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碑志文略说
2019-10-20杨曦
杨曦
摘 要: 《古文辞类纂》所收王安石二十四篇碑志文,描写形象众多且情貌毕肖,议论有特色,多议今之法。这种变体为文的创作受韩、欧影响,并轨范后世桐城派。
关键词: 王安石 碑志文 变体为文
王安石是北宋碑志文大家。一百卷《临川先生文集》中,碑志文占不少。典范的古文选本、具新体式意义的文体学著作《古文辞类纂》,其碑志类收录王安石文仅次于韩愈、欧阳修。因此,对该书所收王安石碑志文作探讨,既能深化对碑志文文体的理解,又能丰富对王安石散文的认识。
一、形象众多、情貌毕肖:《古文辞类纂》所收王安石碑志文
《古文辞类纂》所收王安石碑志文共二十四篇,名臣、循吏、义臣、处士、贤妇等形象无所不包且情貌毕肖。
名臣,如《太子太傅田公墓志铭》中的田况。田况(1005—1063),字元均,《宋史》中论定其人“有文武才略,言事精畅,然欲惩兵骄,乃坑降卒”。在王安石笔下,田况的形象是正面的,为臣有识、待人宽厚、乐于荐举,有意忽略其坑杀投降保城叛卒的事实①。这种描述的差异性,一方面出于为尊者讳的考虑,另一方面在于感念“某少也与公弟游,而公所进以为可教者也”②的提携之恩。然而,即使在叙事上有所顾忌,该文仍可称佳作,人物描写立体、叙事详略得当。
循吏,《广西转运使孙君墓碑》之孙抗、《给事中孔公墓志铭》之孔道辅、《湖北路转运判官尚书屯田郎中刘君墓志铭并序》之刘牧、《泰州海陵县主簿许君墓志铭》之许平、《秘阁校理丁君墓志铭》之丁宝臣、《兵部员外郎马君墓志铭》之马遵、《尚书屯田员外郎仲君墓志铭》之仲讷、《广西转运使苏军墓志铭》之苏安世、《葛兴祖墓志铭》之葛良嗣,或治狱有方,或移风化俗,或居敬持志。在描写这一群像时,王安石着力细节、多发议论,使得人物个性鲜明。《广西转运使苏君墓志铭》便是一例。
该文中,写苏安世因替欧阳修辩护而被贬的情节十分精彩。开篇首先渲染气氛,“天下汹汹,必修不能自脱”③,将情势描写得万分危急。于此境地,苏安世却尽责言事,上书认为欧阳修无罪。因此,五年中,他多次被贬。舍弃对贬谪官衔、地域具体而微的描述,王安石直接用“凡五年之间,再赦,而君六徙,东西南北,水陆奔走辄万里”④,并以“孔子所谓刚者”⑤评定苏安世之操行。于此一段,苏安世梗概直言、九死不悔的形象便呼之欲出。
义臣,如《赠光禄少卿赵君墓志铭》中的赵师旦。赵师旦是康州的州将,侬智高事变中战死。在其墓志铭中,王安石省却战事描述,而在战前准备与战后凭吊上用意,将赵师旦的情义与得民望描绘得淋漓尽致。因而,《宋史》为赵师旦立传,在这两处细节上措意。
处士,如《处士征君墓表》之淮南三善士、《王深甫墓志铭》之王回、《建安章君墓志铭》之章友直、《孔处士墓志铭》之孔旼等。其中,以《处士征君墓表》为最显章法。该文虽是征君墓表,却用同为处士的杜君、徐君衬托征君,并在结尾申抒教化风俗、看重人才之意。因难见巧,王安石可谓颇擅此道。
此外,王安石的女性碑志文較有特色,在不同的场景、用不同的笔法表现贤妇之贤,从而展现出传统伦理社会女性形象的丰富性与层次性。《仙源县太君夏侯氏墓碣》中用阳夏公谢绛之语侧面描绘出的贤德相夫的夏侯氏、《曾公夫人万年县太君黄氏墓志铭》中以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表现出的贤惠持家的黄氏、《仙居县太君魏氏墓志铭》之守节教子的魏氏、《郑公夫人李氏墓志铭》之安贫乐道的李氏,这些形象均如跃纸上。
二、“议今之法”:王安石碑志文中的议论
随着碑志文的发展、碑志功能的扩大,士大夫日趋于此展现日常生活与个人情感⑥。王安石好议论,在碑志文中,自也表现如此。李想在《王安石碑志祭文研究》中将王文的议论依据内容分为“针砭时弊”和“谈经论道”两类,并分别予以一定的分析。笔者则认为,“针砭时弊”与“谈经论道”的出发点均为“议今之法”而发,可一体而论。
作为一名锐意改革的政治家,王安石对“法”的关注是很密切的。他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便提出“患不在法先王之政者,当法其意而已”⑦。具言之,则当“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先王之意”⑧。因此,其碑志文中时常可以看到对“法”的感慨,以《秘阁校理丁君墓志铭》《临川王君墓志铭》《兵部员外郎马君墓志铭》为例。
