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内生动力的贫困群体扶贫参与意愿影响因素研究
2019-10-08高恩凯郑军
高恩凯 郑军
摘要: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呈现动力不足、参与度较低,扶贫项目发展缓慢,扶贫资源浪费严重等普遍性问题,脱贫形式不容乐观。本文以泰安市为例,运用卡方检验和二分类逻辑回归模型,从受助群体自身禀赋的个体特征、对政策和教育的认知以及扶贫环境的项目发展基础、政府作用和社会支持五个层面实证分析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贫困户属性出现逆向选择、不同禀赋的贫困群体对参与意愿的影响存在异质性,文化水平越高、家庭人口越多、思想越积极,参与概率越大;完善的项目基础,政府有效的作用以及社会的关注等有助于激励贫困群体的参与;而劳动力、土地作用的弱化以及基础设施的差异不再影响参与意愿。据此提出加强有效的激励手段,完善贫困识别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完善专项救助制度等建议来促进贫困群体参与意愿。
关键词:精准扶贫;内生动力;扶贫参与;扶贫政策
中图分类号:S11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1-4942(2019)08-0167-06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presents general problems of insufficient motivation, low participation, slow development of poverty alleviation projects and serious waste of poverty alleviation resources. The situation of overcoming poverty is not optimistic. Taking Taian City as example,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poverty groups participating in poverty alleviation projects were analyzed from five levels by chi-square test and two-category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The different levels included the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cognition of policy and education of recipient groups, the project development foundation, government role and social support of poverty alleviation environment.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properties of poor households appeared adverse selection and the effects of poor groups with different endowment on participating willingness existed heterogeneity. The higher the cultural level, the more family population and the more positive thought, the greater the probability of participation were. The perfect project base, the government effective roles and social concerns helped to encourage the participation of poor groups. The weakening of labor and land and the difference of infrastructure did not affect participation willingness. Therefore, suggestions such as strengthening effective incentives, improving the content of poverty identification, giving full play to government role and improving special assistance system were put forward to promote the participation willingness of poor groups.
