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源头防止领导干部被“围猎”
2019-10-19岑永杰
文/岑永杰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必须“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这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要求,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破解“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问题的治本之策,对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靶向治疗,清除甘于被“围猎”者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屡屡成为不法分子“围猎”的对象,其目标是其手中的公权力。领导干部一旦底线失守,便成为不法分子获取利益的“中间人”,各种利益输送不断,最终使公权力异化为“私权力”,领导干部也会逐渐深陷“围猎圈”。
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和不法分子“围猎”的原因,同时也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需要加强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既是党内监督的对象,也是管党治党的主力,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做实监督基本职责,抓住“关键少数”,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坏境中工作生活。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形成敢于监督与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同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要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对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清除一个。
受贿行贿一起查,让“围猎”者寸步难行
岑永杰到重点企业调研。
“围猎”与被“围猎”相伴而生。在过去一个时期,贪腐官员受到法律严惩的同时,对与贪腐共生的“围猎”者的追究却远远少于被惩处的贪官。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还必须坚决向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的不法分子“亮剑”。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是要补齐打击行贿的短板,加大对“围猎”者的查处力度。在依法严惩不法分子的同时,还必须对于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经济收入、职务晋升等不法利益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和取消,才能真正让“围猎”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可以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在产生震慑效应的同时,还能引导政商交往中守商规、走正道,抵制寻求关系、建立关系、利用关系这类导致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不法政商关系。只有坚持双向发力,受贿行贿一起查,让“围猎”者和甘于被“围猎”者都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才能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筑牢“防火墙”
习近平总书记将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厘清了权力介入企业经营活动的度,为从源头上铲除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温床,有效防止“权力围猎”问题指明了方向。
对于“亲”,重点是勤政亲商,坦诚交往,亲而有度,力戒“庸懒散浮拖”,以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服务意识,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对于“清”,重点是要构建与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健康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目前,汉源县正在着手研究制定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行为指引和“负面清单”,目的就是要将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介入市场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度,用“清单”的形式进行详细列举,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对领导干部而言,防止被不法分子“围猎”也是如此。领导干部必须持之以恒强党性,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必须慎微慎独严自律,将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言有所畏、心有所敬、行有所止;必须清白为人守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始终做到踏实做人、清白做官、干净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