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策略研究
2019-09-30田宁马晓琼
田宁 马晓琼
[摘 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传承工匠精神理念,加强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培育具有良好职业操守道德,永葆追求卓越本色的工匠型人才是新时代彰显职业教育特色的有力抓手,文章以对宁夏职业教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摸清并掌握宁夏职业院校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现状,找出其存在的问题,最终探索并建构能适应宁夏职业教育特征的“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策略。
[关键词]宁夏;职业院校;工匠型教师
[DOI]10.13939/j.cnki.zgsc.2019.26.113
当前,教育强国思想已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定位、新使命。中国正向制造强国和智造强国阔步前行,需要数量庞大的工匠型人才,工匠型教师作为教育强国和培育工匠型人才第一资源的地位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
1 工匠型教師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1.1 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是高校转型发展的需要
2015年1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进行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可以说有高素质的应用型教师队伍,才能有利于培养出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职业院校能否成功实现转型,教师队伍向工匠型转型是关键。
1.2 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是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矛盾的需要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职业教育也进入了教育强国的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也转变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对高质量、有特色的职业教育需要,与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不优质、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宁夏要建设高水平的优质职业院校,就必须促进职业院校实现内涵式发展,培养造就出一支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和“互联网+教育”要求的优质、有特色的工匠型教师队伍,为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矛盾奠定坚实基础。
1.3 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宁夏实施人才强区工程的需要
2018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万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培育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达到10万名以上,逐步建立一支与我区经济规模、产业结构、企业需求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新时代对职业院校教师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设一支专业精、技能通、怀有教育报国职业境界的工匠型教师队伍,对于宁夏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尤为重要。
2 工匠型教师的内涵
工匠精神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发展,连续三年的国家政府工作报告、党的十九大报告、全国教育大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都提出并强调工匠精神,但工匠型教师的概念至今没有比较权威的界定。承前人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工匠型教师应该满足“精通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娴熟岗位实操技能、怀有教育报国的职业境界、秉持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熟练承担2年以上职业院校教学任务的高校专任教师或兼职在高校任教的企业技术人员”这个基本条件,然后按实践教学能力分为高、中、初三个层次进行认定。
2.1 初级工匠型教师认定标准
具有教师系列初级职称,并具备下列实践教学能力之一:(1)具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及以上考评员资格证书,并参与过行业企业具体相关工作;(3)近五年中有一年以上(可累计计算)企业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实训;(4)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得区级赛事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级赛事三等奖以上。
2.2 中级工匠型教师认定标准
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并具备下列实践教学能力之一:(1)具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职称或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近五年中有一年以上(可累计计算)企业一线工作经历,取得相应实践成果;(2)具有本专业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证书或具有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并每年承担行业企业具体工作1项;(3)有五年以上企业一线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实训;(4)本人获得区级赛事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级赛事三等奖以上,或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赛事一等奖以上。
2.3 高级工匠型教师认定标准
具有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实践教学能力之一:(1)具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和职业资格(含持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证书或具有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近五年主持(或排名前3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水平在省内领先;(2)近五年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企业一线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实训;(3)近五年主持(或排名前3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推广使用;(4)本人在国家级赛事中获得一等奖以上,能全面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实训。
