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化解村级债务的思考与建议
2019-10-19孙兆军刘志强
孙兆军 刘志强
很多村级债务是历史遗留、多年累积的欠款,集体“包袱”非常沉重。如何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已成为当前必须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为此笔者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村级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一些思考与建议。
一、村级债务总额有增无减
从调研情况看,全区68个村都有负债,负债总额6759.17万元,村均负债99.4万元。农村债务呈现出有增无减、风险增大的态势。
一是无法对债务债权进行冲抵。农村税费改革后,金台区要求各村不得强制清收村级债权。村集体必须认可债务,清收债权却受到诸多限制,导致无法对债务债权进行冲抵。村集体债权大多是历史遗留的农户欠村集体款,欠款农户有的已迁走,有的已去世,有的缺乏偿还能力,部分债权可能成为坏账,
二是村级负债总额难以锁定。近年来,通村公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美丽乡村等农村基本建设项目众多,大多要求村级自筹建设配套补助资金,而很多村由于自身财力不足,只能举新债实施项目,导致村级债务总额难以锁定,呈现出总额继续上升趋势。通过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及个人的借款形成的债务,都需要支付利息,即使不增加新的债务,利息也使债务总额不断增长。
二、村级债务成因五花八门
一是“事业债”。主要是:2007年,实行通村道路建设项目,区里提出了“群众铺底子、政府打面子”的口号,“群众铺底子”其实就是村集体先行垫资;2008年,区里推行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要求新建场地面积500m2,需要投入少则40万元,多则100万元,而民政部门财政补助只有20万元,资金缺口需要村集体自筹解决;2013年,区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项目,区财政承诺补助每村80-100万元,但许多村至今未能领到补助;2015年,区里推行村幸福互助院建设项目,村集体建设投入10-20万元,但民政部门只补助5万元,每年运行费只补助1万元,很多村集体被迫举债维持运营。除此之外,村庄绿化、人饮工程改造等公益事业缺口部分的资金最终也都转化成了新的村级债务。
二是“达标债”。主要有小康示范村、双文明村、科技示范村、星级文明户、党团活动室达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甚至改水、改灶、改厕等一系列花样不断的考核、检查、评比、验收,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政绩考核体系。要想达到规定的考核标准,村集体需要投入不小的人力物力财力。数量众多、只重形式的“达标竞赛”,让一些财力本就不宽裕的村集体不得不举债完成项目。
三是企业债。80年代初,金台区部分村集体在无资金、缺技术、少人才的情况下,没有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盲目靠借贷和集资兴办企业。时间不长,大部分村办企业都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导致企业亏损、资不抵债,村集体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目前全区各村这类债务总额高达243.98万元。
四是利息债。目前,村级债务中,银行贷款和私人借款占一定比重,特别是在一些债务负担沉重的村,“拆东墙补西墙”,形成一定的利息债。
三、村级债务化解障碍较多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的障碍。部分村干部存在新官不理旧债的心态,或对消债工作不重视,认为化解债务是为前任“擦屁股”;有的村干部因村集体经济脆弱、税费征收难等问题,出现畏难情绪,对消债工作信心不足;有的工作不主动,讲困难多,想办法少,等待、观望思想严重。甚至个别村干部认为债务越重越好,没有人与自己争当干部。
二是资金来源方面的障碍。村集体经济大多发展困难,缺乏经济增长因素,偿还能力差;部分村干部创业动能不够,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强;一般村可用资金少,所有收入连保运转都困难,根本无钱化债。
四、多管齐下化解村级债务
按照“禁增新债、化解旧债、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思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探索各种有效的化解办法。
一是明确责任,增强清偿意识。树立“化债也是政绩”的观念,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农经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化债工作队伍;明确各镇(街)镇长(主任)和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化解村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把村级债权的回收率、债务偿还率、资产增长率和是否出现新增债务作为镇村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报酬、评优、提拔等挂钩。对疏于检查、监管不力、处理不及时的,督促整改,并实行责任倒查。
二是摸清总数,挤出债务水分。对债务进行整理,让“大包袱”变成“小包袱”。组织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对村级债务进行彻底清理和审核。对每一项债务都要查出负债源头、偿还记录、结转情况、实有余额,看有无空挂户头、以公转私、利息转本、多算利息、结算不清等问题,通过内查外调、结算调账等办法,彻底摸清总数,挤去债务中的水分。
三是创新思路,拓宽化解渠道。挂息减债,加强引导和协调,促成债权双方达成还本免息或停息挂账;清收债权还债,成立债权清理小组,区别不同的欠款对象,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先内后外,先易后难,先党员后群众,以点带面,全面推开,追收债权;盘活资产还债,清理闲置资产,采取出租、转让、出售等方法增加变现收入,用于偿还债务;对乡村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在做好工作、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债务人双方协商互抵,冲销集体负债额度;适时启动往欠清收政策,通过村民代表会形成决议,对确实困难的农户予以减免,对非贫困而无法一次性偿还的农户可分年偿还,对愿意用粮食直补资金抵扣往欠的,允许基层灵活操作。转移支付偿债,对于确属举债建设农村公益项目如村级公路、水利设施、农田基本建设、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等所欠债务,要按照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要求,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进行补偿,允许利用国家扶农、补农资金偿还相应债务;对领导承诺的补助,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及时兑现承诺、不失信于民。
四是从严监控,控制新增债务。建立健全村民议事组织,完善议事规则和债务动态监控机制,规范财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内容,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建立村干部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给村级组织造成新的不良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经济、纪律责任,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力度;发挥村监委会职能作用,创新村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坚持量力而行、适度负债,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无收入来源的村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助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集体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
五是鼓励发展,增强生财能力。积极争取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将经济总量较少、人均财力偏低、债务规模较大、资源优势相对不足的镇村,列为经济薄弱镇村,实行“三变”改革,制定扶持措施,鼓励支持其大力招商引资、发展社会事业、组织劳务输出、实施项目农业;利用集体资源、资产参股入股,实行股份合作,拓宽村级经济收入渠道,扩大就业门路,走出一条“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穷人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资本技术走,资本技术跟着市场走”的“五跟五走”产业发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