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档案背后的故事(三)
——“还我河山”纪念章解析
2019-10-12■王媛吴娜
■ 王 媛 吴 娜
实物档案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原始性的特定载体,它通过实物形态与结构来反映人类既往活动的真实信息。
本文探究的实物档案是抗战时期的“还我河山”纪念章。
一、档案特征
实物档案:“还我河山”纪念章,材质为黄铜,形状圆形,直径2.7 厘米,厚0.15 厘米,重6.8克。章面外围是双层中华长城的箭垛图案,凹凸有致,上下契合,绵延不断,相连相接;上方是民国政府徽记,中间底衬由若干点状纹饰组成中国地图,地图上面有草书铭文:“还我山河”,字体飘逸潇洒,风骨突显,占据了整体图案的主要部分,也构成实物档案的核心主题。
章背外围是一粗一细双线圆圈,规整无缺;依次往里,上方从右至左,铸有环状阳文小篆钤记:“中央造币厂昆明分厂周年纪念”,共13 字;此环状文字左右两端,各有20 世纪40年代战斗机图形;下方同样从右至左有环状文字,阳文黑体:“民国三十(1941)年元旦”,共计7 字,字体凝重美观,均匀齐整;中央内层图案是3 座冒着浓烟的工厂烟囱,中间高而两边低。包浆厚实,品相精美。(如图1、图2)
二、档案背景
探究本实物档案的背景,首先得了解制作单位:“中央造币厂昆明分厂”。
其一,中央造币厂。光绪三十一年(1905)五月,清政府在天津的造币厂竣工投产,命名“户部造币总厂”。光绪三十二年(1906),易名“度支部造币总厂”,将地方造币权收归中央,云南、直隶、湖北、江宁、福建、广东、奉天、河南、四川九省造币厂划归该厂,由它向滇省等地方厂提供祖模。1912年,该厂与度支部造币津厂(原北洋银元局)合并,更名“中国财政部天津造币总厂”,组织完备,机器精良,是为全国造币厂之最。1927年,国民政府统一币制,财政部通令各省造币厂停铸,集权财政部。1932年,政府在上海重建“中央造币厂”,撤销天津总厂。
其二,昆明分厂。如前所述,清朝末年,滇省获准设造币总厂云南分厂,厂址在原“宝云局”的旧址(昆明钱局街),招用技工,由德国进口机器,1907年11月,建成投产,按天津户部祖模造币,铸造“光绪元宝”“宣统元宝”两种版别的银币和铜辅币,在滇省流通使用。辛亥革命后,云南都督府接管云南分厂,改名云南造币厂,自行铸币。
抗战期间,“中央造币厂”厂址被日军侵占,工厂被迫内迁,在重庆设立办事处,并且相继在昆明、武昌、成都、桂林和兰州设立分厂。1939年5月,财政部长孔祥熙指令:“中央造币厂重庆办事处”移设昆明。1940年,“昆明分厂”开始生产,以铸造滇版一元、半开银币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昆明分厂”关闭。
从实物档案上也得知时间背景:民国三十年(1941),中国抗战处在困难时期,处于相持阶段。这一年,八路军发动“百团大战”,打击了日伪军嚣张气焰,提振了中共在民众中的地位与声望,增加了人民对共产党的信任与支持,中共提倡的持久战已经得到中国军民的认同和践行。此时,日军占领了广州、武汉后,兵力严重不足,后勤补给愈加困难,同时在太平洋战场连吃败仗,士气低落,加之盟军的战略物资封锁,日军转变策略,由进攻转为相持。
1941年元旦,恰逢“昆明分厂”开工铸币1周年,为了纪念,也为了提振信心,呼吁全国军民不当亡国奴,收复失地,抗战到底,故制作该纪念章,颁发给军政人员,彰显抗战决心。
三、档案探究
本实物档案的章面醒目,“还我河山”四字是岳飞手笔,刚劲有力,一气呵成,笔画之间,流露出国恨家仇的情怀和收复国土的决心。(如图3)
1931年“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民族危亡之时,军民发出抗日呐喊,许多爱国志士怀想岳飞,从他身上汲取民族力量。这里就得提到周承忠(1878~1970),江苏嘉定人(今属上海),清末秀才,嘉定近百年来著名文人,诗文和文字学研究有造诣。当时,同乡童世亨要重印中学读本《中国形势一览图》,他嘱咐周承忠在扉页上书写“还我河山”四字。
面对日寇侵略中国,周承忠义愤填膺,经过认真思忖,他从岳飞所书《吊古战场文》的碑拓摘取文字:“秦没而还”中摘了“还”字;“奇中有异于仁羲”中的“羲”取了下半截“我”字;“河冰(误作兵)夜渡”的“河”字与“山川震眩”的“山”字,共取四字,配上岳飞印章,集成“还我河山”,并且附上《满江红》一词,刊印在书刊扉页。
此书出版,振奋人心,后来商务书馆将此页印入《东方杂志》,传遍全国,振奋人心,各地也把“还我河山”四字刻成碑文、写成书法,甚至铭刻在铜制墨盒之上,如本实物档案,云南亦把它铸成纪念章,喊出了滇人的心声。
另外,本档案的图案与文字模板值得探究,有资料显示雕刻者是黄伟存,但笔者未查到更确切的史料支撑,尽管如此,此人与昆明有缘。黄氏为广东顺德人,广东雕刻研究所习艺,曾在梧州造币厂任雕刻师,1937年2月,入中央造币厂担任技佐;7月,主理雕刻室;9月,调武昌分厂任雕刻股长。1938年,调至桂林分厂任技师兼雕刻股长。1945年8月,黄伟存到昆明分厂任技佐兼雕刻股长。抗日期间,他雕制了10 多种有签名的纪念章,题材甚广,人物风景、亭台楼阁、孔雀狮子,还有冒烟的烟囱、扁舟帆船和拱桥牌坊,精彩丰富。作为钱币雕刻师,他勇于突破钱币与证章的狭隘空间,运用白描,尽力挥洒,作品美轮美奂,弥足珍贵。至于我们的实物档案是否出自黄伟存之手,有待考证。1949年,黄伟存随中央造币厂去到台湾,在那儿终老。
四、档案意义
本实物档案风格独特,时代内涵丰富,是不可多得的珍稀之品。它表面包浆自然、历史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极具收藏价值和观赏性,品相精美,纹饰优雅,锈色自然,纵使历经岁月洗礼,仍可保存此态,实属不易,此种纪念章存世量稀少,有较高的收藏价值。点睛之笔在于从岳飞真迹中辑出的“还我河山”,是岳飞真实思想的体现,精神照耀着华夏大地,也成为当年国民的座右铭,国难深重的时刻,表达了中华儿女收复国土的赤诚之心,鼓舞着民众抗日斗志,激励着无数华夏儿女捐躯赴国难。
纪念章是有灵魂有生命的。作为一种荣誉,主要发送给军政人员,一般人等难得此物;它更是一种责任,拥有者能铭记抗战历史,而更多没有获得者乃至今人,通过对它的观看、把玩、探究,能够了解蕴含的深刻意义,勿忘国耻,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为维护与捍卫和平做出不懈努力。抗战先烈保家卫国,大好河山如今阳光灿烂,我们必须守护祖先留下的河山,一寸也不让步,这样才无愧抗战先烈,无愧列祖列宗,才能开创未来,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