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中师生关系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2019-10-08鲁义善夏立群
鲁义善 夏立群
[摘 要]研究生教育中师生关系中存在着不平等、关系异化、关系紧张和冷漠的问题,这些问题受到社会、培养机构和个体三个方面因素影响,其中受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教育与学术的市场化和权威中心主义的影响较大。因此,高校需要在研究生选拔机制、导师的遴选与考核机制和培养机构学术理念方面加以完善、改进和反思,最终形成互相理解、相互尊重的平等化的师生关系。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师生关系;优化建议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9)10-0027-03
一、研究生教育中师生关系所存在的问题
(一)师生关系不平等
无论是从个体的自然权利还是社会权利来说,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都应是一种平等关系,但是在事实上,这种平等关系难以实现,或者说很容易被遮蔽,从而出现屈从权威的从属型师生关系、异化为利益驱使的雇佣型师生关系或者世俗化的家长型师生关系等。
首先,从知识获取量、学术资源和学术地位上来说,导师相对处于优势地位。从知识角度来说,导师的话语权要高于研究生;从资源稀缺的角度来说,导师也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而且这种优势地位相较于本科阶段的师生关系更明显。在研究生阶段,导师所拥有的学术性权威和资源远远多于研究生,使得后者在某种程度上只能依附于前者,自身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无法得到保证,研究内容往往只能服务于导师,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双方学术地位也因此走向不平等并偏离学术自由与人格平等的界限[1]。抛开个体性研究成果的价值性问题,从单纯的角色定位来讲,导师与研究生从学术身份上来说,都是一个问题研究者,即使存在研究深度和广度的差异,但其并不成为干涉学术自由与人格不平等的理由。此外,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话语权的不平等其实并不仅局限于研究生教育中的导师与学生,事实上,这种不平等只是目前学术界权威中心主义的一种自然延伸,只是基于学术资源不平等的一种微观体现。
其次,从传统师生关系来说,导师也相对处于较高地位。在传统观念中,教师处于中心地位,即师尊生卑,即使经历了一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的洗礼,诸如“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提法时至今日也不罕见。这种传统师生观念往往产生出家长式的师生关系,導师全面掌管研究生的学习、学术方向,乃至超出这一范围,进入到婚恋和就业等生活方面,从而导致师生关系由学术关系变成世俗化的家长式关系。
最后,研究生与导师间的师生关系也可能会出现另一种极端情形,即导师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比较容易出现在研究生生源相对稀缺或者研究生培养质量较低的培养机构,由于自身发展和教育质量提高的需求,将对研究生的要求转移到导师的刚性考核中,其原因不外乎是研究生不是本单位的在岗职工,无法对其强制要求,而教师则属于可以管制的对象,因此将对前者的要求转嫁至后者。这使得许多导师为学生学业、毕业和就业费尽心思,而研究生则在这种氛围中把学习任务归属于导师,事事依赖导师,在学术和生活中都缺乏与导师交流的主动性。
(二) 师生关系异化
研究生和导师之间的关系异化,在雇佣型的师生关系中表现最为突出。导师与研究生在某种程度上是共同完成科研工作并共同获取成果的合作者,只是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导师往往是科研项目及经费的提供者,合作成果最重的知识产权大多归属于前者,导致研究生产生一种自身是被导师所雇佣的感觉,因此,许多研究生称呼自己的导师为“老板”。同时,许多导师也认为自己支出的经费就是给研究生的工资,研究生获得了这份工资,就应该付出相应的劳动。在某种意义上,很多导师理所当然地认为研究生是来为自己工作的。这是一个研究生和导师之间关于雇佣与被雇佣的恶性认知循环,最终导致的是双方对彼此的定位偏差。在这个过程中,师生之间的教育关系往往被掩盖或者被替换为雇佣关系,相应的,培养学生的导师被异化为雇主,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学生则被异化为雇员,双方共同完成的教育实践则变成了科研工作的附属品或者副产品。此外,由于导师本身在研究生教育中未能体现出高尚的道德品质或恪守教书育人的职责,近年来,师德败坏丑闻也并不鲜见,这也间接导致社会层面上对于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导师的评价呈现走低趋势。
(三) 师生间关系紧张和淡漠
