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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在民族管弦乐队中的应用效果探讨

2019-10-12刘燕

艺术大观 2019年19期
关键词:乐队乐器民族

刘燕

摘要:本次研究以民族管弦乐队为主题,选取笙作为研究对象,重点探讨笙在民族管弦乐隊中的应用效果。在具体讨论中,结合个人学习与工作经验,先对音乐的艺术审美特性进行简述,然后从历史沿革的角度,对笙做出一般性介绍,并以其形制与特点进行说明;最后选取应用视角对其应用效果进行分析。

关键词:笙;民族管弦乐队;应用效果

人类天生拥有对美好事物的审美冲动,在学术领域,人们将其界定在艺术范畴之内,就应用而言,又将其纳入判断力范畴。就类型划分而言,艺术有造型的和非造型的。音乐属于非造型艺术,它的最大特征是,以声音作为媒介,将人内在的感受,以具象化的形式,借助一些乐器进行传达。其目的旨在为人们提供审美享受,并在这种审美享受的过程,实现对内在情绪的“宣泄”与“净化”。下面就以此为出发点,对主题展开具体讨论。

一、笙的概述

(一)历史沿革

从历史沿革的角度观察,笙属于最古老的民族乐器之一,有所谓“古代八音乐器”之称。它是3000多年前的“匏”类乐器,有被称为“竽”的大笙类型,和被称作“和”或“巢”的小笙类型。同时经历了木料材质向金属材质的演变,如笙中的关键组成部分——簧片,就从竹簧演变成了铜簧。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了“百花齐放”时期与“改革开放”时期,以及“现代转型”时期的突破性发展,使笙的形制与演奏,以及应用效果得到了全面革新,尤其是在借鉴西方管弦乐团的建制基础上,发展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民族管弦乐队,而笙就是其中重要的一员。同时,也创作了很多重要的作品。

(二)主要特征

很多人对笙的了解,可能来自一个成语——“滥竽充数”。在战国时期,齐宣王是一个特别爱听竽的君王,于是就有“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这种“大锅饭”的制度,使不会吹竽的南郭先生有机会一直混在乐队里白拿俸禄。后来齐宣王死了,湣王即位,喜好听竽独奏,于是南郭先生混不下去了,只能悄悄地溜走了。后来,这个成语便用来讽刺哪些没有真才实学混饭吃的人。

汉代以前,笙与竽是两件并存于世的乐器,在春秋战国时期,两者都是宫廷中重要的吹奏乐器,很受追捧,但竽在宋代后消亡,笙却长期存在和发展。随着历史变迁,笙逐渐从一个宫廷主奏乐器变成了一个戏曲伴奏或者街头艺人流浪用的乐器。笙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衰败的过程。

二、应用类型及比较

(一)类型说明

新中国成立以后,笙开始慢慢改革,各地演奏家也对笙进行不同的改良。笙不像笛子、琵琶、二胡等乐器形制基本固定,因为南北地区差异,不同人使用的手势也有所不同,比如河北的持笙法是捧着笙斗,而山西的持笙法是抓着笙苗。当然这两种都不影响演奏。

说到笙的形制,民乐队现在使用的是36簧键笙,各地还有不同形制的笙,每个笙演奏者使用笙的目的也不同。乐队使用36簧笙是为了大乐队的半音化,方便演奏和音与和弦。吴彤使用传统的24簧笙,是为了更好地推广中华文化。而中国著名笙演奏家翁镇发则用了十年的时间与山东艺术学院牟善平教授共同研制的37簧改良笙,被誉为“中国第一笙”。

(二)应用比较

说到笙的形制,民乐队现在使用的是36簧键笙,各地还有不同形制的笙,每个笙演奏者使用笙的目的也不同。乐队使用36簧笙是为了大乐队的半音化,方便演奏和音与和弦。吴彤使用传统的24簧笙,是为了更好地推广中华文化。而中国著名笙演奏家翁镇发则用了十年的时间与山东艺术学院牟善平教授共同研制的37簧改良笙,被誉为“中国第一笙”。

