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叙帖
2019-10-21胡竹峰
胡竹峰
二十岁后
倒头便睡,多躺片刻也好。不想早起,却要早起。终日为生活奔波劳累,限生之艰难,却爱活着的美好。
怕烦恼常有烦恼,一个月三五回到三五个月一回。烦恼越来越少,人离二十岁却轻舟已过万重山。
不喜欢过春节,觉得忙觉得乱。每年春节却在忙乱中回乡,乡下春节的氛围让人欢喜。回城了就不想老家的事,再也没有乡愁。
不过生日,偶有朋友张罗设宴,面对满桌子饭菜回忆小时候生日的煮鸡蛋。
名利钱财是天下妙事,生活里求名利钱财。爱钱,不贪财如命。生财无道,也知道取之有方。
受了委屈,从来不发作出来。觉得那人是小人,君子不与小人计较,心里发狠要做个大人。
爱面子,慢慢知道面子不是别人给的,要靠自己挣来。爱奇人奇书奇事奇装,知道平淡的好,又不耐烦平淡。
喜欢女人,色字头上的刀明晃晃悬着。知道女人的好,属于自己女人的更好。
娶妻了,不漂亮也不丑,过日子免不了磕磕绊绊,吵也有闹也有,甚至还动手。有一天终于不吵不闹更不动手,不知不觉,妻眼角有了一丝淡淡的皱纹。婚姻可忍就是好日子。
送走了祖母兰走了外祖母,家里再也没有老人,忽然感悟到年岁。不喜欢动物,不喜欢小孩。二十八岁得一女,眼小头小,并不好看,渐渐一岁两岁,觉得天下第一美貌。抱着女儿睡觉,孩子乖而幼小,不敢碰又终日亲吻不绝。出书近十本,此女是代表作。
文章发表,书出了,有人表扬,那表扬是写作的动力,看一遍即过。有人批评,恨自己写不好,却爱那批评字字珠玑,一遍遍看了暗自警醒。
不会游泳,对水敬而远之。热爱爬山,有闲必进山,在乡野里吃农家饭,睡木板床,与友人谈文学也谈女人。
进庙不礼佛,家人求签,生怕是下下签。
喜欢看人,看高官也看平民,看富翁也看穷人。看名胜古迹,也看穷山恶水,前者是匠心,后者是自然心。自然心可贵,匠心更难得。
爱文艺不爱文艺腔,却脱不了文字腔。
坐车坐船坐飞机挑窗边,一路看风景,觉出人的小,知道人的大。看了无数风景,坐车坐船坐飞机只要过道的座位。
能走夜路,一个人走山路十几里,遇坟场过坟场,遇刑场过刑场,心里月白风清。
买了剃须刀,把自己当男人家。
万分惜物,万物有神,剩菜无益健康舍不得扔。饭大口大口吃,水大口大口喝,嫌泡茶费事。能一天不吃饭,也可以整夜不睡觉,人兀自精神着,如生龙活虎。平日里遇肉吃肉,遇菜吃菜,面条也吃得,米饭也吃得。酒不分好坏,只是不吃,烟不分好坏,只是不沾。酒辣烟苦,人生实难,咖啡必定放糖。
不睡午觉,冬日里暖洋洋坐着看电影,夏日里赤条条裸看书,自况之坦腹相见。
茶几上兰花换成了老南瓜。南瓜放久了,瓜皮越发苍黄,某日削了皮熬了几顿稀饭,忽然觉出粥之美不亚于肉也。
重看了《水浒传》,也重看了《红楼梦》。儿女心在,英雄心也在。《西游记》却读不完一章。
得意时,觉得文章是自己的不好。失意时,觉得文章是自己的好,好在还有文章。
书一本本存家里,不像过去爱惜。人生虽累,不想为书累,它们是我文章的奴役。
喜欢雪也喜欢雨,不喜欢雨夹雪,不喜欢晴天。阴天坐在树下,身心俱怡。头发长了,见识也高了。
年轻的朋友越来越少,大家无话可说;年老的朋友越来越多,彼此畅所欲言。
写作时,常常入定,似通神,心旷神怡,明白古语聚精会神并不虚妄。读书时,每每废寝忘食,多有所得,明白全神贯注的重要。
二十岁的生日在合肥公共宿舍过的,有点兴奋,写了篇文章。十年里去了杭州、北京、鄭州、安庆多地工作生活。二十九岁生日在合肥家里过的,有一点伤感。写不出文章了,得了这么几则笔记。
