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报告与请示的异同
2019-10-08夏钧
摘要:报告和请示是法定通用公文常用文种,是下级机关同上级机关联系的重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报告和请示都是上行文,都必须是下级对上级使用的,但这两种文种又各有自己的特点,无论是结构、写法还是适用场合,都会有明显的区别。正确认识报告和請示的异同,才能在工作中准确的加以运用。
关键词:公文;报告;请示
公文是各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用文字的形式实施管理、组织运行,完成各项任务的一种书面工具。公文中的法定通用公文的写作与管理,国家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有着严格的要求。只有掌握每一种文种的特点与写法,才能真正发挥它们的作用。通用公文中的报告和请示都是上行文,这两种文种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实际工作中经常有人把报告和请示相混淆,影响了公文作用的发挥,甚至影响了实际工作任务的完成。所以,作为公文的作者必须正确认识报告和请示的异同。
一、报告和请示的特点
报告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下级机关或组织向主管的上级机关或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所使用的公文。报告都是上行文,必须是下级对上级使用的,上级对下级或平行机关之间则不使用报告这一文种。毛泽东曾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一文中支出:“全党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报告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具有陈述性。报告的任务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反映情况,供上级了解下情使用的,报告一般不要求上级批答,把汇报的事情陈述清楚是报告的主要职责。二是具有事后或事中行文的时限特点。报告是事情做完后对所做的情况汇报与总结,或是事情做出眉目取得一定进展或成效时所做的小结,报告不能事前行文。三是具有综合性。报告反映的情况一般是多方面的,行文的内容较为丰富,涉及的工作面较广,篇幅也较长。因此,写作报告时要分清主次,做好的归纳整理。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要求帮助解决问题,审核和批准有关事项时所使用的一种请示性公文。请示是在工作之前或工作过程之中,对某项政策、法律的执行中有不明确之处,或实践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或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困难,要求上级给予政策性和法律性的具体指示和答复的文种。请示这一种公文有以下一些明显的特点:一在内容上的特点是新与难。请示的问题往往都是工作中新出现的,或下级机关把握不定,并且这些问题必须立即处置。二在处置上的特点是请与批。请示是一种上行文,是下级有求于上级主管机关,必须征得上级机关指示批准或关切与支持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请示必须及时研究处理,能解决或不能解决或有什么新的想法和意见,均须进行批示、表明态度,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和答复。请示是有请有批,有来有往,它是上下级之间沟通的主要形式之一。三在选材上的特点是一文一事。请示的问题不同于报告那样丰富,其要求是单一集中,一份请示只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四在行文上的特点是由下而上、事前行文。请示是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上行公文。上级机关即便需要下行机关帮助解决某些问题,或平行机关之间有相求的事情,都不能使用请示这种文种,请示只能是下级对上级使用的文种,在行文上是由下而上。请示在行文的时间上要求事前行文,即请示在解决问题之前写,如果问题已经解决了就无需写请示,这时可用其他公文做汇报反应。
二、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报告和请示同属上行文,使用上人们经常混用,这直接影响了公文的处理和作用的发挥,我们必须区别对待这两种文种。在《国务院秘书厅关于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意见》中曾强调:“报告与请示必须分开使用,报告中不能写请示事项,但请示中可以反映情况,陈述意见,说明理由。”由此可见这两种文种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报告和请示的性质不同。报告是陈述性、汇报性公文,它着重概括总结工作情况,反映工作中社会上发生的重大情况,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看法。报告的内容比较丰富,一份报告可以写一个大的过程和几个方面的问题。请示则不然,它是请求批准的公文,它着重提出难题。请示的事情往往都急迫棘手、内容单一、一事一请示。
其二,报告和请示的目的作用不同。报告是供上级了解和掌握下级情况使用的,它通过自身工作的总结汇报,为上级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指导工作提供信息与经验,或就工作中社会上发生的一些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供上级了解下情,及时拿出解决问题对策。所以报告一般不需要批答。请示是供上级解决问题使用的,它把存在的问题直接呈送给上级机关,通过上级机关的决策意见,找到解决难题的办法,反过来有利于下级工作的开展。所以针对下级的请示,上级一定要答复或批准。
其三,报告和请示的结果内容不同。报告内容丰富,结构复杂,写法多种多样。报告的写作可分段、列条、加小标题。而请示的结构内容规律性很强,起因、事项、请求缺一不可,三者前后逻辑层层推进,整洁严密。请示的起因,即请示的理由一定要充分,要有说服力,使上级机关看了造成一种需要立即解决的紧迫感。请示的事项一定要具体清晰且单一,一份请示具体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想法或建议,都需写清。请示的请求是正文的结尾,是对上级提出请求与批准,希望上级主管部门理解和支持请示的事项,这部分一定不可缺少。请示文案上力求以少胜多,叙事不拘细节,以讲清楚为标准,说理不必细细论证,以讲出问题的实质为重点,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需实在可行且直截了当。
最后,报告和请示的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事后或事中行文,因为它侧重叙述过去,分析现状;而请示是事前行文,它要立足现状,解决未来。
总之,报告和请示是实际工作使用率很高、实用性很强的两种上行文。只有正确掌握它们的特点及结构写法,明确二者的区别和不同,在实际工作中才能发挥各自的作用,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有利于上下级之间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通用写作》,安徽大学出版社,丁开飞主编,1999年版
作者简介:夏钧(1964.3—)男,汉族,安徽合肥人,安徽大学哲学系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