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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一带一路”新兴经济体投资布局优化研究

2019-10-10张述存刘晓宁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印度尼西亚土耳其一带

张述存 刘晓宁

(山东社会科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02)

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的背景下,新兴经济体作为代表快速发展的经济群体,在国际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但是,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增长仍表现出许多不确定性,国际资本流出、能源资源价格波动以及自身经济存在的结构性问题等因素随时可能引发新兴经济体的系统性风险。在发达经济体增长仍然乏力的态势下,新兴经济体也需要通过探索新的国际合作模式来获得更加稳定的外部发展环境。“一带一路”倡议正是基于这种背景而提出的全新合作模式。共建“一带一路”将会增强中国与沿线新兴经济体之间的经贸往来,在合作中逐步形成更加稳固的伙伴关系。其中,对外投资合作是深化“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合作的重要方式。自2000年提出“走出去”战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取得巨大的发展成就,对外投资流量和存量均跻身世界前列,而优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空间布局,成为未来一段时期“走出去”战略的着力点之一。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根据沿线新兴经济体的差异性与不同发展诉求,优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空间布局,将助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新兴经济体合作走向成熟,促进中国对外投资均衡健康发展。

一、中国对“一带一路”主要新兴经济体投资布局现状

近年来,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发展迅速,在中国对外投资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提高,投资存量由2003 年末的13.2 亿美元增长到2017 年末的1544.0 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存量的比重也由2003 年末的3.97%提高到2017 年末的8.53%。从“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存量分布来看,东南亚地区是中国企业开展直接投资最多的区域,占比超过一半;南亚、中亚、中东和蒙俄地区吸收的中国投资规模相当,比重均在10%左右,而在中东欧地区的投资规模最小,比重不足3%。具体到国别规模,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其中,对新加坡直接投资的存量规模占到“一带一路”沿线的28.9%。

新兴经济体,是指近些年来经济实现快速发展,有别于传统发达经济体的国家和地区。新兴经济体的标准目前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根据英国《经济学家》杂志的分类,可以将新兴经济体分成两个层次,中国、巴西、印度和俄罗斯属于第一个层次,也就是“金砖四国”;墨西哥、韩国、南非、波兰、土耳其、埃及等国家属于第二个层次。美银美林集团自2009年开始发布全球新兴经济体排行榜,2016 年排名前10 位的国家是:韩国、俄罗斯、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波兰、墨西哥、巴西、土耳其、南非。2010 年,博鳌亚洲论坛首次提出E11(新兴经济体11 国)概念,即G20(二十国集团)中的11 个新兴经济体,包括:阿根廷、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其中,涉及“一带一路”沿线的有俄罗斯、土耳其、印度、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本文以这五个国家为分析重点。

(1)俄罗斯。俄罗斯是“一带一路”沿线除新加坡外吸收中国投资最多的国家,投资流量从2003 年的3062 万美元增加到2017 年的15.5 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32.3%。其中,2017 年比2016 年增长19.7%,占中国对外投资流量总额的1%,占对欧洲投资流量的8.4%,占对“一带一路”沿线投资流量的7.7%。中国对俄直接投资存量从2003年末的6164 万美元增加到2017 年末的138.7 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0.8%,占对欧洲地区投资存量的12.5%,占对“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存量的9.0%(见表1)。截至2017 年末,中国共在俄罗斯投资设立企业近1000 家,雇用外方员工2 万人。从行业分布情况看,中国对俄投资主要集中在采矿业(47.5%)、农林牧渔业(19.5%)、制造业(1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7%)等。综合来看,中国企业对俄罗斯直接投资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投资前景广阔。

(2)土耳其。中国对土耳其的直接投资规模较小,投资流量从2003 年的153 万美元增加到2017年的1.9亿美元,年均增速41.2%;2017年末投资存量为13.0亿美元(见表1)。截至2017年末,拥有中国资本的土耳其公司超过600家,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矿产开发、基础建设等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批发与零售等,近年来开始向农业、新能源、金融和电信等领域扩展,华为和中电光伏是中国企业在土耳其投资的成功案例。近年来,跨国并购逐渐成为中国对土耳其投资的重要方式,2015 年工商银行斥资4.5 亿美元收购了土耳其纺织银行,中远太平洋、招商局国际及中投海外联合投资10亿美元收购了土耳其第三大集装箱码头,创造了对土耳其投资的新纪录。

