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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童年(大结局)

2019-10-18张玉清

东方少年·快乐文学 2019年10期
关键词:脚腕苦菜花厄尔

编者的话: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张玉清创作的短篇小说《懵懂童年》以主人公“我”小时候的记忆片段为主线,讲述了“我”童年时期经历的有趣事情,作品充满童真、童心与童趣,小读者阅读起来既轻松又能引发一些思考。

8  谁欺负我

我们那时候没有幼儿园,也没有学前班,因此上小学一年级是第一次进入集体生活。进入这个新的集体之后,我们最关注的是两件事:一个是谁的学习最好,另一个是谁最横。

在一·三班时,我们班最横的是赵景辉,他个子最大、最胖、最有力气。我这里所说的横,不是指欺负人的那种横,而是指他打架最厉害,谁也打不过他。

一·三班被拆散后,我被分到了一·一班,赵景辉被分到了一·二班,我们就不在一个班了。但是到了四年级,我又和赵景辉在一个班了,从那以后,一直到初二,我都跟赵景辉始终在一个班。

在这几年里,赵景辉从来不欺负人。我见过赵景辉跟别人发生冲突,但都没有动起手来,每次赵景辉都占据优势,但最终都没有动手。但有一次,他跟我起了争执,我是个小个子,他要打我是轻而易举的事,我大哭着跟他对峙,但他最终也没有动手。

我们男生都喜欢跟他闹,他爸爸叫赵大本,我记得我们班另一个小个子薛宝贵下课时大声地说:“我买了一个9分钱的大本儿!”那时候我们的作业本,32开的是4分钱,16开的是9分钱,我们管16开的叫大本。

赵景辉听后知道他是故意打趣自己,便追上去,把薛宝贵摔倒,骑在身下挠他。薛宝贵一边笑着一边喊:“我就是买了一个9分钱的大本儿!”赵景辉也笑了,他并没有真的打他,也是跟他闹着玩。从小学一年级到小学毕业,赵景辉一直占据着班里第一横的位置,但他没有动手打过任何同学,如今想起来,这真是一个很奇怪的记忆,让我感到亲切。

我記得很清楚,第二横的是刘瑞利。刘瑞利虽然是第二横,但是也没怎么见他欺负过谁,他更多时候是教训那些喜欢欺负人的同学。他和赵景辉对峙过,但是两个人僵持了一阵,随后就和解了。

在班里最喜欢欺负人的,反倒是那些排不上名的小角色。有一个同学叫姜保生,个子很小,学习也差,还爱偷东西,品行比较差。他总是欺负我,有一次下课,他毫无来由地用新削的铅笔在我的手上扎了一下,扎破了,当时就流血了,因为是铅笔扎的,到现在我的手上还留有一个小黑点。我疼得哭了,老师来了之后教训了他。

很多年以后,我又见到了他,那时候我们都已经40多岁了。好多年不见,我跑过去亲近地对他说:“姜保生,你还认识我不?”他咧着嘴笑,说:“认识!”我们聊了一会儿,他说小时候不懂事,老是欺负我,还要给我道歉。我摆摆手,表示都是小时的事儿了,没事的!我们聊起了小学时的趣事,许多回忆随之涌上了心头。

之前,那个会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高金山,虽然个子小,但他偏偏能欺负我。当然,那时候我们小孩子之间的欺负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很多时候闹过之后,第二天就又和好了。也许是因为那时候家长管得严,也许是因为有老师主持公道,并没有发生过如今我们在新闻里所看到的恶劣的校园霸凌现象,更提不上记恨。

有一次上学路上,我在合作社买了一个梨,边吃边走,吃到后面大约还剩下三分之一,是被虫蛀坏的部分。这时候高金山走来了,我把剩下的梨给他看,说:“有虫子,你吃不?”他拿过来,举在眼前看了一眼,说了两个字:“虫子?”说完,他一下子塞进嘴里咔咔咔咔就吃了。高金山吃剩下那块梨的情形,一直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里,他是连梨核也一起嚼碎吃掉了。看上去,他吃得那么甜呀!