三十岁后
开始失眠,严重时整夜不寐。并不怕失眠,失眠就读书看电影,任它更深露重。过去一夜无梦,梦开始多了。喜欢记梦,一个个梦记下来,不知道是现实还是梦境,时醒时睡,是醒是睡,自己也分不清。
躺在床上,觉出肉身的存在。呼吸开始变重了,感觉出心、肺、肾、肝、胃的工作,感觉出耳眼鼻喉舌的工作。感谢身体安住灵魂,更感谢老天赐给人好身体。
早起,枕头上掉有很多头发,洗头时,水盆里飘着很多头发。想象有一天秃顶有一天老迈,先是害怕,后来却笑了。知道开始走向衰老,明白人都会老,老住在隔壁,不急着老,也不再想着年轻。
害怕生病,小病不去医院不吃药,那是老天的警示,心里时常祈求老天给我健康。注意养生,开始运动,或走或跑,喜欢流汗。
茶越喝越多,红茶绿茶白茶黑茶,各爱其好。白水也喝,喜欢平白之味。花茶还是不喝。不想吃苦,也不喜欢吃甜。女儿爱我,偶尔塞一颗糖进得嘴里,已经享受不出那甜。
烟到底不抽,财属水,才属水,怕熏了自己。酒终于喝上了,酒瘾不大,酒量更小。逢三五个好友,吃三五盅,陶陶然,醺醺然。酒后也唱歌,一人悄悄唱,京剧小曲,南腔北调,人不知其然,我独得其乐。
美食还是喜欢,山珍海味吃七成饱。再不贪吃,不做饕餮。偶尔还吃素,肉吃得比过去稍微多一些,老虎、狮子、豹都是吃肉的,羊牛马才一辈子吃草。猪肉不大吃了,羊肉牛肉渐渐吃得多些,白菜豆腐也吃得多了。最喜欢猪油炒白菜,那是人间最美的滋味。
不爱小动物,不爱猫不爱狗。快十年没吃过狗肉,经常想着冬天里吃一顿,铁锅盛得满满的,架在火炉上。喝点酒,说说话,张嘴成雾,感慨一句,天真冷呵。
吃饭必净,饭碗如洗过。喝茶必净,舍不得浪费一滴水。爱钱不迷钱,钱是人挣的,粮食蔬菜是老天所赐,不敢糟蹋一粒米。
出可无车,衣可无裘,家里一定要有米有菜。衣服穿自己合身的自己舒服的。要素色,或者黑或者灰或者白,觉得衣服是人生的底色,底色简单一点好。天凉即加衣,不用家里催,冬天也不像过去那样单衣条裤。天热了赶紧减衣,怕热也怕冷。
不爱名山大川,也不爱名人名著。知道天下风景各有其好,穷乡僻壤也有可爱处。知道名人也是凡人,名著都是凡人写的。逢高还是想登上去看看,登塔登楼登山。站在高处看看,任风吹着,觉得舒服。
进得庙里,知道礼拜了,不管世间有无神,但心里有神。不管别人敬不敬神,我敬神,人在敬神,神也敬人。
不懂书法不懂绘画,家里书画集越来越多。碑帖画稿有文学里所无的活泼人性人生。
自觉懂得识一点人。远离野兽鬼魅热爱天使妙人,生活中凡夫也可以做朋友,来了管吃管喝,走时也欢送,喊下次再来。
话可以说也可以不说,说时一个时辰滔滔不绝,不说时整日闭嘴莫言。
无恐惧心,大惧令人失节。也不再大怒,大怒令人失德。也不再狂喜,大笑令人失态。也不再大哭,大哭令人失礼。有悲苦只放在心里,对谁都不言语,自个消化成烟,烟消云散,再也记不起。
得失心淡了,得,该所得,故无喜悦。失,该所失,故无伤悲。忧患多了,明白人无近忧,必有远患。
爱女色,敬端庄的女人,觉得放荡的女人可爱。偶起非分之想,骂自己不该,一时又超脱不了。
不看艳情小说了,也不看言情小说了。侠义书还喜欢看,白衣骏马一刀一剑仿佛前身前世。
看《红楼梦》,也看《金瓶梅》,前者恋其虚蹈,后者爱其凡尘。人思想要虚蹈,生活到底凡尘安稳。
书读得少了,世间那么多书,可以一字不看,真是幸福。
