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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和保障问题文献研究

2019-10-21付江珊冯小溪邵妍

锦绣·下旬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互联网

付江珊 冯小溪 邵妍

摘 要:本文从农村留守老人产生原因、养老需求满足、医疗保障、生活照料、相应医疗救助几方面阐述了国内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及其医疗救助保障问题现状的研究,并说明了国外相关研究对我国相应医疗救助服务发展的启示。同时,提出了增设定点医院、依托“互联网+”建立农村医疗救助新模式等一系列问题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互联网+”

引言

现阶段,为了实现家庭经济收入的增加,获取更多的发展机遇,更多的农村青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导致留守人员群体的扩增。其中,农村留守老人群体的占比较大,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的医疗救助保障尚未完全成熟,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与保障的问题突显,并受到了学者的广泛关注与重点研究。

一、农村留守老人与医疗救助的简述

(一)农村留守老人的内涵

农村留守老人主要包含因子女(全部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或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父母群体。简单来说,在农村留守人员中的老人群体即为农村留守老人,本研究包括农村的空巢老人。

受到城乡收入差距、耕地面积减少等因素的影响,更多的农村青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工,提升了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推动了城市的更好建设。与此同时,由于大量的农村青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将子女、父母留在家中,造成了留守人员群体的扩大[1]。总体而言,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日益突显。

(二)医疗救助的内涵

1.医疗救助的主要内容

对于医疗救助而言,其主要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由于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展开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一般来说,医疗救助由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结合医疗机构的落实,完成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其中,我国《社会保障法》中设定了医疗救助的主要群体,包括“三无”人员、无法承担医疗行为产生实际费用的贫困群体、农村自然灾害的受害者;医疗救助的实现方法包括医疗费用的减免、提供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落实专项医疗补助、引入团体医疗互助、实施慈善医疗救助。

2.留守老人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的人群从广义上来说为弱势群体,基于此,留守老人的医疗救助就是救助对象为留守老人的医疗帮助与扶持。

二、国内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和保障问题的研究

(一)国内留守老人的研究

1.农村留守老人的产生原因

2002年,吴瑞君等人的研究指出,农村留守老人产生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外出务工子女愿意且有能力将老人接到身边照顾,但是大部分老人(主要为年龄在7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群体)并不愿意远离故乡进入城市,即便农村的生活条件较差。2006年,蔡蒙等人的研究指出,农村留守老人产生的主要原因为社会转型,此时,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进程加速使得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导致农村留守老人群体的出现。同年,夏晓辉、张贝等人的研究指出,农村留守老人产生的主要原因为现有制度,即城乡结合的经济制度,致使农村老年人难以享受与城市人群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阻碍了务工人员将户口迁入城市。

另外,还有部分研究者认为,农村留守老人产生的主要原因为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青年数量降低,而老年群体持续扩大。

2.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需求满足

2004年,周祝平等人的研究指出,在外务工子女提供的经济支持难以保证农村留守老人的实际需求,且老人的劳动力逐年降低,因此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需求满足方面的问题主要为经济供养不充分。在2007年,谢敏等人的研究指出,由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待完善,因此农村留守老人依旧需要子女的供养;但是,子女长时间在外务工难以及时供养老人,对国家保障极为需要,这就使得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成为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需求满足方面的主要问题。

3.农村留守老人的医疗保障

2005年,邓大松等人的研究指出,影响农村留守老人医疗保障的主要因素包括经济困难、交通不便、无效治疗等。2008年,肖亚洲、陈立章等人的研究指出,影响农村留守老人医疗保障的主要因素包括经济条件条件、地域局限、家庭生活方式等,其导致了农村留守老人接受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偏低。另外,医疗费用的上涨、疾病种类的多样等也阻碍着农村留守老人享受医疗救治与保障水平的提升。

4.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

2004年,杜鹏等人员的研究指出,农村留守老人普遍承担着隔代抚养的任务,因此实际需要完成的家务劳动量增大,提升了其被照顾的需求程度。2010年,姜丽美等人的研究指出,想要更好的实现对农村留守老人的照顾,需要进一步完善赡养制度,并重点完成农村医院医疗功能的建设与提升,确保多种职能的有效落实。

(二)国内留守老人医疗救助方面的研究

2010年,沈雅君的研究指出,医疗救助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我国现行医疗制度的完善,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推动贫困群体生存能力、自我保护能力的增强。王丽、汤少梁、王高玲等人的研究指出,医疗救助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贫困群体身体素质的增强,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体的经济负担,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同时避免产生“因病致贫、因贫不治”的恶性循环的发生[2]。徐祖荣的研究指出,医疗救助最核心的工作是了解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医疗救助等级的划分,完成针对性救助。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優先完成最困难群体的救助,确保相应的经济补助提供给需要群体,达到医疗救助效用最大化的效果。

2013年,李珍的研究指出,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医疗救助与保障服务属于建设小康社会的范畴内,对政府在医疗救助工作中的主要职能与义务进行了强调。同时,其研究还表明,公民拥有享受医疗救助与保障的基本权利。

2015年,孙菊、甘银艳等人的研究指出,在落实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医疗救助与保障服务时,慈善救助要发挥出补充性作用。同时,慈善组织需要承担起其社会义务与责任,从内部资源以及外部环境两方面入手,为我国慈善医疗救助与保障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国外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和保障问题现状研究

