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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人民主体性

2019-10-21陈娟

大东方 2019年9期
关键词:人民主体性

摘 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变革的实践中创造的,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新型政党制度。正确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人民主体性,有利于我们更加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使之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服务,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利益服务。

关键词:中国政党制度;人民;主体性

人民主体性思想是马克思在对“批判的批判”进行批判的过程中形成的对人民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的总体看法,是对人民群众自觉性、自主性、自为性和创造性的高度肯定,是贯穿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线索。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出发,可以从理论上和社会实践两个方面来理解人民主体性这个概念。

一、在理论上,人民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品格,具有历史必然性

追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真谛和使命。马克思主义以“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为立脚点,以人民大众的现实境遇为立论的根据,以改变世界为历史使命,以追求无产阶级的解放和人类解放为价值诉求。马克思科学论述了人类解放的现实主体、革命条件和道路,创立了新唯物主义,其最终目标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实现这一目标,马克思认为,不能靠救世主,也不能靠统治者人性的发現,只有无产阶级才是完成人类解放这一历史使命的主体。列宁指出,“我们应当让人民群众享有发挥创造精神的充分自由......一切问题将由农民自己来解决,他们的生活由他们自己来安排”。一切阶级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人民群众是阶级斗争的发动者和主体。一是在阶级社会,人民群众处于社会的最下层,只有阶级斗争才能消灭旧社会不平等体制,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如,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只有废除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二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解放与社会发展规律是一致的。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彻底解放自己。共产党人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二、在社会实践中,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

(一)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

马克思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活动、政治实践活动、文化传播活动的主体,他们的历史活动体现着社会发展规律,影响着社会发展状况和进程。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人民群众不断积累经验,改进工具、提高技术,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最终推动社会进步。人民群众不断要求自由和解放的欲望,推动了民主政治实践。就像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和十八世纪的法国,甚至资产阶级的最光辉灿烂的成就都不是它自己争得的,而是平民大众,即工人和农民为它争得的。”

(二)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在物质生产、政治实践和精神文化活动中,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知识分子是人民群众中的优秀群体。在物质生产实践中,人民群众创造了物质财富,满足了人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发展了经济关系;人民群众在政治实践中,不断改善社会关系,创造社会交往和政治活动的新形式,推动了社会形态的变革;在科学文化活动中,人民群众通过科学、艺术、教育等形式,创造了精神财富。

(三)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主体。

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但社会基本矛盾的主体是人,它发生作用的机制要通过人和制度的关系反映出来。社会基本矛盾产生于人性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而基本矛盾的解决则是通过人民群众对社会制度的改革或革命完成的。人的需要的发展有一种内在的冲动,一种需要的满足必然产生另一种新的需要的渴求,人民群众不断发展的要求成为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动因。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会造成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与之不相适应,人们就必然要求改变旧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以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这直接表现为对社会制度的革命和改革。这样,在社会改革和发展的链条中,人民群众的需要和要求就成为制度批判的起始环节,他们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改革推动历史发展。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学者看来,主体性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一般意义上,指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人。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在社会活动中,人既是实践主体,也是认识主体、价值主体。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自为性。二是在社会发展的视野中,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社会历史活动带有价值判断的特点,即有先进和落后、积极和消极之分。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社会活动“总的合力”中的推动力量。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85。

[2]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20-21。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11、435、66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325。

作者简介:

陈娟,(1989-),女,汉族,重庆云阳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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