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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背景下零售终端物流配送策略选择

2019-10-06张得银郑莉

现代商贸工业 2019年28期
关键词:新零售物流配送

张得银 郑莉

摘 要:“新零售”作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最新阶段,呈现出许多不同于传统零售的新特点,这既对处于零售终端的企业物流配送策略提出了新要求,又极大地刺激了物流行业的创新发展。零售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第三方物流、自营和协同物流策略选择时,首要必须考虑的原则就是适应性原则零售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第三方物流、自营和协同物流策略选择时,首要必须考虑的原则就是适应性原则。即以“消费者”为导向,在兼顾内外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灵活处理物流成本与物流服务之间的作用关系。

关键词:新零售;零售终端;物流配送;零消关系

中图分类号:F25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8.015

1 “新零售”的本质及其特点

“新零售”最早由马云在2016年10月杭州·云栖大会上提出并广泛在实业界、理论界等诸多领域被广泛使用。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在物联网、大数据、云技术等创新技术的驱动下,人们消费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零售业态的发展演进经历了传统零售为主、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阶段,迈进了以传统零售与电子商务相融合,以“线上线下+物流”为特点的新零售时代。“新零售”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依托互联网,以云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重构商品供应链、优化业态结构、促进线上线下与物流的深度融合,以“人”为本打造商业生态圈(商业生态圈:商业活动的各利益相关者通过共同建立一个价值平台而实现生态价值最大化,力求实现“共同进化”的商业生态系统。其中,不仅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还包括各企业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等要素。商业生态圈小到一个企业,大到一个产业、一个国家、乃至于整个社会)的新一代零售活动。

“新零售”要求企业在商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做到以“人”为本,在更加重视消费者体验的同时,兼顾企业员工、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利益,在适应并满足消费者动态性、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同时注重商业生态系统的塑造,实现产业链系统的“共同进化”。“新零售”的特点主要体现在:

其一,新零售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新零售体现了新时代经济价值消费的特点和提倡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无论是新零售业态类型的变革与创新,还是新零售运营模式的选择,亦或是新零售运营目标的实现都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以“人”为本既体现在以消费者需求变动为中心的商品与服务的供给,又体现在企业内部生产者之间、供应链上下游的合作对象之间的利益共享与人文关怀,是新一代零售活动存在并可持续发展的灵魂。

其二,以新零售为代表的“五新一平”搭建未来经济架构。新零售不能够独立存在于以高度普及和广泛应用互联网为特点的现代经济中,新零售必然与新制造、新技术、新金融、新能源实现连接互通、数据共享,在新时代经济环境中基于一个优质的营商平台而进一步开展生产、流通和销售活动,搭建新时代经济发展架构,实现社会生产的良性循环。

其三,线上线下与物流进入深度融合阶段。“新零售”的核心在于推动线上与线下的一体化,即实现线上互联网平台与线下实体商业高度融合,完成电商平台与实体零售店铺在商业维度上的优化升级,促进价格消费向价值消费全面转型。同时,基于消费者对商品使用价值的本质诉求,将线上、线下和物流“三力合一”,推进其深度融合,为社会提供更深、更广的体验式、场景化的多元性消费,实现新时代商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四,“全渠道”(全渠道是零售企业运营中建立或整合的,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复合型体验(购物、娱乐与社交等)需求的多类型渠道。主要包含线上渠道(如网站、上门直销、直邮/目录、电话/电视购物和网店等)、线下渠道(如实体店、服务网点与体验中心等)和移动渠道(如各种社交媒体、Email、微博、微信以及直播平台等)。)为新零售奠定坚实的基础。“新零售”区别于传统零售的重要特征之一即两者渠道有别。“新零售”要求实现线上、线下和移动渠道的全方位融合,必须打通线上线下和移动渠道的界限,重构供应链,促进物流方案升级。就“新零售”而言,它是一种既来源于全渠道,不仅仅局限于全渠道零售的一种新型零售活动。借助全渠道,“新零售”在消费的时间、空间和消费方式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充足的便利,既打破了消费场景的空间限制,又消除了消费体验的线上线下差别。

2 “新零售”对零售终端物流配送提出了新要求

传统商品贸易过程围绕“生产—流通—消费”的三段式进行,零售商作为零售终端直接与消费者接触,在完成商品的“最后一跳”的同时,使得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时至今日,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以电子商务为起点,新零售为核心的现代商品交易尽管在本质上仍然是围绕“生产—流通—消费”的三段式运行,但是在实际过程中零售终端与消费者面对面完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比例持续下降,为消费者提供最后一次服务的主体更多时通过物流配送服务商(配送业务员、货物自取柜、无人机等)来完成,物流配送成为零售终端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对接核心载体和媒介。

新零售要求的直接配送到户模式,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消费增值服务和消费便利;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实现商品“最后一跳”的难度,对零售终端物流配送及其管理、物流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1 凸显物流配送的“零消关系”维护功能

随着商品贸易线上线下的快速融合发展,以及消费者因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消费水平等诸多因素导致其差异化、个性化、分散化消费特征日益突出,线上消费者更多注重于线上购物的消费体验、商家服务和线下对商品实体的消费感受,线下消费者则更多关注在实体店铺的一体化服务(包括店铺内服务及商品配送上门服务等)及消费心理体驗,这对当下以物流配送为载体和媒介的“零消关系”(“零消关系”指零售商(零售终端)和消费者(终端消费群)之间的关系)维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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