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论文基金项目标注问题研究
——以《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为例
2019-10-18李庆华
许 敏,李庆华,窦 薇
(云南农业大学 学报编辑部,云南 昆明 650201)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力度加大,国家对科学研究的投入规模也在不断提升,设立了各种层次和类型的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是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六个类别的立项资助体系。国家社科基金是我国在科学研究领域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它面向全国,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1],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导向性、权威性和示范性作用越来越明显。由于基金项目立项阶段要经过同行专家层层严格评议,选题新颖独到、研究者研究能力较强才能得到资助,而科研论文是项目研究成果的重要体现,因此,论文基金项目的标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论文的学术水平[2]。
目前,随着各种期刊评价体系和职称评价体制对基金项目论文的重视,出现了一些论文不切实际标注基金项目的现象[3],近年来已引起期刊工作者的关注,一些学者已经在基金项目标注混乱、标注不真实、标注多项性等方面进行了研究[2],论文的基金标注尤其是代表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前沿和最高水平的国家社科基金的标注也越来越引起期刊编辑的重视。有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项目论文,不论是学术质量还是论文层次都比较高,但是在国家社科基金标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完善的行为。为确保基金论文的真实性、正确性及期刊的规范化,杜绝基金论文学术不端,编辑必须重视对基金标注的审核。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7年创刊,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学术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基金资助论文数量也逐年增加。笔者从编辑视角出发,以《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自2007年办刊以来发表的70篇标注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论文(截止2017年6月)作为研究对象,利用统计法分析这70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论文标注的存在问题、产生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希望借此研究提醒科研人员端正学术态度,为编辑同行对基金项目标注的问题进行甄别,同时为基金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管理提供借鉴。为基金与资助项目的规范标注及期刊的有效管理提供参考,也为期刊的进一步规范发展提出建议。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1992年《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提出,基金资助情况作为题名的注释,在论文中标注[4]。科技期刊中基金论文信息标注表明的是科研工作的发展动态及受资助的情况。基金项目所含信息有利于文献检索、查询、统计及期刊评价,已成为论文传播重要信息之一。据《科技编辑大辞典》解释,基金论文比是基金论文占总论文数的比例,是期刊质量评估指标之一,反映了论文和期刊的学术水平和质量。
笔者选取2007—2017年(截至6月,包括增刊)《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发表过的共计70篇标注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论文,利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等网站,输入项目编号,逐篇查询这些文章上标注的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名称、起止年月、申请单位、主持人等信息,核实标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分析被标注文章与标注基金内容是否相关,收稿时间与项目研究年限是否一致,同时在中国知网上输入项目编号搜索,对每个项目被标注的文章数量、内容进行统计,对这70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论文标注存在的编号错误、乱挂项目、超期使用、不实挂名等问题进行实例分析,以期这些基金项目标注中的不端问题引起重视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具体例证分析
(一)国家社科基金标注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6月,《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共出刊62期,刊载标注有国家社科基金的论文共计70篇。其中,同时标注2个国家社科基金的论文3篇,其他都只标注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除去不同文章标注的重复的基金,共追溯其标注的53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篇未查到具体项目。具体情况详见表1。
(二)实证分析
经过统计分析,在国家社科基金标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比率见表2。
1.标注错误
包括基金编号错误、错漏、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乱标注等问题。为尊重作者个人隐私,文中所有涉及的实例只列出文章名和基金项目名称的前半部分,基金项目编号后面2位省略,不列出其他信息。
