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动企业基层党组织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的探讨
2019-10-14王一
王一
有数据显示,近年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不断创新,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已经占到了党员总人数的85%以上。因此,企业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就会提高,工作积极性也会随之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会得到更充分发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是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
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是什么?“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廉政建设中基层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定期研究、分析和部署,这是基层党支部领导部署的关键点;二是教育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检查考核,发现问题严格奖惩。五是示范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作出表率。六是监督责任。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内容包括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贯彻实施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況;贯彻落实法规制度。目前,很多企业基层党组织只设党支部,这样基层党支部就既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又要负监督责任,也就是“一岗双责”。这就意味着党支部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要承担主要的责任。这就给基层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增加了压力,加重了责任,从而增强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另外,企业基层党支部有它的特殊性,点多面广,面对的问题多数是小而杂,不容易引起注意,面对的人群主要是企业一线的党员干部、职工,因此在基层党支部“两个责任”的重点应该着重放在对党员干部的正确引导上来,激发他们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工作积极性,让他们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目前,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主体责任表面化。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由谁主抓、该谁负责认识模糊,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没有建立,有些党组织负责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廉洁自律就行了,这些认识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脱节;落实主体责任大多满足于“三个样板动作”,即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方法简单,缺乏实效。
二、落实方法简单化。一些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模式仍然是“年初开会部署、下发文件责任分解、年终检查考核”,落实措施与方法较为单一,有的单位在年初签订“责任状”,平时工作则很少过问,党风廉政建设“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工作体制不顺畅。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措施不力,工作被动应付。近年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得到了完善,但在具体工程项目实施等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制度手段。一些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因分工不明,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导致一些工作出现“大家都管,结果是大家都不管;大家都负责,结果大家都不负责”的问题。
四、监督责任被动弱化,责任追究制没有落实到位。近几年,按照上级目标考核要求,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但有的流于形式较多,落实的较少。责任追究一般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
五、责任内容不明晰。一些基层单位对“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范围在认定上存在差距,制定的实施办法从形式到内容尚不规范,规定的内容过于笼统、原则,责任分解不够明确具体,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缺乏保障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的过程中,我们听到极少数党员干部发出这样的声音---“我们单位是清水衙门,想腐败都没有条件”;或者说“我就是个普通基层工作人员,腐败和我没什么关系”;更有甚者说“我们这么个小单位的事儿,领导哪有闲功夫管”。这些不和谐的声音从某种程度上反应出我们之前反腐败所形成的社会舆论更多的是关注“打老虎”,对于“拍苍蝇”的力度普通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并没有真切感受。因为对于普通群众而言,也许“打老虎”能让他们拍手称快,但是更多情况下与他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是基层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基层党员干部能否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是解决联系群众问题的关键。我们的党员队伍虽然在不断壮大,但是在社会思潮影响下,党员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呈现多样化,形成共识的难度在不断加大,“不大整齐”的问题尤其需要加以解决。毛主席曾经说过:“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这就需要党员不断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厘清责任,定位准确。把反腐倡廉纳入党支部总体工作。突出强化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反腐倡廉与施工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今年党支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互激励、互提升。按照工作成效与工作作风双重标准,全面、辩证地呈现大事和小节,有效激励了班子成员把关注点和积极性投向工作实效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认识到位,监督有力。基层党组织必须担负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做好当前的工作,重点措施包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影响力、凝聚力和战争力的基础,是基层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只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认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主体责任。
三要加强监督日常化。党支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从基层实情出发,既不可盲目照搬已有的经验模式,更不可随意搞“地方特色”而把中央的相关规定放在一边。要充分认识,积极探索如何更好的收集基层广大群众的诉求,更科学的研究分析基层工作的特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只有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才能够在基层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真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让每一位群众都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问责机制。即定责。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落实责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组织主体和纪检组织的“责”,明确双方“责任田”。考责。解决“责任制落实考不考一个样”的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问责。解决“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要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负其责的局面。
总之,权力就是责任 责任就要担当。要以“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工作态度,“凤凰涅槃”的勇气,严格要求自我、严格监督体制运行、严格管理队伍,防止出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问题,才能推动企业基层党组织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