师生间关系紧张和淡漠,是上述两个方面进一步恶化的现实表现。无论是师生关系的失衡还是异化,都会导致师生之间认可度的降低。首先,师生之间的认可度低会导致师生关系的紧张,进而产生人际关系上的冷漠。一方面,师生之间对于对方学术研究的能力、态度或方式的不认可,会导致对另一方形成消极性评价和负面性印象。另一方面,师生之间对于对方人际关系的处理不认可,则会导致彼此的关系冷漠。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不仅承担着知识传授,还应担负起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这就涉及要与学生及时沟通以形成相似的情感体验[2]。无论是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采取撒手放养、家长式管束、雇主式支配还是权威式压制,师生之间都很难形成有效交流,最终导致两个极端表现,即紧张或冷漠。当这种紧张或冷漠关系达到一定程度,很容易出现极端事件,如2016年1月南京邮电大学的研究生校内坠亡事件以及2017年12月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溺亡事件等,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影响。
二、影响研究生教育中师生关系的一般性原因分析
(一) 研究生扩招的影响
研究生扩招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师生比例上。随着研究生的招生规模逐年增加,大多数高校中的师生比例也相应失衡,导师资源相对不足,一名导师指导多名研究生属于普遍情况,导师限于精力,很难真正做到对每一名研究生进行因材施教,也很难对每一名学生的学业和生活进行细心的指导和关怀,这导致师生之间的交往中接触面小、频次少、深度浅,因而使双方成为真正的朋友与合作者的机会降低。另一方面,其体现在研究生生源质量相对降低上。在选择攻读硕士研究生或者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只是为了延迟就业,或是得到更高的工作资格,因学术研究目的而选择攻读研究生的学生相对较少,即科研动机不纯或动力较低,导致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学术培养或研究合作的不顺畅,进而导致师生关系的恶化。此外,研究生的入学选拔主要以入学的书面考试来呈现,而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同样也主要是基于研究成果,所以,一般情况下,研究生与导师的个体化信息呈隐藏化状态,这导致大多数学生和导师在成为师生之前,都很难对彼此产生真正的了解,在彼此不满且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双方很难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
(二)教育与学术市场化的影响
市场化对科学研究的影响是双方面的,在增加社会效益和生产效率的同时,对教育领域也具有消极影响,即以利益衡量公益。教育和学术的市场化,使得研究生教育也打上了功利烙印,“师生关系在市场交换原则的冲击下,也逐渐变成了一种商品交换式的交往”[3]。首先,对学校等教育机构来说,为获取更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科研影响力,很多高校或研究机构以职称和收入等事关教师生存的关键问题为抓手,在研究成果的数量上进行刚性要求,迫使教师或研究人员乃至学生生产出署名本校的研究成果。其次,对导师一方来说,导师因职称评审、经济收入乃至获取学术头衔等原因,将学术研究利益化,为获得更多的学术成果,将最便利支配的研究生充当廉价的学术劳动力;同时,为获取更多利益与资源,导师往往承担许多的社会职务或行政职务,由于角色过多,导致工作内容过多、过重,从而出现角色偏差或者角色冲突,根本无暇顾及研究生的教育,进而影响了学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最后,对研究生一方来说,受社会气氛的影响,很难潜心从事产出较慢的研究工作,也很难坚持自身感兴趣的科研方向,加上研究生资助体系本身的不完善,一些研究生因为经济压力,往往屈从于导师所分配的研究任务,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在市场化整体科研氛围中,高校与教师都无暇顾及对研究生的培养,高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失去了作为教育机构的本初目的,导师失去了作为教育实施者的角色定位,研究生则失去了自身的研究兴趣。
(三) 权威中心主义的影响
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对去权威化的反思已经是众多学术研究者的日常辩题,但出于社会需要,学术机构往往又会主动人为的制造权威。权威化一方面是有益的,学术权威无疑意味着学术影响力,这既有利于学术机构的学术影响力提升,也有利于设计未来的学术蓝图。简单地说,权威的形成意味着学术生产力和利益的形成。另一方面,权威化也会带来许多问题,最突出的问题便在于权威化所带来的不平等问题,即学术资源、学术机会、学术话语权的失衡,学术权威若是经由学术活动自然形成,这些问题尚不突出,但其一旦经由人为制造形成,学术研究就会极易流于形式化,成为一种失真的权力游戏,从而失去科学研究的原始创新精神。当这种人为设定的权威模式影响到研究生教育的时候,研究生教育也会丧失它本身所应该具有的学术设定,成为一种上述权力游戏的雏形。在这种氛围中,很难论及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关系的平等性问题。
三、优化师生关系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研究生选拔机制