表1 2011-2017年中国对“一带一路”主要新兴经济体直接投资流量(单位:万美元)

(3)印度。印度是“一带一路”沿线吸收中国直接投资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投资流量从2003年的15 万美元增加到2017 年的2.9 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71.7%;投资存量从2003 年末的96 万美元增加到2017 年末的47.5 亿美元(见表1)。中国在印投资主要涉及电力、钢铁、能源、汽车、通信设施等领域,其中超过半数的中国资本集中在印度的汽车领域。整体来看,中国对印度的直接投资总量仍然较小,2017 年对印度投资流量仅占中国对亚洲投资流量总额的0.3%,占对“一带一路”沿线投资流量的1.4%;2017 年末存量仅占中国对亚洲投资存量的0.4%,占对“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存量的3.1%。作为与中国在地理上接近的大国,印度吸收的中国投资数量远远少于俄罗斯、印尼、哈萨克斯坦、老挝等其他相邻国家。应该说,中国对印度的直接投资体量与目前两国的经济体量和经济发展态势完全不相匹配,也说明未来两国投资合作的发展空间巨大。

(4)印度尼西亚。中国对印度尼西亚的投资流量从2003 年的2680 万美元增加到2017 年的16.8 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34.4%;投资存量从2003 年末的5426 万美元增加到2017 年末的105.4亿美元(见表1)。截至2017年底,在印度尼西亚的中国企业(机构)超过700家,其中很大一部分企业集中于资源开发领域,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在发展初期,中国的资源开发企业主要采用海外并购的形式对印度尼西亚进行投资,后期则开始采用更加灵活和多元化的形式开展投资,更加倾向于同印度尼西亚当地资源开发企业进行合作开发,例如合资兴建炼油厂、油气储备库等。近年来,中国对印度尼西亚投资逐渐扩展到基础设施、制造业、金融、电信、农业、渔业、航运等领域。

(5)沙特阿拉伯。中国对沙特阿拉伯的投资流量从2003年的24万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40479万美元,2016 年急剧下降到2390 万美元,2017 年由于大量反向投资①反向投资是指境外企业对境内投资者持股比例低于10%的投资。的发生,导致中国对沙特阿拉伯的投资流量为负;2017 年末的投资存量为20.4亿美元(见表1)。截至2017年末,中资企业在沙特阿拉伯注册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近200 家,业务涉及石油、铁路、建筑、港口、电站、通讯等多个领域。其中,中国铁建集团承建的麦加轻轨铁路是沙特的第一条轻轨铁路,也是中国企业在海外第一次采用EPC+O & M 总承包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加运营、维护)建设的铁路项目;中国石化与沙特阿美共同投资100 亿美元在沙特延布建设的炼化项目已建成投产,这也是中国石化首个海外炼化项目。总体来看,作为中东地区最大的国家,沙特阿拉伯吸收的中国投资规模偏小,存量仅相当于阿联酋吸收中国投资存量的一半,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中国对“一带一路”新兴经济体投资布局优化的基本思路

“一带一路”沿线新兴经济体在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发展规划等方面差异性较大,因此对其开展直接投资应制定差异化、针对性策略;再考虑到各国可能出现的各类投资风险,在投资区位的整体布局上应注意适度分散化。

(一)加强同俄罗斯的战略对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投资合作

“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六大新兴经济体中,俄罗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北线途经的极具全球影响力的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将扮演极其重要的串联角色。中国与俄罗斯互为最大邻国,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俄罗斯近年来经济增长乏力,希望引进外来投资提振经济,应抓住这一机遇,加强同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的战略对接,积极扩大对其直接投资。相比与周边国家,俄罗斯的水、电、天然气、石油等生产要素成本较低,但劳动力成本较高。因此,俄罗斯优势产业集中为资本密集型产业,而其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潜力相对较弱。中国企业应充分利用俄罗斯丰富的资源优势及其产业链发展潜力,投资俄罗斯油气、矿产、基础设施、机械制造等资本密集型产业[1]。俄罗斯面积广阔,但东西伯利亚等地区自然条件较为恶劣,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中国在铁路、公路、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均具备明显优势,特别是高铁技术具备世界一流水平,青藏铁路建设的高寒问题解决方案同样适合俄罗斯高寒地区[2];俄罗斯油气资源丰富,但目前生产加工技术水平不高,而中国的能源资源企业技术领先,可以积极同俄罗斯油气企业进行合作开发;俄罗斯在航空工业、化学制药、高端设备制造等领域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近年来由于资金不足发展相对停滞,这也给中国对外投资企业提供了机会。