(一)国外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和保障问题的研究

农村留守老人这一现象并非是我国独有的,其他国家也存在这一现象,并受到了学者的关注与研究。受到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影响,国外也存在一定的农村留守老人。特别是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由于其社会供养体系相对特殊,社会保障系统相对成熟,因此对农村留守人群的研究更多,且主要关注点在于留守儿童与留守妇女。一些发达国家普遍落实了“由婴儿至坟墓”的社会保障体系,老年人享受退休金、养老保险等正式养老体系的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外的研究中,并未依托“城乡二元制”完成农村留守老人的严格区分,而对医疗救助与保障问题的研究也并未过多涉及农村留守老人,因此在本文中不多加表述。

(二)国外研究对我国的启示

诚然,国外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医疗救助与保障问题的研究较少,但是其对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有着极高的借鉴价值,能够为我国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与保障问题的解决提供启示。其中,英国经济学家 M.Rowntree在研究中指出,贫困并不完全是由于个人原因产生的,更多的是由于整个社会造成的。具体来说,当政府部门发布一条政策、规定时,势必会侵害社会中部分群体的个人经济利益,若该部门群体患有疾病,则其难以负担医疗费用[3]。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政府应当承担这些群体的医疗费用,为其提供医疗救助与保障服务。美国学者Elexander S.Preker在研究中指出,政府部门、公共部门应当承担其医疗救助工作的主要责任,发挥出其主导性作用。但是,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完成医疗救助的难度较大,效果也难以提升,因此還需要在医疗救助与保障中引入社会、个人的力量。

四、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和保障问题的应对策略探究

(一)进一步增设定点医院

在当前的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医疗救助服务中,要求着相关群体进入定点医院接受治疗。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提供医疗救助的定点医院数量与需求医疗救助服务的人数并不匹配,定点医院数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救助服务需求。在此背景下,农村留守老人更多使用了“非大病不入院”的看病模式,更多的选择在附近药房购买药品服用。基于这样的情况,应当进一步增设定点医院,方便更多的农村留守老人获取医疗救助。可以充分发挥出基层医院的作用,设置乡镇级定点医院,为更多的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医疗救助与保障服务。

(二)增多救助病种

1.慢性病

慢性病的治疗时间较长,且对贫困群体劳动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的概率更高,需要重点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当前,农村留守老人更多使用放任的态度对待慢性病,降低了我国医疗救助工作的效果[4]。基于这样的情况,可以设置针对多种慢性病、罕见病设置定额救助模式,设定救助金额的封顶数额,降低贫困群体由于慢性病所承受的经济负担。

2.疾病预防

通过重点落实疾病预防工作,能够进一步降低贫困群体的医疗支出,提升农村留守老人的身体健康水平。在此过程中,可以联合政府、定点医院、社会慈善组织等,定期展开常见疾病、慢性疾病的危害、预防方法、治疗方法等等,转变其不良饮食、生活习惯,推动医疗救助与保障工作的完善。

(三)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对于农村留守老年人来说,其经济更多的依靠务工子女供养。同时,其劳动力逐年降低,发病(慢性病、重大疾病)的概率更高,因此难以承担医疗支出费用。当前,农村留守老人的家庭高收入存在差异,并非所有老年人均符合医疗救助的要求,因此部分留守老年人依旧需要承担大额的医疗费用。基于这样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适当降低救助标准,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最大化利用,切实提升农村留守老年人医疗救助与保障水平。

另外,要进一步保证医疗救助与慈善组织之间工作的无缝衔接,发挥出的慈善组织在医疗救助与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扩大救助范围,保证所有需要医疗救助的农村留守老人均能够享受相应的补助。

(四)依托“互联网+”建立农村医疗救助新模式

现阶段,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且得到了普及性的应用,“互联网+”时代已然到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当建立起医疗信息平台,存储、检索所有病患的医疗数信息,实现医疗信息(历史病例、血液等检测报告、各类影像等等)的共享。该平台的构建与应用最大程度的发挥出了“互联网+”在农村医疗救助新模式构建中的意义,解决了由于交通、地域等因素导致的医疗救助落实难度较大的问题。

总结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对农村留守老人及其医疗救助保障问题现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产生原因、养老需求满足、医疗保障、生活照料这几方面,而国外的研究虽然较少,但是对我国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保障工作的展开提供了启示。通过进一步增设定点医院、加大救助病种范围、扩大救助范围、依托“互联网+”建立农村医疗救助新模式,降低了贫困群体的医疗费用,推动了我国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保障工作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卜艳艳,万洪莲,李婉君.试论农村留守老人心理帮扶体系的建立[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19,32(16):117-118.

[2]王武林,杜志婕.新时代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9.

[3]乔振华,张涛,翟爱琴.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情况研究——以河南中部某县为例[J].决策探索(下),2019(08):25-27.

[4]尹杰.对于农村留守老人慢性疾病的调查研究及建议[J].农村实用技术,2019(02):21.

作者简介:

付江珊(1995-),女,辽宁朝阳人,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

冯小溪(1985-),女,管理学硕士,锦州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社会保障、公共管理。

邵妍(1986-),女,硕士研究生,锦州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军事理论、健康管理。

基金项目:2018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辽宁省农村留守老人医疗救助和保障问题研究(L18CGL001);2018 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青年项目:农村空巢老人医疗保障法律问题研究(YF18-Y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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