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部分心理特质与校园暴力事件的相关研究
——以昆明市为例
2019-10-09崔思栋邢菁然李凡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云南昆明65009云南省昆明市外国语学校云南昆明65009
□崔思栋 邢菁然 李凡(.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云南 昆明 65009;.云南省昆明市外国语学校 云南 昆明 65009)
1、前言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同学、老师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校园暴力行为主要可以分为硬暴力和软暴力两种,硬暴力主要是指身体上的伤害,如打架、欺负弱小,甚至伤害老师,软暴力主要指语言伤害,如起绰号、吵架、说坏话、骂人等。目前在国内发现的校园暴力具体的种类主要有:体育暴力、破坏公物、校园凶杀、校园抢劫、敲诈、收保护费、校园性侵犯、校园帮伙作恶等。校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并未有资料显示有因果关系。但有专家指出,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在退学或辍学后很多都走上了犯罪道路。在1813样本的问卷调查中,小偷小摸占40.7%,打架斗殴占20.8%,常逃学的占15.3%。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一般认为有社会、学校、家庭客观因素,正如张春兴在《从少年犯罪成因检讨教育的得失》中提到:“如将青少年问题视为一种病态现象,其病因根植于家庭,病象显现于学校,病情恶化与社会”。据美国“全国城市联盟”1994年的报告,校园暴力已成为流行病,41%的城市有学生死亡或受重伤的校园暴力事件,几乎有一半的年轻人亲眼目睹过校园暴力,其近四分之一的身为受害者。随着信息渠道的畅通,国内的相关报导也日渐增多。
目前,国内外对校园暴力事件成因的研究更多的取向于对其社会因素的分析,如许前程认为影响青少年违法行为增长的因素有六大社会问题,强调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和作用,提出改善社会风气和校园文化。也有关注青少年心理成长的相关研究,如田庆国强调心理障碍是造成青少年越轨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提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本项目基于目前校园暴力事件日趋增多的现实,以及中学生心理障碍率由20%上升至30%,心理疾病患者高达10.5%的状况,采用中学生《心理健康诊断测验》量表,从冲动倾向性维度对校园暴力事件施暴者的行为表现与其心理特质进行研究,试图发现施暴者心理健康存在的特质缺陷。其理论基础在于:不是所有心理健康因素均与暴力行为有关联,而攻击性特质是导致暴力行为的一个重要内因,情绪易激动性和冲动倾向性是攻击性特质的外显方式。
2、研究对象及方法
2.1、研究对象
昆明市6所中学,含初高中学生,共发放问卷800份,收回问卷769份,回收率为96.13%。共录入问卷769份,经效度检验后剔除了23份无效问卷,有效率为95.56%,剩余746份做数据处理。
2.2、研究方法
采用“中学生心理健康综合测量量表”(MHT)对昆明市6所中学的部分样本进行测试,该量表是我国心理学工作者根据日本铃木清等人编制的《不安倾向诊断测验》修订而成的,共100个项目,含8个内容量表和1个效度量表,这套量表的信度高,重测的相关系数为0.667-0.863;其题量较少、用时较短、效度很高,适合团体测验,在国内应用较广。同时发放自制的“昆明市中学生校园行为调查表”对该样本进行校园暴力行为进行调查,调查表含24个问题,分别针对施暴者、受虐者的行为表现、认知特点、态度和情绪反应等进行调查。对检测出的施暴者和受虐者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比较研究,一方面分析施暴者行为表现与其冲动倾向、情绪易激动和不良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另一方面剖析受虐者行为表现与对暴力态度的相关关系。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昆明市校园暴力事件的现状及类别
校园发生的暴力事件与社会上发生的暴力事件有所不同,在性质上和程度上差异很大。因此,考虑到中学生的行为特点,调查量表主要列出8种类别供样本选择。调查数据显示:在校园暴力事件中,抢劫发生的频数最高,占了总事件的27.6%,其次为偷盗,依次为敲诈、性搔扰、流血事件、体育暴力、校园帮伙和破坏公共设施。除此8种暴力形式外,言语攻击、体罚等也属于软暴力一类事件。根据统计,遭受他人言语攻击的人占总样本量的59.7%,受到教师体罚的人占总样本量的25.2%。结果表明,昆明市校园暴力其中软暴力的比例高,硬暴力中以抢劫行为占主流。
3.2、施暴者与受虐者的心理差异性分析
(1)施暴者与受虐者的角色认定。