(二)加强同土耳其交通、电力、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土耳其横跨亚欧两洲,地理位置优越,近年来经济持续增长。同时,土耳其是OECD 和G20成员国,对“一带一路”倡议表现出强烈的共建意愿,并积极将其提出的“中间走廊”倡议与“一带一路”倡议相衔接。东西高铁是贯穿土耳其东西全境的交通大动脉,土耳其目前正计划在现有线路之外建设替代的铁路线,这为中国对土耳其开展铁路投资带来了机会[3]。由中国企业参与建设的连接土耳其首都安卡拉和最大城市伊斯坦布尔的高速铁路二期工程已经通车,这是中国企业在境外修建的第一条高速铁路,充分体现了中国高铁的技术和建设水平,为未来中土高铁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2023年是土耳其共和国建国100周年,土政府提出了“土耳其-2023”发展规划,其中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很高的目标,包括建成7500 公里的高速公路、10000 公里的高速铁路、机场总旅客吞吐量达到4亿人次等,因此交通基础设施仍是投资土耳其的首选领域之一。土耳其电力供需缺口较大,且电网老化严重,正加速发展煤电、水电、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核电等,因此能源领域也应成为中国企业投资土耳其的重点考察领域。另外,土耳其历史悠久,古希腊、东罗马、奥斯曼三代历史遗迹汇聚于此,且自然景观秀美,旅游资源极其丰富,近年来发展成为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之一,随着游客数量的持续增长,酒店、餐饮和特色旅游项目将成最具潜力的投资领域[4],值得重点关注。

(三)加强同印度制造业、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印度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南线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国家,在中国的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战略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印度自1991年经济改革之后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近年来仍保持了较高速度的增长。虽然同为人口大国和经济发展迅猛的发展中国家,但印度在产业结构与发展路径方面与中国差异显著,具有较大互补性,因此两国开展投资合作的空间很大。同针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消极甚至是敌视的态度相比,印度对中国提出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计划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同时积极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组建工作[5]。近年来,印度的IT 产业等高端服务业实现了跨越发展,但其制造业基础仍然薄弱。劳动力资源对制造业发展至关重要,而印度是继中国之后劳动力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预计2035 年其人口规模将达到15 亿,其中劳动年龄人口占到65%。2014 年,莫迪政府推出“印度制造”计划,力图将印度制造业比重提高到25%,这也为中国企业对印投资提供了机遇。中国制造业企业应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在印度建设境外工业园区,在当地打造制造业产业集群,并与当地销售渠道开展深度合作。总体来讲,中国应该正视印度谋求世界大国地位的愿望与诉求,努力化解分歧、增强互信,努力将“一带一路”倡议与印度的“季风计划”等战略对接,加快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重点考虑在印度开展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高端制造等领域的投资。

(四)结合印度尼西亚“六大经济走廊”开展基础设施、海洋领域投资合作

印度尼西亚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南线上,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和人口第一大国,世界人口第四大国,也是中国在东盟地区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印度尼西亚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近,近几年经济增长稳定,人均收入水平略低于中国,是中国产品在东南亚地区的重要目标市场。2011 年印度尼西亚政府颁布实施“2025 规划”,将着力打造“六大经济走廊”,包括:苏门答腊走廊(自然资源和能源);爪哇走廊(服务和工业);加里曼丹走廊(矿业和能源);巴厘-努沙登加拉走廊(旅游、食品和农业);苏拉威西走廊(农业、种植业、渔业和矿业);巴布亚-马鲁古走廊(食品、能源和矿业),提出要重点推动交通、能源、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这带来了巨大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同时,在印度尼西亚政府2019 年公布的5 年(2020-2024)计划中,未来5 年将有2400 亿美元投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700亿美元投入能源项目,400亿美元投入灌溉项目。随着印度尼西亚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展,将极大拉动工程机械和水泥建材市场的需求,而中国的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行业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具备承接印度尼西亚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条件。因此,中国企业应结合印度尼西亚“六大经济走廊”建设重点开展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另外,作为两个海洋大国,中国的“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和印度尼西亚的“全球海洋支点”战略存在相同之处,二者的有效对接将使海洋合作成为两国开展务实合作的有效载体,而海洋油气、远洋渔业、海洋运输、滨海旅游等将成为两国海洋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为两国投资合作提供了发展机遇和空间。