写作时少用或者不用转折词,不用感叹号,问号也不大用。引号还得用,实在前人先我上千年几百年几十年说了要说的话。“我”字也渐渐少了,文章写成,处处皆我,“我”字多余。
害怕为难别人,也不想别人为难自己。为难别人,小心翼冀,别人为难我时,如履薄冰,生怕误了别人的事。
不和人争不和人吵,心里带上一把刀,必要时一刀两断。
戴手串,玉无故不离身。不是因为自己君子,恰哈不是君子,戴-块玉,告诫要养君子之心。
希冀文运亨通,发现才识不够。越发诚恳地写作,越发认真地读书。
喜欢一个人的寂寞,也热爱一群人的热闹。寂寞时内观自己,热闹时看看别人,懂得自己和别人一样,也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文章写出来,有人喜欢,拥抱那人的喜欢,有人谩骂,喜欢那个人的谩骂。
越发热衷改文章,一篇文章改二十遍三十遍心里安妥。印出的书不敢回头看,怕无一字安妥无一字满意。心里加倍热爱那些买了我的书回去之人,他们是上帝,是我的福报。
白天喜欢拉上窗户,幽静里有神。开始燃香。逢年过节,家里必定燃香。敬空气中吉祥的神,也敬自己,敬家人,敬日常。
睡觉必定关灯,午睡也见不得光亮。比过去喜欢晒太阳,太阳里有神祗有元气。
清明或春节,能挤出时间一定去祖坟上香。老老实实跪着,不怕衣服脏了也不怕地上的荆棘。跪在先人坟前,有一种继往开来,有一种光阴似箭。祈求先人保佑后辈平安,不求官不求财不求名,只愿身体健康,无事是福。
述己篇
经历是文章的骨头,一个人身上有些故事,笔下会丰富些。我写作重情绪,中国古代文章,多有故事支撑。《庄子》《韩非子》用了大量寓言,后世笔记受《论语》影响颇深,<史记》能当小说读,唐宋传奇牵扯出无数话本,《三言》《二拍》本是说书人的创作。即便文章家张岱、归有光、袁宏道,文中每每多有故事,《项脊轩志》《柳敬亭说书》《徐文长传》皆此一路。张潮《虞初新志》所收不少篇章,用小品文笔调写奇人怪事,与《太平广记》遥遥呼和。<夜航船》自序,作者忍不住以故事为引:
昔有一僧人,与一士子同宿夜航船。士子高談阔论,僧畏慑,蜷足而寝。僧人听其语有破绽,乃曰:“请问相公,澹台灭明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曰:“是两个人。”僧曰:“这等尧舜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曰:“自然是一个人!”僧乃笑曰:“这等说起来,且待小僧伸伸脚。”
故事的重要,近年才慢慢懂得。说来读过《三国演义》<水浒传》的,读过那么多唐宋传奇。故事是骨,故事更是情节细节关节。文章太重故事,固然被情节绞住,不重故事,又被语言拖走。写露了失去分寸,辜负好细节。写平了过于乏味,对不住好素材。我一直不敢在文章中多谈故事,生怕出事故。
故事里有命运。张岱写王月生、彭天锡、姚简叔、濮仲谦、秦一生,过去的事过去的场景过去的情感,明明灭灭仿佛纸窗下的红烛。灯影摇红,窗前人影昏黄幽深,一晃又一晃,不忍细说的终是青玉案前一声轻轻惆怅。
前些时回乡下住了几天。一些人家院子里的花园,草木青葱,鸟语细碎。墙外偶传路人足音,少年往事蹑手蹑脚滑进心里,时空交叠,今昔相融。好的文章,是经历过的人生在墨迹中沿着从前的足印阴晴圆缺。
我出生的年头,乡下物质与精神均极贫乏。少年时代种种,不堪回首,至今不愿多写。唯有乡村鸟语花香,草木植被有郁郁之乐,仍不时想起。小村静谧如古寺荒村,现在回过头看,乡村生活让人多识草木鸟兽。拙作里如果有花香鸟语、树影婆娑、蜂蝶乱舞、鱼戏莲叶、清风明月,实得益于少年时代的经历。