我儿子四五岁的时候,特别喜欢听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事儿,这时候我能记得的小时候的事儿就显得非常的宝贵,因为能记得的已经不多了。而高金山吃带虫子的梨的情景,我记得十分清楚,所以给儿子讲了好多次。

每次儿子听完都觉得非常好玩,大笑着重复我的话:“虫子?咔咔咔咔就吃了,咔咔咔咔就吃了!”如今想起来,我真是挺感谢高金山的,是因为他,才有了一个这么宝贵的生活细节。

9  会读书了

不知道你是否想过,一个人一生当中最应该学会的是什么?我认为是认识字。

认识字了,就可以读书;读书了,就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了。

即使不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世界,认识字也是最重要的。就拿李凤海来说,即使他上学时学习不好,但他在学校学到的东西还是非常有用的,生字表上的那些字他也许只学会了一小部分,但是如果他没有学会这一小部分字,那么他也许无法胜任电影放映员的工作。

到了三年级,我认识的字已经足以让我去读长篇小说了,在此之前,我读的都是小人书。刚上一年级时,我读了一本书叫《你认识吗?》,那是一本看图识字的书。那时候看的大多是连环画儿,我们叫“小人书”,而只有文字的书,我们叫“大书”。那时候看书,主要都是靠借,因为家家都穷,买不起什么书,你有一本儿借我,我有一本儿借你。

我爱买书,最多的时候大概有二十几本小人书,现在能想起来的有《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英雄儿女》《9号公路大捷》《阿福》《投降派宋江》。那时候我们认为最好的小人书是“打仗的”,当然,最好的电影也是“打仗的”。

我读到的第一本“大书”是《桐柏英雄》,那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同桌赵红艳借给我看的。书是她从家里拿来的,她已经看过了,还给我讲了里面的一些情节,她的学习在班里是中上等,但她也能看大书了,这让我有点儿惊讶。那么厚的一本大书,我看了三天就看完了。这是我读到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上面的字认不全,但能看懂。我至今仍记得里面的一个细节:有一个叫张川的人,他的水性特别好,负责守卫水闸,书里面写他的腿腕像碗口一样粗,赵永生在水里面和他搏斗的时候,抓住了他的脚腕,但是因为太粗了,根本抓不住,滑脱了,张川就跑掉了。这么粗的脚腕子简直太好玩儿了,这个细节我还和赵红艳一起回味,觉得特别有意思。

这个细节我还给别的小伙伴讲了好多遍,我们还争论起来书里面写的是不是真的,一个人的脚腕能不能有碗口那么粗?我坚持说是真的,但是有人表示强烈的怀疑。那时候家家穷,吃的都是粗粮,用的都是大碗,碗口的直径有十五厘米,大象的腿也就这么粗,人的脚腕不可能有这么粗。但是那时候我坚定地相信,书里写的就是真的,世界上就是有脚腕这么粗的人。

三十年以后,有一次在街上,我遇到了赵红艳,因为是骑着车相对而过,我们没有来得及打招呼,而且也许她已经不认识我了,但我还记得她,我又想起了那本《桐柏英雄》。

我四年级时读过《苦菜花》,再后来还读过《敌后武工队》《林海雪原》等。我个人觉得这些书里《苦菜花》是写得最好的,我最喜欢。我内心里,一直是很感谢作家冯德英的,是他写出了这么好的一本书,让我在童年里读到它。对另外几本书的作者,我也十分的尊重,如果没有他们,在我的童年里可能也就读不到这样的书。

《苦菜花》里写到的爱情,比其他那几本书写得大胆、写得真实、写得更符合人性。其中德强和杏丽的爱情,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为他们哭泣。《苦菜花》里面写德强和杏丽的爱情这一段,是我最为投入的一段阅读,那是一段让我体会到自己的身心走进书里的阅读,我为德强得到了杏丽的爱情而替德强感到幸福,就像我也得到了幸福一样,而当杏丽被坏人杀害了,我感到了那世间最美好的事物、最美好的情感被摧毁的巨大悲怆和心碎。我为杏丽悲怆,为德强心碎,杏丽就像是一件无瑕的美玉碎了,而德强则是在刚刚得到这块美玉时玉就碎了,那种内心里感到的悲怆和颤动真是难以言表啊!在我那时小小的心灵上,我也有点儿爱上了杏丽,她是那么美丽,那么纯洁,这是多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啊,那是我第一次爱上一个书中的人物。