(五)加强同沙特阿拉伯油气加工与运输管道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沙特阿拉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在中东地区的汇合点,是中东地区最大的经济体和消费市场,也是WTO、G20、OPEC 成员,在阿拉伯世界、伊斯兰世界乃至全球都具有重要影响力。作为该地区名副其实的“石油王国”,沙特阿拉伯石油储量居世界首位,天然气储量居世界第四位,中沙能源合作可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重要的能源支持。近年来,在美国页岩气革命冲击世界能源格局的背景下,沙特阿拉伯积极通过吸收外来投资等方式提高其原油产品的出口附加值。在2016 年发布的《2030 愿景》中,沙特提出将其外国直接投资占GDP 的比重从3.8%提高至5.7%。从两国石油产业的发展情况看,沙特在石油勘探、开采等上游环节具有优势,而中国在加工、冶炼、运输等下游环节优势明显。因此,中国能源资源企业可以考虑到沙特开展炼油生产、管道建设、成品油运输等下游环节的投资。目前,中国自中东地区进口的原油占到全部进口的一半以上,为保证国家能源安全,中国的石油企业应该积极“走出去”,加大海外权益油、与原油贸易相关的管道建设、港口设施等领域投资。另外,沙特还存在着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沙特政府计划在2023 年之前全面建成全国铁路网,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同沙特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实现我国钢铁、水泥、建材等优势富余产能的输出。

三、中国对“一带一路”新兴经济体投资布局优化的对策建议

从企业角度来说,开展对外投资是其实现自身战略目标、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微观选择;从政府角度来说,在“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的进程中,政府需要通过宏观政策来引导和支持对外投资企业,才能实现中国对外投资整体布局的优化。因此,在遵循布局优化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探索建立双边投资合作机制和投资公共服务平台

目前,中国与俄罗斯、土耳其、印度、印度尼西亚、沙特等国家投资合作的主要磋商、协调和决策机制主要包括G20峰会、金砖国家峰会和领导人互访等,这些机制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仍无法满足各方投资合作的机制化需求。未来,应努力与各国建立更加紧密更加规范的投资合作机制,通过这种机制来协调双边投资政策,制定投资合作计划,同时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保证双边投资合作顺利开展。在国家层面,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人之间的会晤、经贸部长之间的对话机制等;在地方层面,地方政府之间可以通过合作备忘录等形式推进合作机制建设,或者建立投资合作协调员机制,协调双边之间人力资源流动、生产要素流动等;在民间层面,各类经济组织、商会之间可以通过举办投资博览会、投资交流会等方式探索投资合作新机制。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对外投资,沿线国家对“一带一路”的认同差异、东道国政局动荡和战乱、宗教信仰冲突和民族本位主义,以及东道国经济波动导致的债务违约、项目泡沫化等风险均会对投资活动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和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结合自身职能和优势,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东道国政策、制度、文化方面的全方位信息,及时对各类风险发出预警信息,以帮助企业趋利避害,实现投资目标。

(二)加快同土耳其、印度尼西亚、沙特等国家升级双边投资协定

双边投资协定(BIT)对于推动和保护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显著,特别是对于制度环境较差的国家,投资协定能有效弥补制度缺位,降低投资风险。目前,中国与俄罗斯、土耳其、印度、印度尼西亚、沙特五个国家均签订了双边投资协定,但是签订时间相对较早,特别是与土耳其、印度尼西亚、沙特的BIT 分别于1990 年、1994 年、1996 年签订,并分别于1994 年、1995 年和1997 年生效。10 目前来看,原有《投资协定》投资保护水平较低,很多条款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双边投资合作的发展要求。原有《投资协定》中虽然包含了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公平与公正待遇等条款,但缺乏最新的准入前国民待遇的相关条款,对双边投资的促进作用有限。因此,中国政府应积极争取同这些国家进行《投资协定》升级谈判,重点商讨在协议中加入准入前国民待遇等条款,以此降低中国企业到相关国家开展投资的准入门槛,提高投资效率。另外,原有《投资协议》虽然也包含征用与国有化规定等政治风险条款,但缺乏战争、内乱等风险条款,一旦东道国发生此类事件,投资企业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未来的升级谈判也应该重点协商制定此领域的条款,再配合以司法协助、领事条约等双边协定,最大化降低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