校园暴力事件的产生是在施暴者和受虐者之间进行的,为更合理定性施暴者或受虐者身份,我们根据其不同的行为表现来确定其在某一行为表现上是施暴者或是受虐者。根据表1显示,对他人语言伤害,施暴者所占的比例较高,达53.4%;而在身体上的伤害,施暴者所占的比例较小,仅为19.2%,说明软暴力,即实施言语攻击的人更多,在人际冲突中更愿意采用口角来解决问题。但19.2%的人曾实施身体伤害的比例,这是校园硬暴力存在的一个警示信号,也是我们急需解决此问题的一个依据。
相对施暴者来说,问卷中所显示出来的受虐者更多,行为表现更广泛,可能与更多的人原意说出自己受到过伤害而不愿说出自己曾伤害过别人有关。表1显示,受到过语言伤害的人占到59.7%,受到过身体伤害的占到25.5%。
表1 施暴者与受虐者的行为表现及所占比例
(2)施暴者与受虐者的态度、行为及认知。
表2 施暴者与受虐者的态度、行为及认知
问卷调查中有意设置了施暴者可能出现的不良习性和认知方式,以及受虐者面临暴力可能会有的态度及行为表现。根据表2,施暴者认同“江湖义气”的人占到30.6%,不良习性中,逃学上网的人占6.8%,而上课睡觉的人占到28.8%。这说明在施暴者身上大多具有不良认知和不良习性。而受虐者面对暴力,76.7%的人选择不报复,57.9%的人选择不告诉家长,20.6%的人宣称不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受虐者的心态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这一结果印证了被害人推动理论,即被害人的软弱:不采取防范措施,不告诉家长或老师导致了暴力的恶性循环。这是学校和家长应该关注的一个问题。
3.3、施暴者行为表现与冲动倾向、不良行为、冲动性的相关分析
(1)语言伤害与冲动性和不良行为的相关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施暴者的语言伤害行为与其冲动倾向、情绪激动均有相关,与其讲江湖义气的认知特点和逃学上网、上课睡觉等不良行为也有关联,均达显著性水平。说明实施言语伤害,情绪的冲动性,不良认知和行为均有可能对暴力行为起到助长的作用。
(2)身体伤害与冲动性和不良认知和行为的相关分析。
表3的数据显示,施暴者对他人的身体伤害与其冲动倾向和情绪易激动无显著性差异,这表明心理健康分量表所测试的冲动倾向与身体暴力无关,这与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心理健康问题导致暴力事件这一结论有悖。相反,身体伤害行为与不良认知“江湖义气”在0.172水平上有相关,与不良行为逃学上网和上课睡觉分别在0.124和0.134水平上存在相关。这一结果可能说明一种假定的存在,即行为与行为的相关更易显现,而心理与行为的相关则不易发现。这一结果也可能与心理健康量表中所设置的分量表不够有关,即是从冲动倾向性一项不能发现更多与暴力行为有关的心理特质。
表3 施暴者语言伤害、身体伤害与冲动倾向、不良认知和行为的相关
4、结论与建议
就昆明市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抢劫问题比较突出。另外,流血事件和校园帮伙也有凸显。施暴者和受虐者的角色是相对的,视具体的行为表现而定,言语伤害现象中,施暴者和受虐者的比例都较高,而在身体伤害中,两者比例均较低,但19.2%的施暴者比例仍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施暴者的语言伤害行为与其情绪易激动、冲动倾向性、不良认知、不良行为,如逃学上网、上课打瞌睡均有相关;而其身体伤害行为与情绪易激动和冲动倾向性无关,与不良认知和不良行为有关。研究发现,心理健康特质缺陷与暴力行为之间并不存在相关,这与许多专家认为的心理问题与暴力行为并不存在因果关系相一致。而不良认知和不良行为与语言伤害(软暴力)和身体伤害(硬暴力)之间均存在显著相关,这说明不良的认知和行为与暴力行为是有关联的。从受虐者的情况来看,其态度和行为反应令人担忧,受到语言或身体伤害后,他们往往产生轻生的念头,或选择自行报复,对学校环境缺乏安全感。另外,受虐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差,不愿意把情况告诉老师或家人以寻求保护,这可能是校园暴力循环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研究的结果,在预防和控制校园暴力时我们可能更应该考虑认知和行为矫正。心理健康因素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我们也确实不清楚是哪些因素在暴力行为背后起作用,而且可能每一种暴力行为,每一个施暴者,其行为的心理成因可能都不一样,心理障碍与暴力行为并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我们知道,对于弱势者来讲,他们没有选择环境影响的权力,包括择校和居住环境,由于自我教育的能力低下,其心理历程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受环境的影响更大,所以控制校园内外环境的不良影响因素是我们迫切的任务。另外,被害人推动现象给我们的启示是,受虐者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应该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手段和方法,制止校园暴力事件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