科学制定研究生入学选拔机制,是优化研究生教育中的师生关系的起點与基础。研究生选拔过程的不合理性,导致研究生生源素质降低,即使通过研究生入学选拔,学生也未必具有正确的科研动机与研究热情,这既导致学生因无法通过自身能力化解科研压力[4],还可能导致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培养难度增大,最终因压力与不满,形成不良的师生关系。同时,由于现有的大多数选拔机制均无法保证师生双方在形成师生关系之前充分了解对方,也为师生在学术合作和人际沟通方面留下风险因素。因此,研究生的选拔机制需要面对这一问题,除了科学设置入学笔试难度之外,还需要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研究生入学选拔中的面试成绩比例;此外,还需要适当提高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性,而不是只能被动地由考生选择,以此来减少因双向选择的缺失所导致的彼此不满。
(二)完善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考核机制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本身的导师资格与质量考核是优化研究生教育中的师生关系的重要着力点。对于研究生导师的选拔,我国大多数研究生培养机构都是以导师的科研与教学为标准进行认定,同时对于导师的培养能力的认定,也多数以研究生的学术成果为标准,这本身无可厚非,毕竟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为主要目的,但是对导师的德行考评相对较少。教育部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中规定: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应以德立学、以德立身、以德施教; 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实现一票否决,并依据法规给予相应处理。”[5]此外,在对于导师进行能力性评价的同时,针对导师缺少投入性评价,许多研究生导师迫于职称、考核的压力,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科研申报、写作和发表上,很难将精力投入到研究生的培养中;加上许多官员型导师还具有大量的行政工作,更是难以保证对研究生的关心与教育。因此,研究生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性活动,不应只在导师选拔和考核中注重量化性标准,还需要更加人性化的考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不是一种数字化的科学,而是一门关于人及人性的事业。
(三) 培养机构转变功利化学术理念
研究生培养机构的功利化,在某种程度上是导致师生关系不平等、异化和恶化的原初土壤。当前,众多高校和学术机构醉心于各类排名,无论是机构排名、专业排名还是科研成果排名,都是研究生培养机构的一张美丽名片。排名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产生竞争,刺激落后者奋进,也会使参与竞争者产生功利心态。在功利心态下,研究生培养单位往往追求能够体现成绩的科研成果的数量,在某种程度上都并不是从科学研究本身出发的,而是从数据出发的,对于导师和研究生的学术要求,往往也背离了教育本身的规律。同时,为追求特色或者高峰优势,在人才要求上,形成一套自上而下的等级体制,导致人才帽子满天飞,并以此作为考核标准,使得学术研究者为获取更高的学术地位、更多的学术资源和更大的学术话语权,疲于应付各种学术头衔的考核与申请,往往背离了学术研究的初心,不再是为了科研本身而是为了利益而从事科研,不再是为了培养学生而是为了利益而从事导师工作。因此,研究生培养机构的学术理念值得反思,需要改变重数量而轻质量、重结果轻过程的短平快式的考核标准,注重对导师和研究生的水平性考核,减轻导师和研究生的事务性压力,为研究者提供宽松自由的研究环境和氛围,从长期角度审视研究生培养的整体性。
四、结语
针对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存在的师生关系不平等、师生关系异化、师生关系紧张和冷漠等问题,我们认为造成这些师生关系问题的影响因素有社会、培养机构和个体三个方面构成,而这些因素又受到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教育与学术的市场化和权威中心主义的影响。因此,为了改善现有研究生教育师生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并达成互相理解、相互尊重的平等化的师生关系,需要在研究生选拔机制、导师的遴选与考核机制、培养机构学术理念方面加以完善、改进和反思。
[ 参 考 文 献 ]
[1] 李军, 潘澍之, 苏莲. 高校导师与研究生关系研究:文献综述[J].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11(4):77-80.
[2] 陈黎明.民主平等视域下研究生师生关系的建构[J].现代教育科学,2018(4):70-74.
[3] 赵祥辉.研究生教育中师生关系异化的外在表征及其生成逻辑——基于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视角[J].现代教育科学,2018(3):74-79.
[4] 雷励,杨鹏,董渊哲,等.博士生思想及心理状态研究[J]. 大学教育,2017(6):57-5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J].教研〔2018〕1号,2018.
[责任编辑:刘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