Keyword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Endogenous motivation; Participation in poverty alleviation;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自2013年精準扶贫政策提出至今,我国已经解决了5 200多万人的贫困问题, 2017年全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 28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表明我国在扶贫攻坚上取得了显而易见的成绩。随着贫困治理的不断深入,扶贫工作难度持续加大,特别是农村贫困群体受自身条件、基础设施、贫困文化的制约,扶贫开发工作面临诸多瓶颈,主要表现为贫困群体内生动力不足、项目增收困难、脱贫环境恶劣,导致扶贫项目参与度低、返贫率居高不下等问题依旧十分突出。扶贫项目作为当前扶贫政策的主要内容,也是贫困群体脱贫的首要方式。提高扶贫项目参与率,对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扶贫项目增收、改善农村贫困群体生活状态、实现经济收入增加都有促进作用。如何提升扶贫项目的参与度,对于2020年全面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进入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1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贫困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对致贫原因、贫困现状和反贫困进行深入研究。但从贫困群体角度对于扶贫参与意愿及扶贫项目参与影响因素的研究有限。有关贫困群体参与扶贫的意愿研究中,贫困群体脱贫意愿和扶贫项目参与意愿不足的现象已经成为学者的共识[1-4],对于贫困群体参与扶贫的意愿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多数学者主要参考了个体特征、贫困群体自身感知等方面的因素[5-10]。综上,关于贫困群体脱贫意愿和参与扶贫的研究内容不断丰富和细化,层次不断深化,角度呈现多元化。但对于扶贫模式和东部地区的研究仍然存在空缺。
贫困群体参与扶贫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贫困群体是否选择参与扶贫项目的决策作为脱贫的首要手段,是根据个体能力做出的符合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标的理性行为。受助群体的属性、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以及家庭人口数量、耕种土地面积以及对政策和教育的认知致使贫困群体所具备的社会经验、价值判断都会存在差异,对自身的决策选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参与扶贫的意愿还是基于外部扶贫环境进行判断和选择的结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自然条件的不同、政府推动作用的差异,都会影响贫困群体参与的积极性。除此之外,农村普遍存在的“嫡系”文化,村民之间支持的差异,对贫困群体的关注、帮扶程度的不同也会造成贫困群体参与扶贫意愿的差异性。
通过文献综述和上述分析,构建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影响因素研究的假设。
假设一:受助群体特征层面。文化水平、劳动力、社会保险参保数量以及家庭人口数量、耕种土地面积对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存在正向影响;一般贫困户相对于其他贫困户更愿意参加扶贫项目。
假设二:受助群体认知层面。貧困群体对政策、教育的认知对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存在正向影响。
假设三:项目基础层面。扶贫项目基础设施水平、项目发展计划和自然条件对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存在正向影响。
假设四:政府作用与社会支持层面。政府作用和社会支持对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存在正向影响。
2 数据来源和变量设定
泰安市位于山东省中部,常住人口563.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32.94万人,农村户口230.8万人。截至2015年底,泰安市识别省定扶贫标准以下贫困户73 363户、142 433人,其中国家扶贫标准以下贫困户38 900户、72 569人。因病、因残致贫的57 668户,占78.6%;因学致贫的551户,占0.75%;因缺技术致贫的2 938户,占4%;因缺劳动力致贫的5 588户,占7.62%;因缺资金致贫的4 620户,占6.3%。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2017年山东省扶贫办脱贫攻坚重点课题“泰安市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情况”问卷调查。该调查按致贫原因进行等比例分类抽样,涉及泰安市88个乡镇,共计5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83份,有效回收率96.6%。
为探究贫困群体参与扶贫意愿的影响因素,设置因变量“是否愿意参与扶贫项目”,愿意为1和不愿意为0。以自我禀赋、扶贫环境两个层面的14个变量作为自变量,如表1所示。
3 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的现状和差异
问卷调研数据显示,当前的贫困群体脱贫形势仍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贫困群体的文化程度低、家庭人口数量少、思想落后以及超高的患病率、失业率、恩格尔系数。家庭支出结构中有78.93%的人群主要支出方向是食品、衣着;家庭平均人口数量2.85人,以国家平均家庭人口3.44人作为完整家庭的标准,贫困群体完整家庭的占有比仅为39.7%,表明大部分贫困人群都存在不完整的家庭,这与泰安市总体贫困群体现状基本吻合(表2)。其次,样本显示贫困群体大多为小学或初中文化水平,占总体的41.6%,受过高等教育的仅只有10人;精准扶贫实施以来实际参与教育或技能培训的贫困群体有241人,占49.9%,并且在教育的认识方面,有53.0%的贫困群体认为教育对自身脱贫并不重要,这意味着农村贫困群体“低文化程度”现象并没有得到改善,同样预示脱贫内生动力不足、陈旧的文化观念仍然是扶贫工作首要解决的问题。