(三)推动重点国家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功能创新

目前,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主要新兴经济体中的俄罗斯和印度尼西亚均建有多家境外经贸合作区,其中在俄罗斯建设了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中俄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中俄(滨海边疆区)农业产业合作区、俄罗斯龙跃林业经贸合作区等4 家,在印度尼西亚建设了中国·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合作区、中国·印度尼西亚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等3 家,园区产业涉及家用电器、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资源开发等领域。未来,应加快在土耳其、印度、沙特等国家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为我国“走出去”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走出去”企业提供服务载体。同时,从目前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情况看,多数园区并没有真正融入当地的产业链条。实际上,这些新兴经济体大都具有实现快速发展的独特优势,国内已有很多较为成熟的产业集群,中国的境外园区可以考虑与这些产业集群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以达到融入当地产业链条的目的。另外,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境外园区的服务功能,有意识地引入主导产业的配套企业以及投资咨询、信息服务、金融物流企业等,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最后,可以推动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园区实现对接合作,形成“一带一路”区域的投资平台网络。

(四)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保障投资企业资产安全

海外投资保险是对外投资企业的母国政府为企业在东道国投资可能遭受的政治风险损失提供的保险,主要包括汇兑限制风险,征用、没收或国有化风险,战争、革命、暴动风险等。企业投保后,一旦发生风险,保险机构将会向东道国政府行使代位求偿权。近年来,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呈现大幅增长态势,对企业规避对外投资风险、降低风险发生后的损失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整体来看,目前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的规模远远小于出口信用保险,与我国的对外投资规模以及在全球对外投资领域的地位极不相称。而且,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均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负责承保,采用审批与经营合一的模式,缺乏竞争和再保险机构,导致审批不健全、投保流程复杂、产品设计落后等垄断经营的常见问题出现。因此,下一步应推动海外投资保险审批与经营的分离,且在条件成熟时适当放开经营权。充分发挥商务部、财政部、外交部等政府部门对海外投资的监管、引导、支持、协调等作用,完善投资保险项目审批机制;丰富海外投资保险产品功能,根据形势发展和企业需要设计创新性、个性化的险种和服务,扩展承保项目、降低保险费率,最大限度地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五)加强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防控、动态监管和形象建设

整体来看,国有企业开展的对外投资除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外,还在很大程度上肩负着实现国家对外宏观战略的目标。因此,国有企业经常对外开展一些初创性的具有示范意义的重大投资项目,这也意味着这些项目会面临更大的风险。但是,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导致的投资项目失败,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对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应该进行更加严格和科学的监管,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动态监管体系。特别是,对于那些到“一带一路”沿线的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开展的对外投资项目,在签约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在签约后进行定期审查和持续监管,同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的会计和财务制度,开展专项审计,强化境外资产管理。不断创新国有企业的经营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必要时可以委托咨询机构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切实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复杂多样的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国有企业应尽量淡化国家色彩和外资色彩,提高雇佣当地员工的比重,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深度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树立公关意识,主动与东道国政府、当地社区和新闻媒体建立沟通渠道,避免各类突发事件可能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六)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范围、规模和跨国企业融资渠道

目前,大多数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都以美元为结算货币,导致出现双重汇兑风险。因此,减少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新兴经济体投资合作中的美元结算,扩大人民币结算的规模和领域,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汇兑风险,而且减少了汇兑成本。目前,中国已经同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土耳其分别签署了1500亿、2000亿和100亿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特别是同印度尼西亚的协议为2018 年11月续签,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与这些国家投资合作中的人民币结算。因此,下一步应积极同印度、沙特阿拉伯开展双边货币互换合作,同时提高与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土耳其的货币互换合作层次,推动进行现有协议的展期和续签。对于面临融资难问题的对外投资企业,除了企业直接通过银行贷款,或者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获得融资外,还可以借助私募基金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海外并购能力。而且,私募基金还可以参与设计投资并购方案,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有助于淡化投资项目的国家色彩,降低投资风险。另外,中国对外投资企业还可以积极争取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等金融机构和平台的支持,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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