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鸡蛋”不要随意捡,可能构成犯罪
2019-10-11
新传奇 2019年36期
云南省楚雄姚安的一位村民李某两年前在路边捡到一个蛋,以为是鸡蛋就将其拿走,随后却孵出一只五彩羽毛、长尾巴的白腹锦鸡。李某将其养在了家里进行观赏,之后却引来了民警。
姚安县森林公安表示,白腹锦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将负法律责任。姚安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动物卵、蛋,作为动物的整体进行保护,将蛋取回家中的行为,不可取。随后,民警依法没收了李某飼养的白腹锦鸡,并带到野外进行放生。
民警表示,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将动物的蛋或卵交给有专业知识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进行处理,并提醒广大村民,如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将负法律责任。
违反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中国森林公安表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应负的法律责任有: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应负的法律责任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非法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负的法律责任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201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