浅析民族文化旅游产权保护
2019-10-21沈炜
沈炜
摘要:民族文化旅游要发展,必须要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在可持续发展理念践行过程中,我们需要切实加强对民族文化旅游产权的保护,确保当地村民能持续通过旅游业来获利,因此,该文基于产权的视角,从法律政策保障、政府职能部门、民众文化产权意识和社会支持四个方面,提出了几点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产权;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517(2019)04-0329-01
在当前的民族文化旅游发展中,有关民族文化旅游产权的保护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少数民族文化全体的主体地位处于落空状态,比如收益权、参与决策权、价值评估权,而在此基础上在开发利用许可和监督上较为缺位,在传承和创新方面处于空白。这主要是因为少数民族文化产权意识较为淡薄所导致,在法律上较为缺位,政府的开发职权缺位和越位的情况较为突出。所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针对性的改进和完善,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1 通过保障明确文化产权
为确保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得到保障,首先就必须切实注重立法工作的开展。建立并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产权方面的法律政策。在立法保障工作中,将文化资源列为国家所有,并且将民族文化资源列为统一族群发展好创造的主体,并将文化旅游资源从参与权和收益权以及许可权和发展权等方面加大对其的保障。而在此基础上,就需要加强对抽象的民族文化的商业化利用力度,在文化采集点,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维护,政府部门组建專业的民族文化权利保障部门,加强商业行为的征税,并结合少数人民的人数占比来划拨,将其作为公共资金,从而为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上的支持[1]。
2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保护文化产权
当前,在我国很多地方都存在少数民族文化产权模糊的情况,因此,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发挥自身在文化产权保护中的作用。加大民族文化旅游项目发展中,既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又要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维护,尤其是要注重民族旅游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加强对现有民族文化旅游产权的保护,确实履行好自身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监督发展中的作用,尤其是在少数民族群众与旅游开发商之间存在正当利益冲突时,需要积极作为,将自身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出来,尽可能地给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而且区域民族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许可需要将权力交给处于开发区域的少数民族群众,尽可能地加强对群众利益的维护,协调好开发商与当地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在三方协作共赢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强化民众教育,提升群众的文化产权意识
之所以少数民族的文化产权具有较强的模糊性,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于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产权意识较为淡薄,在文化权利诉求上很少。而更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民众的文化层次水平低,在民众文化产权知识方面的了解很少。为了更好地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和优化,需要以区域内的民族精英和带头人,进入相关部门提出自身的诉求,尽可能地确保民族文化产权利益分配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并注重村支两委作用的发挥,发挥其在基层群众自治和自我管理方面的作用,将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作为村集体资产,每个少数民族在开发商行为许可中均有着自己的话语权,在旅游开发商利用民族文化范围和民族文化保护以及发展中,民众都有自己的监督权、参与权和话语权,尤其是在本村的民族文化旅游事物发展中具有参与权,采取股份制的方式,将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收益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民众的收益权。因此,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产权教育,不断强化其自身的文化产权意识,这样才能更好地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考量,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自身的收益,只有与各自的收益相挂钩,才能激发民众的热情,促进群众文化产权意识提升的同时,更好地对文化产权进行保护[2]。
4 社会需要加强对产权保护的支持力度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社会力量也需要在民族文化产权保护中加大支持力度。这是因为民众文化旅游资源产权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所以其产权主体势必难以确定。所以社会各界需要主动积极地参与民族文化权利保护之中,并设置民族文化权利维护基金会,成立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事务所,在资金和法律方面为之提供支持。此外,还要成立专业的民族文化产权保护部门,加强对现有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的同时,还要在开发和传承中注重自身引导作用的发挥,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民族文化资源被过度开发,强化当地人文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对游客的宣教,做到人人爱护旅游区,人人爱护景区,人人参与民族文化旅游的保护,才能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李忠斌,李军,文晓国.基于产权视角下的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36(5):69-73.
[2] 刘孝蓉.文化资本视角下的民族旅游村寨可持续发展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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