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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问题

2019-10-14李强

企业文化 2019年5期
关键词:政府监管安全生产企业

李强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和转型中,但是在企业中,安全生产事故却频繁发生。在企业向现代化、法制化转型的过程中,企业的安全隐患问题屡屡受到质疑。我国政府加强了对国内企业安全问题的监管,将企业安全生产纳入法律监管范畴,以政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监管国内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和谐、安全、法制的国内经济环境。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监管

一、国内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当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重视程度需提高

国家从法律上给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保障,但是,很多法律法规存在落实不到位,企业希望减少安全生产投入来增加经济效益,地方政府着力点在于加快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政绩来提高本地产值。因此,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降低安全生产投入标准,谋取利益;地方政府着眼于招商引资来加快地方发展,在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上打“折扣”而无法落到实处。

(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顺畅

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行的是分级管理,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存在很大问题,基础机构设置不完备,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问题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直接导致了安全生产监管不得力,安全事故频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工作重点主要在本级,下达到基层后严重缺乏能力执行,这就使得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问题重重。

(三)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待完善

法规政策的不配套,导致监管部门公信力、执行力的得不到保障,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困难。有些法规政策虽然制定了,但是因为可操作性太低,导致不能有效的实施。

(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欠严格

行政许可是企业安全生产能够实现的第一道门槛,让企业在生产之前必须先通过一定量的资金投入以及完善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对安全生产事故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在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时期,有些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立项、建设、准入上并不严格,导致很多高风险企业开工生产,累积了大量安全隐患。

(五)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缺力度

我国目前对安全生产标准未达标的企业惩罚力度来看仍有待加强,还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不能对违法行为起到足够的遏止作用,这便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在安全生产投入上偷工减料,减少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给从业人员带来巨大伤害,甚至是死亡,其代价远远超出企业赔付的赔偿金。很显然目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所规定的处罚力度较轻,罚则较轻亦容易导致生产不安全所获取的利润高于相对微薄的罚金,致使处罚过后依然继续生产。

二、加强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措施

(一)掌握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状况

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首先要了解本区域内企业的数量,并且企业进行分类,主要包括重点监管企业与一般监管企业。把监管部门重点都放在企业管理上,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几率。现如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保存、应用以及经营企业是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另外就是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监管重点是对事故频繁发生的企业和中小企业,以安全生产指标为基础,提高监管力度,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从而加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在进行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过程中,严格把控,提高对于被选拔人员的素质考核,选择高素质人才。同时,不定期进行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保证基层监管人员的充足,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和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执法人员的工作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杜绝暴力执法、语言攻击等执法现象,提高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加强政府的权威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进行。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法律作为框架,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例如,制定配套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根据实际需要,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与国际劳工公约接轨,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四)要建立好各个监管部门的关系网,健全监管执法机制

首先,处理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所有政府监管部门当中,关系最不协调的两个部门,就属综合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二者的不协调源于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由于监管事项的庞杂导致监管部门职能交叉,部门和部门之间有的时候需要进行合作和竞争,由此产生部门间的矛盾。针对这种现象必须不断建立健全监管执法的问题机制,建立好各个监管部门的关系网格,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力度,建立完整的执法体系。

三、結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安全生产政府监管问题的研究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政府和生产企业必须互相配合,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企业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政府监管执法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季宇.创业型企业发展与政府监管的关系——以上海为例[J].生产力研究,2017 (02):112-116+120.

[2]申孟宜,谷彬.论大数据时代的政府监管[J].中国市场,2016 (36):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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