扶贫参与意愿分组调查中,贫困群体愿意参与扶贫项目为326人,占总体67.49%;表示不愿参与扶贫项目的有157人,占32.51%,这表明大多数农民是愿意参与扶贫项目的,但也有部分贫困群体参与热情不高。不同个体的基本特征、自我认知、项目基础、政府作用及社会支持对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存在一定的差异。
3.1 贫困户属性的差异
不同属性的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出现明显的分化现象:年老多病、无劳动能力和收入的群体参与意愿较高,而作为精准扶贫项目参与主体的一般贫困户参与意愿较低。表3显示,低保贫困户和五保贫困户愿意参与扶贫项目的高达70.8%,显著高于的一般贫困户的63.2%。贫困群体参与意愿出现属性偏好现象,主要是由于精准扶贫政策机制上的缺位。精准扶贫政策在贫困识别机制上将家庭收入作为唯一标准,缺乏对深层资本、隐藏资本的多维度评判,扶贫项目的未来收益不明确,贫困群体对项目的信任度不高,导致一般贫困户脱贫的实际需求得不到有效解决,部分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而刚性支出较大的一般贫困户不愿放弃现有的经济收入,这种“贫困户属性分类”现象与扶贫开发对象的政策内容出现偏差,难以有效提升扶贫项目的参与度。
3.2 受助群体个体特征的差异
表3显示,家庭人口越多、耕种土地越多,个人文化水平越高,参与扶贫项目的意愿越强烈。这是由受助群体个人或家庭资本的差异造成的,丰富的资本对扶贫项目存在更多选择余地,能够更好地贴合扶贫项目的发展,资本投入能够更快地融入到项目发展中,从而更愿意主动参与扶贫项目。
3.3 受助群体认知水平的差异
表4显示:对政策非常关注的贫困群体愿意参与扶贫项目的比例高达84.9%,而对政策不了解贫困群体的参与率仅为58.8%,参与意愿与政策认知情况成正比。认为教育非常重要的被访者愿意参与扶贫项目比率为71.4%,认为教育不重要的参与率为57.4%。卡方检验结果显示贫困群体的教育认知高低对参与意愿存在显著差异,认为教育重要的贫困群体更愿意参与扶贫项目。这与精准扶贫政策“扶贫先扶志(智)”的提出是密不可分的,通过激发贫困群体内生动力,推动思想认知的转变进而实现脱贫。
3.4 项目发展基础的差异
如表5所示,当扶贫项目有明确发展计划,贫困群体参与率为77.2%,没有明确发展计划的情况下参与率为54.0%;当项目没有自然条件支持时,贫困群体参与率(58.4%)明显低于有优越自然条件支撑的扶贫项目(69.9%)。项目基础设施越完善,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的意愿越高。完善的项目发展基础增加了贫困群体对项目的信任和实现项目收益的信心,引发强烈的参与意愿。
3.5 政府工作和社会支持的差异
表6显示,政府工作方面的三个指标及社会支持方面村民的帮扶情况与扶贫参与意愿成正比。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非常满意的贫困群体愿意参与扶贫的比率为73.1%,反之仅为50.0%;经常接受村民帮扶的贫困群体参与率为77.6%,反之仅为58.3%。
4 贫困群体参与扶贫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考察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各影响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叠加影响。将被访者愿意参与扶贫项目作为1,不参与作为0。设因变量Y为“是否参与扶贫项目”,自变量Xi为影响参与扶贫项目的因素。令“参与扶贫项目”出现的概率是ρ=P(Y=1),则“不参与扶贫项目”的概率就是1-ρ=P(Y=0)。建立回归模型:
ln[ρi/(1-ρi)]=logit(Yi)=β0+β1X1+ β2X2+…+βiXi(i=1,2,3,…,n)
其中,β0回归常数,βi为第i个自变量的回归系数,i为自变量的个数,Xi为参与扶贫项目意愿的i个影响因素。
采用SPSS 20.0软件对模型进行检验,并得到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
(1)贫困户属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一般贫困户愿意参与扶贫项目的可能性低于其他贫困户,这与假设不一致,也与众多学者的结论不一致。经过研究发现我国当前的贫困识别将家庭收入作为唯一标准,相对与其他贫困户而言,一般贫困户拥有部分经济收入的能力,收入水平较高,渴望尝试更多的机会,通过不同的途径解决生存问题。因此,贫困识别机制存在缺位,导致扶贫项目不能精准有效地满足贫困群体的需求,引发贫困户属性参与意愿的偏好。
(2)受助群体的家庭人口、文化水平分别在1%和5%的显著水平上对参与意愿呈正向影响,这与假设一致。相比之下,家庭人口数量多、文化水平高的群体,其人力资源更为丰富,接受能力更强,视野更为宽广,能够快速融入项目发展过程中,从而更愿意参与扶贫项目。
(3)劳动力、耕种土地面积对参与意愿无显著影响,这与假设并不一致。调查中仅有11.4%的贫困群体存在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近九成的访问者都反映不存在劳动力方面的困扰,这说明在泰安市劳动力并非影响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的主要因素。泰安市为无劳动能力贫困群体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分红、金融扶贫等多样化的扶贫模式,弱化了劳动力的影响。同样,随着贫困群体个人能力的提升和潜在资本的发掘,土地资本也受到弱化,耕种土地对参与意愿不存在显著影响。
