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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2019-10-08

四川党的建设 2019年18期
关键词:屏障法规四川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負着维护我国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使命。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肩负起新时代治蜀兴川的生态重任,将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不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全省各级各部门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不断夯实,越来越多的社会各界人士成为生态环保事业的参与者、践行者和奉献者。坚持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环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密度前所未有,修订出台了《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今年还出台了省内首次以单独流域立法的《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标志着四川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体系日臻完善。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了四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省56个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数量居全国第一,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60%以上。划定14.8万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红线,占全省总面积的30.5%。全省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美丽四川本底更加厚实。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探索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的建设,突出生态保护意识,加快保护地的设立……如今的四川,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本刊综合 责编/范吴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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