37簧笙排列规整,有三个八度的音域且半音齐全,大大拓宽了笙的表现力。过去演奏转调多的乐曲,往往要换几个不同调性的笙,现在37簧笙不仅能演奏民间曲牌,还能演奏现代的和外国的音乐作品,如难度很大的外国音乐家哈哈图良的《马刀舞曲》《野蜂飞舞》等。

在演奏技巧方面,笙注重在旋律音方面做“加法”,如在上方可以增加纯五、八度,满足其对于和音的演奏需要;再如,选择下方增加纯四度,用以完成和音演奏。本质上讲,传统笙与现代改良后的笙的演奏技巧是相通的。不同之点在于,现代改良后的笙的演奏技巧有更加符合生理科学与乐器结合演奏的合理性,演奏技巧在舌、指,以及二者的综合应用中,更加多元化。

三、应用效果

笙作为一个演奏乐器,在民族管弦乐队的演奏中,必然与其他的乐器之间存在互相关联的关系。若从应用效果角度观察,则这种互相关联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围绕演奏作品时,对其主旋律的辅助演奏效果方面。

(一)“融合”效果

在音准与音色方面,民族管弦乐队的整体演奏,要求做到精准到位;而发生一些异常情况时,则要求结合当时的情况,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调整过程,确保演奏效果。这个基本逻辑应用到笙演奏效果方面,就可以说,笙具备这个重要功能,即是进行音色校准或说它不容易变音。比如,当演奏受到了环境因素影响,其中包括温度、湿度等因素,就可以对现场演奏音准起到失调性影响,从而干扰演奏效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可以借助模拟法,进行一些有效的音调调整。将其放在整体的演奏中,也可以说笙能够在主旋律的辅助演奏中,与其他乐器进行一些有效的音色融合,从而为整体上的乐队演奏提供辅助效果,使其更加和谐。因此,它能够起到融合效果。

(二)“附和”效果

乐队演奏的关键在于对和音的表现,而笙作为民族管理乐队中的一员,在实际的演奏需求中,它处于“附和地位”,因而具有附和性,同时也能够围绕主旋律,产生一些“附和”效果。这是因西方乐队的演奏注重韵律与乐器的和谐演奏;而我国的民族管弦乐队注重对于“主旋律的表达”,它承载着理念、依托着情绪、表达着形象;因此,在不同的旋律下,也会采用高音笙或中音笙,或低音笙,从而使它在“附和”中实现与乐队整体上的合奏。同时,改良后的笙音域的范围较宽,既能够起到张力突显的效果,也可以在整体演奏中为其营造和谐氛围。

(三)“粘合”效果

作为乐器,笙的音准与音色相对稳定,而在民族管弦乐队演奏中,又具备融合效果附和效果;由此就使它与乐队之间产生了一定的黏合性,而这种黏合性,能够通过乐曲的演奏而渲染听众情绪,将其引入场景体验之中。因此,这种黏合效果有助于围绕主旋律营造艺术氛围。

四、结束语

在人类创造的各类物质的或精神的文化产物中,笙以其独有的特征,将自身与传统文化的内在意蕴牢牢结合在一起,当它作为乐器的物质属性时,它属于传统文化遗留的宝贵财富;当它被当作非造型艺术的音乐艺术时,通过用它来演奏,既为民族管弦乐队的整体演奏提供了一定的效果,也凭借乐器与音乐之间的完美融合,见证了“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一理念。因而,除了对它的应用效果研究之外,还应该增加对它在文化艺术价值属性方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伍映晨.浅议传统笙与键笙的共性与个性[J].北方音乐,2019,39(24):252-253.

[2]谭真宜.非物质文化遗产芦笙的起源与价值探析[J].中国民族博览,2019,16(24):67-68.

[3]龙丽萍.笙歌不辍薪火相传 ——论苗族诗人潘俊龄诗歌中的“芦笙”[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9,28(10):63-66.

[4]陈鹏瑞.论唐富对笙的卓越贡献[J].黄河之声,2019,2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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