丁宝臣(1010—1067),字元珍,因在侬智高事变中弃城而逃被御史弹劾,出通判永州。王安石对此报以深切同情:“夫驱未尝教之卒,临不可守之城,以战虎狼百倍之贼,议今之法,则独可守死尔;论古之道,则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吏方操法以责士,则君之流离穷困,几至老死,尚以得罪于言者,亦其理也……道于古为可,命于今为穷。”⑨不考量战争之势而死守法条、罪人过甚,有司却以此进言为尽责。对“今之法”的辛辣反讽,已力透纸背。
在对叔父王师锡遭遇的感慨中,王安石此种看法更尖锐。“自庠序聘举之法坏,而国论不及乎闺门之隐,士之务本者,常诎于浮华浅薄之材……世之论士也,以苟难为贤”⑩,从官僚体制、世风民情两方面对“今之法”的形式主义倾向报以批评。
《兵部员外郎马君墓志铭》直接承续了上述批评,认为在“今之法”的考量之下,马遵即便终于人间富贵也难有大用,“世方惩尚贤任智之弊,而操成法以一天下之士,则君虽寿考,且终于贵富,其所畜亦岂能尽用哉”
上述典型,均为截取人物的某一事件而对“今之法”予以抨击。《宝文阁待制常公墓表》一文,则从品评新法人物入手,整体表达王安石的政治理想。
公学不期言也,正其行而已;行不期闻也,信其义而已。所不取也,可使贪者矜焉,而非雕斫以为廉;所不为也,可使弱者立焉,而非矫俗以为勇。官之而不事,召之而不赴,或曰必退也,终此而已矣。及为天子所礼,则出而应焉。于是天子悦其至,虚己而问焉。使莅谏职,以观其迪己也;使董学政,以观其造士也。公所言乎上者无传,然皆知其忠而不阿;所施乎下者无助,然皆见其正而不苟。诗曰:“胡不万年?”惜乎既病而归死也!自周道隐,观学者所取舍,大抵时所好也。违俗而适己,独行而特起,呜呼,公贤远矣。传载公久,莫如以石;石可磨也,亦可泐也;谓公且朽,不可得也。
常秩(1019—1077),字夷甫,交游较广,出仕后赞成新法,在孟子升格运动与熙宁兴学中出力较大。王安石此处的数行文字,既是对常秩出仕的肯定,又是对自己变法的思考。新法的推行,既有神宗皇帝大力支持的作用,又离不开王安石“独行而特起”的行事作风。因之,对常秩不朽之评定,在某种意义上,是他对新法成效的信心。
三、余论:“变体为文”后的碑志文理论与创作
《古文辞类纂》收录碑志文最多的三家为韩愈、欧阳修与王安石。依据明代文体学著作代表《文体明辨序说》,“其为文则有正、变二体,正体唯叙事实,变体则因叙事而加议论焉”,相较前代,韩、欧、王碑志文均可名为“变体”。总体而言,创作出的碑志文逐渐变得章法跌宕、修辞多样、情感丰富。
王安石之后,《古文辞类纂》还收录归有光、方苞、刘大櫆碑志文。这些篇章大都接续“变体为文”的创作理念,写得较为生动。
注释:
①洪本健.王安石碑志文简论[J].社会科学家,1990(2):13,14.
②③④⑤⑨⑩(清)姚鼐,纂集.胡士明,李祚唐,标校.古文辞类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569,581,581,581,575,576,577,563-564.
⑥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J].文学评论,2008(3).
⑦⑧[宋]王安石,撰.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临川先生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59:410,411.
参考文献:
[1][宋]王安石,撰.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临川先生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元]脱脱,撰.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明]徐师曾,著.罗根泽,校点.文体明辨序说[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4][清]姚鼐,纂集.胡士明,李祚唐,标校.古文辞类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
[5]潘友梅.试论王安石碑志文的成就[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1989(Z1).
[6]洪本健.王安石碑志文简论[J].社會科学家,1990(2).
[7]刘成国.北宋党争与碑志初探[J].文学评论,2008(3).
[8]吴承学,何诗海.《古文辞类纂》编纂体例之文体学意义[J].北京大学学报,2015(3).
[9]李想.王安石碑志祭文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