父母略识文字,给了我坚强的体魄。十岁出头的时候,偶从邻人处借来《家》《春》《秋》,还有《子夜》《啼笑因缘》,印象中还有王统照、俞平伯、沈从文的集子,凡此种种,不下百部。此前一直喜欢武侠小说,少年人心性,藏有侠客之梦。忽然对现代文学感兴趣,人生真是忽左忽右,莫可名说。
那些年如痴如醉读小说,中国古典文学中稍有名气的无不涉猎。夏日午后,在厢房凉床上读《红楼梦》,浑然忘我,第一次感受到文学的快乐。《红楼梦》带来的那种愉悦之强烈,让人手舞足蹈。曹雪芹的叙说,让我知道家长里短中,可以藏进时代,藏进命运。
那时候真有痴气,一本词典翻得破破烂烂。手头至今仍保存着一本上海古籍版<隋唐演义》,繁体竖排。书上密密麻麻做了很多笔记,有读后感,更多是注解—字词释义之类。
十四岁离开乡下,渐成故乡过客。此后经历曲折,真是曲而折之,差不多快折断了,好在曲性很好,曲而未折,真是造化。我不喜欢哭哭啼啼,更不喜欢忆苦思甜。一个人要么在天地间放声大哭,要么窝在斗室闷声不响。吃一点苦,不停地讲,我不喜欢。但我会在文章里藏进那些悲伤、那些曲折、那些不安。我如此克制悲伤,我有多悲伤。木心先生说的。
当年到处流浪,惶惶如丧家之犬,经历了各种“置之死地而后生”。一无所有的时候,常对自己说:“在绝望中求永生。”那时候,空余时间除了读书还是读书,时间准许的话,从早上读到凌晨。
书本上得知世界之大。深陷文字,把身边的苦难忘了。读书让人清醒、坚定、刚强。生活有生活的逻辑,文化有文化的力量。一个人多读一点书,能化解掉个人的悲喜祸福。有老子、庄子陪着,有王羲之陪着,有唐宋八大家陪着,有鲁迅、周作人陪着,有但丁、莎士比亚、巴尔扎克、雨果陪着,不觉得寂寞。
十四岁到二十二岁,漂泊无踪,颇有些苦行者的味道。那些经历让人早早知道活下去是苦的。近十年光阴,结结实实体会到了生之艰难悲苦。艰难的底色会让文章有质感,身世是旧式窗格前的暗影,《陶庵夢忆》让无数后人低回,有此番原因。
老天让我在最好的年华里吃那么多苦,这是老天的成全。走过生活的沙漠与泥沼,在林中小屋烤火取暖,吃吃喝喝,这里的美好是生命的光亮,格外让人珍惜。而一个人在社会上闯荡,得到的不仅仅是经历,更能懂得民性,获得民俗上的东西。
以什么为职业,很多时候并不由人。人不能择业,更多的是业择人。骨子里我大概是个不安分的人,干过诸多行当。二○○八年,踏进文字圈,一路做杂志,编报纸,三十岁摇摇而至。
二十年的阅读,总结起来两个字—趣味。没有趣味的文章,总是隔膜。这也是读(尚书》多年不入其门的重要原因。同样是先秦文章,《庄子》《韩非子》《论语》让人读得津津有味,《老子》《墨子》《吕氏春秋》相对差一些。
从两汉魏普到唐宋至民国,汉语渐进变化,一流文字,时时可见先秦笔法。先秦笔法文字隐晦,行文婉转含有褒贬,是中国文章底色中国文章坐标中国文章脉流,鲁迅的写作不妨看作先秦余晖在民国的半边残阳—肃杀沉郁,却又明净悠远,比唐宋明清的很多学人艺高一筹。
时过境迁,轻舟已过万重山,终于驶向大洋,中国文学越来越寂寞。写文章是冷清事业。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何止曹雪芹一人。
写作要远离热闹,安静中文字才能呈现出本来的人性面目。能否写出好文章,却是命运与造化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