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书如其人”
2019-10-12张程程
张程程
摘要:历代书评者将书法人格化,评书时兼评其人,论书的文章中经常呈现“书如其人”“书品即人品”的观点,将书法与为人的关系简单化。这种书法品评价值标准,渗透着儒家道德伦理观念,抛弃了审美原则而以道德观念对书法进行品评,亦违背了艺术自身的发展规律。本文通过分析书家案例反驳将书法人格化的论调,以此树立辩证的人书关系。
关键词:书如其人;书品;人品
“书如其人”“书品即人品”是传统书论中的重要观点,人们围绕书品与人品二者的关系展开了诸多讨论。“人品”是书家人格、气质、逸趣等的综合体现;“书品”则是书法作品格调、价值、成就、地位等的统一。传统书法品评在评价书艺时,或把人品作为一个先决条件, 视为书法品评的决定因素;或认为书法与人品毫无关系,弱化人格修养在书法艺术中的作用。这些书法品评方式过于片面,不仅影响后人对于书法作品艺术价值的正确认识,而且不利于书法艺术自身的发展。只有将书法艺术还原到书法实践与理论发展的过程中去,才能客观地评价历代书家和书法作品。对人书二者关系进行全面、清晰的诠释,有利于帮助今人系统、辨证地看待书法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使书法创作和品评在道德和艺术之间找到平衡点。
一、人书关系的流变
书品和人品的联系随着书法艺术的发展而逐渐紧密。对于书品与人品关系的探讨,可以追溯到西汉扬雄所提出的“书,心画也”之名言。这一经典理论命题的提出,使在这之后一代又一代的书评家不断对书法艺术和人的主观意志二者的关联进行探讨。两宋时期,理学成为主要哲学流派。理学的中心问题是“性理”问题,其实质就是伦理道德,因此对书家道德品质的强调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欧阳修最先提出“爱其书者兼取其为人”的书学观点,开人书关系品评之风。其后苏轼也认为,即使不是精通书法之人,其人格品德中的忠、信、礼、义也可以通过书法作品体现出来。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得到解放。体现在书法艺术上,则是对于书品与人品关系的探讨走向了多元化。明朝项穆由柳公权“心正则笔正”的论调进而阐述为“人正则书正”。项氏的文艺观带有很明显的儒家功利主义色彩,他指责赵孟頫的字纤柔妍媚,难怪作为皇室后裔,却甘愿入仕新朝。傅山认为强调学书的关键不在于技法,而在于人格品质的自我追求。他说:“作字先做人”,若是大节有亏,无论笔墨技法如何绝妙,也没办法弥补其在人格上的缺失。与此同时一些书学者也开始反思。如清人吴德旋评价:“张果亭(张瑞图)、王觉斯(王铎)人品颓丧,而作字居然有北宋大家之风,岂得以其人而废之”。
二、人书关系的偏颇之处
作为一门艺术,书法在特征上呈现为内容美、线条美、形式美,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书法作品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书家的人格、学识、志趣、情性等。书家的艺术水平的确受制于其人格品质,但这并不是仅有的因素。书法风格还受取法、受众、时代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是艺术发展长期积累与沉淀的结果。在研习书法作品时,我们应该剔除这些因素,而以纯艺术的视角来审视书法作品。
书法有其自身独立的审美性。决定书法成就高低的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审美情趣,这与书家的个性和人生阅历有关;其二是笔墨技法,则要求书家进行长期和艰苦的练习。也就是说,书法技巧(用笔、用墨、章法等)本身有深厚的积累过程,这是书家所能达到艺术境界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书家人品可能会对其艺术成就形成制约,但不能因此论断书品决定人品,“书品即人品”的观点是无法成立的。