3 宁夏职业院校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宁夏目前共有高等职业院校11所,中等职业学校27所,开设专业涉及农林牧渔、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18个专业大类,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能人才保障。宁夏教育厅2016年相关研究报告和课题调研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宁夏职业院校教职工中专任教师占 76.36%,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队伍的27.05%,双师型教师平均比例为43.1%,教师平均企业实践天数为18.9天。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才刚刚起步,2018年仅有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率先出台了《工匠型教师遴选培养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10家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遴选了17名专业教师开展了第1期为期3~6月的工匠型教师培养工作,学校领导支持,教师参与热情较高,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总的来说,宁夏职业教育尚不发达,工匠型教师培养的很多机制仅具雏形,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企业实践培养等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
3.1 人才政策对职业院校缺乏针对性
虽然宁夏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人才发展政策,比如学术技术带头人、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但遴选条件大多针对本科院校设置,注重科研,缺乏针对职业教育特点的备选条件,不利于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如果宁夏政府出台人才支持政策时能根据职业院校的实际特点,有针对性地加上工匠型教师培养等条款,鼓励教师积极主动把文化知识底蕴与修养应用到具体实践工作当中,将工匠精神渗透到专业理论和实践技术教学之中,以精益求精、专注敬业、虚心请教、推陈出新的精神贯穿于工作当中,有利于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强国的进程。
3.2 培养经费不足且支出缺乏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随着高职专业设置调整变更等原因,宁夏职业院校部分核心课程任课教师匮乏,高职称教师在专业群之间分布不均衡,急需加大工匠型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但由于培养资金不足,即使申报上资金,也因为支出缺乏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压力大。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成功申报自治区人才专项“校企人才双向交流合作示范项目”以来,学校想大力培养工匠型教师,大量外派教师进行企业实践,而教师绩效工资的主要来源是代课费,如果教师去实践不代课就等于没有了绩效工资的机会,学校即使想用项目经费给实践教师发放绩效工资,但考虑到经费支出缺乏制度保障,导致学校工匠型教师培养工作受限。
3.3 人才来源单一引进高级工匠难度大
近年来,宁夏职业院校受事业单位招聘政策限制,教师招聘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往往注重学历,对企业实操技能方面没有体现,遴选制度也只限于从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从企业招录人才渠道不畅。再者,宁夏《关于加强高等院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急需紧缺领军人才引进计划条件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对职业院校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工匠缺乏有效支持。
3.4 工匠型教师培养渠道不畅等情况尚未从根本上改观
企业实践的场所和渠道成为工匠型教师培养的关键,而宁夏职业院校产学研结合的教育模式尚未形成规模。甚至有的企业认为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力是政府,加上出于影响生产效率、害怕泄露商业机密、安全生产容易出问题等方面的考虑,往往不愿意接收职业院校教师实际参加企业一线工作。有些接收企业组织相关培训,大多缺乏对生产工艺、实操流程、企业文化、安全生产规范的引导和传授,使得工匠型教师培养效果难以保障。
4 宁夏职业院校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
4.1 实施工匠型教师引培计划
打造宁夏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卓越工匠”品牌,设立“卓越工匠”工匠型教师引进与培养专项基金。一方面,着力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畅通从大型企业引进或聘用具有发展潜力、行业背景深厚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优秀技师的渠道,并纳入宁夏“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程”配备资金予以支持;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级、区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标准及要求,由政府出面协调职教集团、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平台,按照逐年启动、分段建设、重点投入的原则,支持职业院校重点培养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培养造就一批“卓越工匠”,壮大工匠型教师队伍。
4.2 制定合理规范的工匠型教师培养实施细则
4.2.1 落实培养事前目标审批制
职业院校应设计制作合理的《工匠型教师培养工作手册》,主要设置工匠型教师培养审批表(明确考核目标、工作岗位、校企负责人意见),工匠型教师培养计划表(明确培养期每个月的工作任务、企业指导教师意见),工匠型教师周工作记录表(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小结、指导教师评价),工匠型教师考核鉴定表(明确工作总结、工作成效、校企考核意见)四项内容。为各教学部门创设年终考核优先评优等优厚条件,鼓励各教学部门主动为选派教师联系培养企业,指导其填写《工匠型教师培养审批表》,重点制定合理的考核目标(除完成规定的3个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考核目标外,结合专业实际再自选2个目标)和《工匠型教师培养计划表》加具部门意见后报师资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正式实施。
4.2.2 落实培养事中常规检查制
在工匠型教师培养期间,各教学部门应制订工匠型教师培养工作检查计划,落实教师企业工作岗位,加强对工匠型教师培养的过程管理。每周完成一次检查,形式可采用实地检查、电话查访、微信联系、组织阶段汇报等,填写《工匠型教师工作检查记录表》(明确检查时选派教师的工作计划实施进度,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确保教师保质保量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师资管理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查看教师所在院系检查记录表等材料,并通过询问企业相关人员、审查培养企业考勤记录、工作手册材料等多种方式进行不定期进行抽查。
4.2.3 落实培养事后目标考核制
选派教师在培养期间由企业指导教师负责考勤,并填写《工匠型教师指导记录表》(明确培养期指导的内容和部署的工作任务),所在教学部门要建立专项档案,不定期检查选派教师《工匠型教师培养工作手册》填写情况,教师培养结束返校后,所在教学部门要联合培养企业负责组织汇报会并对其技能进行考核,严格对照事前审批的考核目标,落实培养任务,考核合格者学校授予“工匠型教师”称号。
4.3 大力拓展“工匠”资源,推进工匠型教师共融共享
制定企业工匠型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对接宁夏高层人才信息采集平台,建立企业优秀骨干人才信息库,实现企业优秀工匠信息共享。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到职业院校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提供实训室场地、设备和专项经费;聘请“自治区优秀高技能人才”“全区技术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以及有其他技艺特长和重大技术革新成果的企业技术人才担任“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首席技师。落实企業工匠型教师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形成校企“共同选拔、共同培养、共同使用、共同管理、共同考核”的良好运行机制,使企业工匠型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课时比例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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