(4)贫困群体对政策和教育的认知与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在1%统计水平显著上正相关,与假设二完全一致。这说明贫困群体的认知是参与扶贫项目和脱贫的关键和内在因素,对教育和政策较高的认知程度更容易产生新的需求和动力,更符合当前“造血式”扶贫的需要,这与岳芃等[11]提出的观点是一致的。
(5)项目的基础设施情况对参与意愿没有影响,而项目的发展计划和自然条件因素分别在1%和10%显著水平上与参与意愿显著正相关,这与假设三并不完全一致。随着精准扶贫政策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的完善,已经具备开展扶贫项目的基本条件,然而项目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项目的规模较小,品牌建设、特色产业不明确,难以吸引外部资本下乡,导致基础设施荒废,难以发挥完善的基础设施的优势[12]。此外,项目是否有明确的发展计划在这次调查中影响力最大(回归系数为0.997)。一方面明确的发展计划能够增加贫困群体对扶贫项目的信任度,并根据项目的发展计划制定符合自身的发展计划,提升脱贫的信心和动力;另一方面,明确的发展计划能够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快项目的发展和增收,为贫困群体带来更多的经济收入。
(6)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政府对项目的支持情况与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存在正相关关系,是激励贫困群体愿意参与扶贫项目的重要因素。对于项目安排是否尊重自身意愿影响不显著,其可能原因在于,按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个体始终有一个需求处于主导地位起决定作用,贫困群体当前主要是生理的需求,对于尊重的需求显得不那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问卷中“政府对项目提供了哪种支持”的选项,贫困群体选择最多的是资金的支持,选择较少的是“市场联动”、“教育培训”、“后期管理”。这反映了政府在扶贫项目后续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支持并不到位,影响贫困群体对项目发展的信心,扩大了预期与现实的差距,进而影响参与扶贫项目的主动性。
5 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研究以泰安市为例,从个体特征、认知水平、项目基础以及政府工作和社会支持方面,实证分析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意愿的影响因素。综合来看,现行的扶贫政策对一般贫困户和脱贫意识不到位的贫困群体吸引力不足,无法满足不同特征群体的脱贫需求。项目基础、政府作用以及社会支持的差异都能够影响贫困群体参与扶贫项目的意愿。根据以上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1)破解贫困思想,提升贫困群体自信心与认知能力。增加村民之间的帮扶,通过正常的社会交往、沟通,改变贫困群体自卑心理和社会排斥感。兼顾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形成新的扶贫模式,通过精神援助激发贫困人群内生动力,树立脱贫信心,重燃对小康生活的向往。
(2)完善贫困识别和考核机制,提升扶贫的精准性和效率性。目前的“程序识别法”单纯将收入作为贫困识别的唯一标准,脱离现实,同时滋生了地方政府急于功利的思想。对此可以考虑采用多维标准对贫困群体进行动态的识别和跟踪,包括资产、健康、教育等,并对符合脱贫标准的实现退出机制,减少贫困群体对扶贫政策的依賴,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3)充分發挥政府支持引导作用,提高扶贫项目的增收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成立项目发展监管小组,调动政府各部门和市场的资源和力量,满足扶贫项目各时期的需求,构建扶贫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比如产业扶贫中增加销售渠道的帮扶,搭建贫困群体与市场的“桥梁”。此外,加强扶贫项目孵化园建设,做好项目的选择规划,确保各项惠民措施有效实施,切实提升扶贫项目的增收能力[13]。
(4)提高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完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体系,解决贫困群体后顾之忧。提高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通过补贴政策鼓励有能力的贫困群体加大投保额;扩大政府财政支出比例,完善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制度,通过临时或专项救助降低家庭的刚性支出,解除贫困群体后顾之忧[14]。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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