查看研究对象,仔细甄别发现,一些标注明显是人为错误,根据作者标注的基金信息,无论从编号还是研究内容都无法查询到基金的规范信息。2009年《西双版纳傣族……》标注“国家社科基金(KX1200**)”,没有基金项目的具体名称,基金编号查询也没有对应的项目,不知是作者标注错误还是根本没有这个项目。2017年《藏传因明与量论……》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八卷本《中国……》’(142DB0**)”,在编号查询不到的情况下查询项目名称,发现编号“142DB0**”应该是“14ZDB0**”,标注错误;2017年《试论远古神话……》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道教农学思想史纲要’(10XZJ00**)”,这里明显可以看出,标号不符合国家社科基金编号规则,在国家社科基金数据库查询基金标题,编号应该是“10XZJ0**”,属于标注错误。2015年《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中……》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XJY00**)”,明显也是编号错误。2015年《云南省农民工市民化……》标注“国家社科基金‘西部地区农民工市民化……’(2013YJB20**)”,这个编号也是与国家社科基金编号常规排列不符,通过基金名称查询,正确编号应该是“13BJY0**”。当然这些错误可能是作者自己投稿时写错,但编辑出版文章时也没有认真核对,致使错误延续。
表1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7—2017年
注:《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7年9月创刊,2007年只刊出2期共59篇论文,没有标注国家社科基金的论文
表2 基金项目标注中主要存在问题统计
还有其他基金标注成国家社科基金的问题,也是属于不规范标注。2013年《我国农民科技素质……》标注的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AGA1200**),通过编号查询,该项目其实是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新四化’同步推进下农村……”的编号,属于标注错误。2016年《中外合作高等教育……》标注的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南联大教育模式……’(BIA1000**)”,看编号明显不是国家社科基金,查询编号,该课题是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
还有一类情况是,在读研硕士(博士)研究生为论文尽快发表,标注导师或者其他基金主持人的国家基金项目,如表1所示,基本每年都有几篇,如果项目主持人在申请项目时将有能力参与该项目的在读学生加入了项目组成员,发表成果无可厚非,关键是有些学生只是在导师的默许下标注基金项目,而其实并未对项目有所贡献甚至选题与项目都不相干,这就需要编辑在初审时认真核实作者与项目相关性等信息,不能纵容这种滥用基金的学术不端行为。
以上都是属于各种错误、错漏标注或不实标注的情况。除此之外,还有一类特殊情况,就是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3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二十条,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资助因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重大课题研究,经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定,以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的方式,单独立项、委托研究。2010年《云南省参与GMS合作……》标注“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西南边疆’课题(A090**)”;2013年《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标注“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云南民族地区……’(A090**)”;2016年《蒙古族糌粑……》标注“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草原文化……’(08@ZH0**)”。查询这一编号,标注此基金项目的还有2012年《蒙古包和古代……》,2017年《蒙古族传统饮食……》,都属于同一问题。这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标号方式是不同体系,严格来说不属于标注错误,只是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的一种特殊形式存在。笔者单独列出来,以期引起同行重视。
以上例证可见,出现标注错误的原因既有投稿作者自己的粗心甚至学术不端行为,也有期刊编辑的审核不认真。不论作者还是期刊编辑,都应抱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基金标注问题,作者或者基金项目主持人对基金项目的标注必须负责任,编辑在审查过程中也应该积极审查、核实基金情况,起到监督作用。
2.基金论文的收稿时间与基金研究时限不符
这是一个出版周期的问题,期刊从收稿到刊发稿件,都有一个时间周期,《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的出刊周期一般是4~6个月,而一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从立项到结题也有周期,这两个周期是否相符也是需要编辑认真审核的内容。国家社科基金各种类型的项目研究时限不一,一般是理论研究3~5年,应用研究2~3年,倘若研究期间有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适当延期。文中涉及实例以笔者根据项目名称及编号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查询的立项和结项时间为准。
(1)投稿时间在项目获批之前