书品与人品分别属于艺术学和社会学的范畴,将人格的评价标准和艺术的审美标准相混淆,导致了以人品高低定书法成就的现象出现。“书品”和“人品”是针对不同的事物和对象而提出的,强行挪用人格品质的评判标准来为书法估值,不仅否认了艺术的本质,扼杀了艺术的原动力,同时也弱化了艺术的本体性。
后世书论者证明书品与人品的关系时,多以颜真卿为证。颜真卿是唐代最有成就的书法家之一,其“颜体”楷书为后世书学之典范,学习者众多,影响深远。苏轼称“书止于颜鲁公”,极力赞扬颜真卿的书法;陆游亦言:“学书当学颜。”对颜体予以极高的评价。颜真卿既是书法大家,亦是唐朝名臣。他性格刚直,忠厚纯良,以义烈名于时,一生为朝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颜真卿的书法与人格的一致是“书如其人”最好的例证,闻其行可阅其书,见其书可知其人。北宋欧阳修对颜真卿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颜真卿的忠义人格,体现于他的字之中,宽博大度、刚劲挺拔。朱长文也极力推崇颜真卿,在他看来“书为心画”的言论“于鲁公信矣”,世人重视颜真卿的书法,是由于其为人忠义有节,其书法中展露出的气质面貌同其为人具有高度一致性。但人们对于颜书的评价却有不一样的声音。如李煜评颜楷如“田舍汉”毫无美感,米芾更说颜书“可厌”。若李、米以“书品即人品”的观点来审视颜真卿的书法, 想来是不会说这番话的。
书品人品错位的书家不在少数,其品格德行被人诟病,致使其书法亦一直饱受争议,但他们在书法上确实有其贡献。近年来,关于“苏黄米蔡”的探讨愈多, 有论者就认为“蔡”原本是指蔡京。但由于蔡京虽然工于书法,但品德不端,是构陷抗金英雄岳飞的始作俑者。而相比之下,蔡襄的人格品质更为人们所称赞,因此人们更认可蔡襄。这既表明人品对书艺流传的重要作用,又说明蔡京人品低而书品不低。蔡京为北宋权相,后被劾为“六贼”之首,史书评价其为乱臣贼子。但蔡京书法却字势雄健,痛快沉着,且尤擅行书。据其子蔡绦记载,米芾认为自柳公权以来,唯有蔡京与其弟蔡卞书法成就最高。此外,《宣和书谱》中记载蔡京书法时亦极为称赞,“其字严而不拘,逸而不外规矩,正书如冠剑大臣议于庙堂之上,行书如贵胄公子,意气赫奕,光彩射人。大字冠绝古今,鲜有俦匹。”事实上,清莫云卿就指出:“蔡京父子人品别论,不能不重其书”。张丑也谈及蔡京的书法姿媚,蔡襄远远不及。此外,赵佶创“瘦金体”,秦桧创“仿宋体”,赵孟頫为元代楷书大家,而王铎的行书直至今日仍受人們追捧。以上种种,若简单以“书如其人”的观念视之,因其人而否认其艺术成就,便有失客观公正。这样的评价方式不仅抹杀了个别书家对于书法艺术的贡献,而且由于评判标准的不清晰阻碍了书法艺术的正常发展。
留名史册的书家皆是人书俱佳,对此欧阳修一语中的。他认为古人善书者众多,但只有小部分书家的书法能流传下来,并受到后世地追摩和喜爱,这是因为这些书法不仅艺术成就高,更重要的是书家人格德行令人仰慕,是艺术家的人格魅力,使其作品在纷繁的佳作中脱颖而出,经过历史的筛选沉淀,最终流传下来。因此,要想在书法艺术上取得不俗的成就,一是需要对笔墨技法不断强化训练,以掌握点画线条的特征并将其准确表达。二是需要书家对自我人格的追求和提升,高尚的人格使书家人书俱重,让后人不仅学其书法,而且兼学其为人。
三、结语
人品不能决定书品,而只能对书家及其作品被接受的程度予以影响。书家的高尚人格可以使其作品更受推崇,为其书品加分;但若书家品行不端,也只是使其人与作品被人不喜,并不能因此论断其书品不高。对学书者而言,强调人品固然能使其致力于提高审美情趣和创作水平。但对书法艺术而言,无论是“因人重书”“因人废书”还是完全无视书家自身的人格修养,都不利于书法艺术的发展。对于美的艺术与善的人格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美好品德的修养应该放在做人学书的首要位置,这在当今时代更应该如此。只有辩证的对待书品与人品的关系,品技兼进、德艺双馨,才能成为真正受人推崇的艺术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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