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起村级集体经济“钱袋子”
2019-10-19何振军
何振军
近年来,甘肃省灵台县着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采取政策支持、“三变”改革、强化保障三项举措,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夯实了村级发展的经济基础,增强了脱贫攻坚“造血”功能。截至2018年底,全县186个行政村全部都有了集体经济收入。
一、强化扶持力度,政策资金双轮拉动
坚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夯实村级发展基础、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的一项基础工程。先后制定出台了《灵台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灵台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和《灵台县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为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明了方向。同时,强化资金支持,2017-2018年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770万元,在全县27个村实施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针对非试点村发展资金短缺的现状,县财政整合村级扶贫互助资金2120万元,注入159个行政村,由村党组织建办产业基地、入股联营龙头企业或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唤醒沉睡资源,“三变”改革激活驱动
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紧紧围绕清产核资、健全融资体系、统筹各类资金、加强分类指导等关键重点,大力推进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三变”改革,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在对村级集体土地资源和闲置固定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把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确权到户,由群众自愿投资入股,引导农户和经营主体合理确定股权收益分红方案,推动了群众发展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健全融资体系,积极探索推行公司化运作、资本化运营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融资平台,组建了产业发展管理服务平台、融资平台、担保平台、产业扶贫投资公司和行业协会,形成了“三台一司一会”的农业投融资体系。统筹各类资金,严格执行国省对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政策,将中央20项、省级l4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按照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要求,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集中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按投资入股比例进行分红。加强分类指导,以基层党组织为牵引,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肉牛、苹果、蔬菜、劳务等产业开发为纽带,以利益联结为关键,积极探索农村“三变”改革实现路径。采取“党组织+国有公司+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依托发展成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基层党组织推动,专业合作社牵头组织农民群众入股企业,国有公司给予资金扶持。例如上良镇北张村,村党支部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80万元以村集体资金入股合作社,动员190户群众将第一、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5万元及群众自有牛棚、设备、劳务等折资入股合作社,以合作社为主体,打包入股盛丰农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企业进行规模化、市场化运营。同时,县绿源公司向企业提供债权融资300万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有效带动了贫困户脱贫和村集体经济增收。采取“党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依托专业合作社组织动员聚合群众,村集体和农户共同筹集资金注入,由专业合作社作为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主体开展经营。以百里镇新集村为例,经村党支部牵线搭桥,成立了新鑫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本村农户土地430.58亩折资入股,种植经营黄芪、板蓝根等中药材230.58亩、粮饲兼用型新品种玉米200亩;同时,村党支部协调将县财政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0万元为全村44户贫困户折资入股,将省国资委帮扶资金45万元按照贫困户和村集体8:2的比例折资入股,作为启动资金,实现抱团发展、统一运营,极大地增加了村集体和群众收入。
三是规范日常监管,优化机制全面推动
在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同路子的同时,灵台县进一步加强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民主管理,着力规范村级财务,推动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建立健全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把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流转等纳入县乡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和交易,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按照民主理财、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原则,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民主决策制度,所有申报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必须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加强监督管理,涉及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包括集体财务预决算方案、购置或者处置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举债及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确定和变更等,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村级资金使用、开支审批、专项资金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有效提升了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