2014年有2篇文章,《论现代性语境下……》标注“国家社科基金‘协同治理与三社……’(14CSH0**)”,《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标注“国家社科基金‘新型城镇化进程中……’(14BMZ1**)”,这2个基金项目的立项获批时间都是2014-06-15,稿件投稿时间也都是2014-04-19,但出刊时间在项目研究时限内;还有2015年《变中有理:合作村治……》标注“国家社科基金‘华南农村社会治理……’(15BSH1**)”也是这种情况。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稿件周期从投稿到见刊一般是4~6个月,在这期间有些作者申请到的项目,就会在周期内刊发前要求添加基金项目,这本身就是作者自己的项目,只要内容上不冲突,编辑一般还是会满足作者的这些要求。但这就出现了一种现象,即投稿时间在项目获批时间之前,但见刊时间又在项目研究时限范围内,这种现象很难界定是否属于基金项目标注的不端问题,这在科技期刊界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提出这个问题也是希望引起同行重视,在添加项目时应仔细甄别项目内容与所投稿件内容是否一致,认真审核,谨慎添加。
(2)投稿时间在基金项目结题之后
2012年《对新疆大学等九所院校……》标注“国家社科基金(07XZX0**)”,查询编号项目名称具体是“边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发现该项目已经在2012-05-08完成结项,而文章投稿时间是2012-05-18,出刊时间更是2012年10月份,是不能标注已经结项的基金项目的;另外还有2篇文章,2013年《个体因素对边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和2015年《家庭因素对边疆少数民族……》也是标注这个“国家社科基金(07XZX0**)”,收稿日期分别是2012-12-16和2014-08-19,这是在项目结项之后甚至2年多之后的投稿,竟然还在继续使用该基金项目。这是一个项目已经结题却多次被标注的例证,也是比较典型的例证。作者对基金项目的标注完全不注意时间问题,滥用已完成的基金编号。
3.文章内容与所标注基金项目内容不符
少数作者为使论文尽快发表,利用一般期刊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先审稿、优先发表的优惠政策,挂靠与研究内容不相关的基金项目甚至编造基金项目和编号。这也是基金标注的时候出现较多的一个问题。
2014年《地方优质鸡品种资源……》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ZD0**)”,未标注基金名称,在国家社科基金数据库中查询编号,查到基金名称是“供应链视角下食品药品……”,研究内容与基金内容明显不符。2015年《大理圣源寺历史文化……》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XM20**)”,这有2个问题,一是编号明显错误,将编号“12XMZ0**”中的“Z”写成了“2”,这属于前面提到的编辑审查不认真问题,还有就是根据编号查询该基金的项目内容是“白族医药史……”,明显与文章内容不符合,是滥用基金问题。2017年《乡村春晚的……》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投稿文章是关于农村文化方面的研究,基金项目内容明显是经济方面的调查,基本学科研究方向都不一样,仅仅是因为都关于“农村”就可以标注吗?还有一例类似,2017年《印度旁遮普邦农业发展……》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印度政治制度下的印共……’”,一个是农业经济,一个是政治派别研究,一个是经济学,一个是政治学,也就是仅仅都牵涉研究地域“印度”就可以随意标注吗?这也是很不严谨的标注行为。
三、对策建议
鉴于以上国家社科基金标注存在的各种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编辑、科研工作者以及基金管理部门三方角度来审视。
(一)编辑
编辑是科研成果发表的服务人员,更是基金标注问题的把关人员,编辑的认真程度是基金标注是否规范的前提,应该对基金规范化标注承担审查监督作用。应该坚持办刊原则,在初审时对标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文章认真甄别,尽量在初审阶段就发现错误标注以及不适合标注的情况,严格要求作者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形式进行标注。编辑根据作者的标注认真比对被标注文章与基金项目的相关性,如内容是否相符、作者是否是课题组成员、项目研究期限等等。对学生滥用导师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情况等等也要注意核实,不能对“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关照”,要根据稿件质量辨别收稿,坚持办刊原则。为了避免乱挂基金、名不副实的现象,可通过网络查询或者请作者提供基金资助项目证书复印件,同时向作者宣传科研成果发表的严肃性,不相关基金项目不能随意标注[5]。
(二)科研工作者
国家社科基金每年的立项数量有限,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经过项目初步审查、申请同行专家评审、学科评审组会议评审等多个阶段,申请难度较大,获批几率不高,能申请到的项目主持人必须珍惜项目管理机构给予的科研平台和机会,在发表课题研究成果时,更要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基金标注问题,主动标注基金名称、具体内容及项目编号,避免只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而没有具体项目名称和基金编号的模糊标注,同时尽量减少基金项目参与者滥用课题基金问题,更要杜绝非研究团队成员发表的论文中标注所申请的基金项目,珍惜国家社科基金获批项目的机会,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谨慎使用基金项目编号。
(三)基金管理部门
基金管理部门是管理项目进度、审核项目完成情况及验收项目成果的专业机构,对项目的成果鉴定有绝对的权威。作为基金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基金项目的规范化操作,注重审查,制定更为规范的基金项目标注办法。在验收项目成果时,要充分发挥验收专家组的学科专业优势,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审视研究成果,重点考察论文与研究项目的相关性问题,应建立项目查验制度,对于乱挂项目、研究时间与项目立项结项时间不符、研究内容与项目内容不符等的成果,坚决不予通过,这样才能刹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滥用的风气,才能体现科学研究的严谨性与真实性。
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依靠编辑或期刊编辑部来把关和监督,更需要相关的科研管理机构、人事及基金主管单位等部门综合治理,才能从源头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滋生和发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