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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地区粮田经营规模及其效益分析

2019-10-16刘焦南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21期

刘焦南

摘 要:为了了解平原地区粮田经营规模及效益,通过对海南平原地区瑞溪镇农户调查数据分析,采用对比分析法,分析农户粮田经营规模情况,并比较不同经营规模的效益。调查数据显示,从瑞溪镇的三种农业生产方式看,“种养结合”的人均纯收益和成本收益率等项经济指标远高于单纯种植业或养殖业。这说明,种养结合生产方式是当地农户充分利用有限农业自然经济资源获取更多经济收入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业生产方式;粮田经营效益;农户调查;平原地区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1-0030-02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回顾

1.问题的提出。对中国农村观察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被人们普遍认为是中国20世纪末最成功的经济改革政策和制度安排之一。然而,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有所减缓。农村劳动力转移基本情况为2003年末已转移农村劳动力约1.7亿人[1]。那么,在劳动力大量转移的情况下,对于平原地区而言,现有的农地经营规模到底怎样?效益如何?在这种小规模经营前提下,什么样的规模更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为此,本文结合平原地区的实际情况,选取海南平原地区的正安县瑞溪镇作为样本调查区域,以期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因地制宜地选取农业发展措施,提高农地利用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与粮食增产。

2.简要的文献回顾。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一有限资源,实现农业用地合理利用一直以来都是经济学领域研究的重要问题。对农地利用问题的研究,学者普遍认为“小规模、分散化”农业生产方式,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造成农产品竞争不足的主要因素,而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实现农地的规模经营。云南大学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2014),对现有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进行了分析,认为当前农村土地的经营模式仍然是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在“三化”过程中,已成为严重的阻碍。总体来看,各地农业的发展不平衡,随着时间推移,地区间的差距都呈现扩大态势。然而,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牺牲环境发展经济的问题[2]。此外,大多数学者都是从农地小规模经营局限性的角度出发进行的研究;而从小规模经营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角度,对农地利用的研究还较少。

二、研究区域概况

1.主要粮食作物。瑞溪镇属于平原地形,农业生产条件的优越,是澄迈县的粮食及冬季瓜菜重要生产基地。主要农业产品有水稻、果蔗、反季节瓜菜、胡椒等,各类瓜菜产品远销全国各地。

2.农业劳动力情况及特征。瑞溪镇各村农业劳动力占人口比例大致在51%~71%,农业劳动力中,纯农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最高的为瑞溪村58%,最低的是下村24%。这一现象说明,瑞溪镇农业劳动力就业差别较大,单纯从事农业经营的劳动力为数不多,占1/4左右,而且各村之间存在不同特征,在农业生产比较集中的村,纯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重在30%~50%左右。

3.水稻播种面积及劳均产粮情况。瑞溪镇水稻播种面积占到了耕地面积的51.3%以上,水稻总产量达8 887吨。根据水稻播种面积占耕地面积排名,每个村变动范围在0.35—0.66之间,分析得出前三名分别是北桥村(0.65)、群庄村(0.62)、瑞联村(0.59)。总的来说,水稻生产集中程度较低,表现为分散经营。

三、调查结果及结论分析

1.粮田经营规模现状。与全国数据相比,瑞溪镇的耕地情况,不管是户均耕地、劳均耕地,还是人均耕地都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见下页表1)。为了切实做好农机对农业生产的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农业两个转变,必须合理配备农机具,优化农业机械配备结构和经营体制,本文试图在分析瑞溪镇粮田适度规模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现状,分析并提出本市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农机具配备目标和配套措施(见表2)。

2.不同經营规模粮田的产出效益的比较。不同经营规模农地的水稻生产水平的比较(如表3所示),就农户的水稻种植生产水平看,随着家庭经营规模的扩大,农户的水稻生产水平相应提高,但在≥7亩时水稻生产水平有所下降。

3.结果分析。本文以澄迈县为例,通过分析对瑞溪镇粮田不同经营规模效益,系统性地讨论了规模经济激励、劳动力资源约束以及农地产权制度安排和市场活跃程度等外部市场条件对农户农地转入决策的影响。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1.结论。通过对澄迈县瑞溪镇粮田不同经营规模的效益比较分析研究,我们得出,在目前经济技术管理条件下,该地区粮田经营规模在5—7亩时效益最优。为此,我们可以推断,如果农民知识水平得到提高,年龄能够趋于年轻化。那么,瑞溪镇粮田效益最优的经营规模将有所提高。同时,经营规模的提高又将有助于农户收益的提高,收益提高了农民就有资金用于知识水平的提升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

2.对策建议。首先,利益驱动,调动农民种田积极性。农民现阶段不愿意种地的主要原因,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下。为此,政府可以在金融政策上给予必要的倾斜,如对于放弃农村承包地的农户,在创业和流动所需的资金上,从政策上给予倾斜,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者优惠利率贷款;而对于因土地经营规模扩大需要资金支持的农户来说,政府也应该鼓励、允许小额贷款给农户,鼓励农业的规模经营,并根据其粮食产量情况给与补贴。其次,促进土地流转,优化农地规模。目前,就瑞溪镇而言,农地仍然是农民就业,生存与社会保障的主要来源,甚至是唯一来源,在土地的这种社会保障功能没有改变之前,农民虽然可以在乡镇企业获得新的就业机会,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但乡镇企业就业状况不稳定,缺乏必要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最后,提升农村劳动力生产水平。针对瑞溪镇农村劳动力生产能力并不十分低下,还有提升空间这一情况,可以通过农业培训机构的建立,定期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方面的教育,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随时到培训机构咨询。为此,必须加大力度完善对兼业农户的支持服务政策的支持,以稳定并提高农户农业经济收入。

参考文献:

[1]  钱龙,洪名勇.非农就业、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效率变化——基于CFPS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6,(12).

[2]  王建英,陈志钢,黄祖辉,Thomas Reardon.转型时期土地生产率与农户经营规模关系再考察[J].管理世界,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