还有两本书是我最该感谢的:一本是《格林童话选》,一本是《安徒生童话选》。

《格林童话选》是我在五年级的时候买的,定价5角5分钱。还记得那一天上午我恳求了妈妈很久,妈妈才肯拿出钱来给我,我立刻飞跑着去供销合作社买书。这本书里面的童话有一个特点,就是特别适合讲述。

那时候妹妹还小,不认识字,她就让妈妈给她讲里面的故事。妈妈认字不多,经常读错字,但一点儿也不影响妹妹理解里面的故事。我记得最清晰的一次,妈妈将里面的“野兽”读成了“野善”,我在旁边听到,马上大声地嘲笑妈妈读错了,也嘲笑妹妹听错了。妈妈不以为意,妹妹却生气地赶我走,她不在乎是野兽还是野善,她怕因为我的嘲笑让妈妈不肯读了。

几十年之后,我开始惊叹妈妈的记忆力,就是在给妹妹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妈妈记住了里面的故事,并且经久不忘。日后妈妈经常跟我们念叨《格林童话选》里面的故事,妈妈念叨最多的一篇是《聪明的厄尔塞》,妈妈将“厄尔塞”读成了“危尔塞”,并且从来不改,我给妈妈纠正过多次,妈妈也不改正,到现在还是说“聪明的危尔塞”。2014年,妈妈被一辆汽车撞倒了,虽然不是特别严重,但也在ICU里住了7天。转到普通病房的第二天早晨,妈妈睡醒之后自言自语:“熬了一罐很好的粥……”这是《聪明的厄尔塞》里的一句话,当时我真是惊喜,妈妈没事了!

接下来,妈妈就开始自言自语地讲述厄尔塞的故事,我惊讶妈妈已经70多岁了,还这么清楚地记得里面的情节,以及书中原原本本的一些话,那些我都已经忘记了啊!我眼里闪着泪花,听妈妈讲着厄尔塞的故事。回到家里我用电脑把这篇童话打印出来,又拿到病房给妈妈读,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的时光。回想起来,这本书对妈妈的意义更大,它带给了妈妈多少的快乐呀!

《安徒生童話选》是我上初一的时候买的,这本书对我后来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至关重要。安徒生童话里所具有的强烈的心灵美感和语言美感,在我读到它的时候便深入到我心中。其中《丑小鸭》对我影响最深,这篇作品让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语言能够有多么美!而在此之前,我读书主要就是读故事读人物,并没有从心底里体会到语言本身就可以是美的!所以,《丑小鸭》这篇作品对于我走上创作道路的意义非凡。

我至今仍记得《丑小鸭》那一句精彩绝伦的开头,仍记得当初我读到这句话时整个身心所感受到的那种不同寻常的语言魅力和那超越语言之外的美感。那时我还不知道《丑小鸭》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文学作品,也不大懂得它所表达的思想意义,我对它的接受是从开头的这句话开始的:“乡下真是非常美丽,那时正是夏天,小麦是黄澄澄的,燕麦是绿油油的……”

多年以来,每读到一本好书,心中那种对作者的感激之情都无以言表。阅读不仅仅是一件愉快的事,它还是我们认识这个世界的一条重要的途径。读书让我们感受到一个人可以怎样面对这个世界,可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上。往往是这样的,以我们个人的眼睛所看到的这个世界,只是它的表象,而通过阅读好的书籍,我们能够了解这个世界的本质。而对于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读“大书”之后,我感觉到我是真的“会读书了”,书里面的故事给我打开了另一个世界,有别于我身边平平常常的现实,它能让我内心里的感受得到升华。

从此,我不再是一个“懵懂”的孩子了,我的童年也不再懵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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