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银行业法治建设,全力护航银行业改革发展
2019-10-21章梦莹
章梦莹
摘 要:加快法治建设是银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银行业改革发展的综合形势。本文从法律理念、法制执行等方面分析了现行银行制度的法律基础、缺失程度和面临的挑战,从国家和权威的角度出发,提出要完善法律立法,健全法律体系,加快新规则建设,并推动法律在法律权威中的构建,增强法律的公共性和教育性。
关键词:依法治国;金融法治;银行业;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这对银行业法治建设而言,既是新机遇,更是新挑戰。在此背景下,总结梳理银行业法治建设的发展脉络,剖析其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探讨完善银行业法治建设的对策思路,对于推动实现“制度完备、执行高效、守法有序、监督到位”的银行业法治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银行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法治建设是深化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银行改革发展的过程与银行规章制度的建设息息相关,从侧面看,银行的成果要得到法律的加强和维护,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将有助于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分歧和问题。1995年7月,我国正式实施《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进行市场化和股份制改造,直接重复更换商业银行公司,逐步将其转变为“独立”的合法业务。中国工商银行自成立以来,加快了银行法的建设,建立了以国内法和商业法为核心的执法体系。而一些金融法是主要的中介机构,而金融疗法作为一种补充形式,通过我国的保险制度,几十年来为银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创造了强大的动力。在十分重要的发展形势和转型条件下,迫使银行开始变革,以适应经济增长发展的新常态。因此,要加快银行法建设,构建银行业完善完善的强大法律体系,保持长久发展。
(二)加强法治建设是规范银行业经营行为的必要前提
所有的金融公司和金融交易都需要明确,以确定法律和基本规则。自从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银行已经发布了一些规则,以完善银行的业务流程为例,在信贷业务方面,出台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阐明了社区流程的关键点。在业务发展方面,起草了一系列文件,如商业银行的财务发展、业务的财务管理、银行经理的业务方法、商业银行的监管程序和信贷市场经理等,不断发展其他业务。而对于福建来说,近几年来,以贸易业务为主营业务。福建银行高管办公室即将推出一系列与化工区、政府融资公司等相关的规定。中小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更加合法,有利的促进了主权国家在华银行业务的发展。
二、当前我国银行业法制建设面临的挑战
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适应银行业实际发展的法律体系,但与“法治”和“法治金融”的目标相比,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仍存在较大差距,面临一系列挑战。
(一)立法理念与银行业改革方向不相适应。
《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银行业基本法施行至今已逾十年,在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今天,相关立法原则和立法理念需相应作出调整。最主要的就是要树立贸易思想。我国商业银行承担着较多的政策性职能,自主经营和效益观念未完全落实,与商业化经营目标存在一定冲突;内资和外资、民资和国资等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需要进一步确立。
(二)规制体系与银行业监管工作不相适应。
随着我国银行业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银行监管不能完全响应第一条规则,对非平衡规则的评级基本规则和监管很少。一方面,大量的准确性存在于基础和标准文件的形式中,尤其是以“软法”的形式作为指导,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制度执行力和监管有效性。另一方面,规制内容不够科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监督管理法》未就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作出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未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资本监管、风险监管、机构退出 等重要事项作出原则性安排,银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存在缺陷。
三、典型案例
(一)单位存款典型案例
1、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市七里河支行与广东省曲江银通经济发展总公司存单纠纷上诉案
2、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与中国电子进出口山东公司存单纠纷申诉案
(二)存款转贷款纠纷案
1、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民航分理处等与广西北海金滇物业发展公司等存单纠纷上诉案
2、吉利区城市信用社超过法定保证期限诉连带责任保证人中原其交付的款项并开具了存单到期拒不兑付要求兑付案
3、中国投资银行天津分行诉天津市轻工业对外贸易公司票据质押纠纷案
四、持续推进银行业法制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明确立法规划,完善银行业法律框架体系
一方面,要围绕改革发展、风险防控等中心工作,研究制定银行业立法方案,分阶段科学合理安排立法工作。另一方面,构建“多种责任形式相辅相成”的交易规则体系。补充和完善与国计民生和创新业务有关的线路以监管规则为目的,针对当前的金融犯罪集团趋势是,增加相关单位犯罪、网络金融犯罪的规定,以更有效地打击新的金融犯罪。
(二)突出立法重点,夯实银行业监管法治基础
我们要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修缮和完善银行基本法,作为商业银行法、法律和法律管理者。我们要结合银行业发展和交易的需要,通过改变商业银行的法律来指导银行法的改革和转变,使全行财务、全行经理和商业银行内部管理都得到很好的转变。另外,要完善监管结构,通过修改银行法,明确表达托管权,明确银行机构的规则是重大监管、金融安全、金融管理、反金融管理,然后开展金融业务。明确综合化经营背景下的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模式,明确商业银行对集团的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划分。
(三)加强规制建设,促进创新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我们要确立当前发展的需要和新的规则、优先次序,制定基本的基本规则和专业规则。我们需要比互联网金融研究更快,我们要做一个广泛的研究,我们要有一个完整的互联网金融,我们要建立一个持续的过程,监督互联网金融业,为互联网金融业的健康和强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要推动规则建立稳定的商业设备,我们很快就会发展商业流程,编辑业务等方面的内容。另外,还要完善银行交易等新领域的规章制度,减少法律交易,推进信用业务研究和监管建设,发展信用业务。除此之外,要完善我们的监管机制和协作机制,在金融稳定的大机制下共同合作,向不同层次的企业、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指明方向。
五、总结
近三十年来,银行的渐进式改革使银行从单色拥有权转变为权威,从政府的压力转变为市场力量的协调,银行的职能不断增长,其功能在不断升级,其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我们看到一个来自中国的新银行体系开始崛起,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高水平的银行体系不会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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