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聚焦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工作
2019-09-27
今年以来,昌邑市委编办立足实际,高点定位,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机构编制法定化作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层次和实效,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及时、准确和高效运行。
一、强化政策宣传,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以宣传教育为先導,提高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使广大干部筑牢“编制就是法”的思想防线,远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高压线”。
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长效机制。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动,连续五年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作为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入党校、进课堂、上讲台”,强化部门机构编制“红线”意识。
二是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机制。编制《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监督检查资料汇编》,收集机构编制政策文件26份,违规违纪典型案例30例,发放给各镇街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并在《潍坊日报·今日昌邑》和昌邑市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开辟“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发布新法规、新政策,做好源头预防。
三是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培训机制。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业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各部门单位执行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18年以来,举办培训班14次,培训1600余人次,为顺利开展各项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制度规范,为机构编制法定化提供有力保障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持续用力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明确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更深入、更细致地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办法》《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有效地促进了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人事管理、限时办结、内部督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为机构编制工作步入法制化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流程管理。建立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规范性管理机制,严把事项申报关,要求各部门单位在申报调整机构或编制事项时,详细说明事项的工作动因、上级的文件规定、外地的有关情况以及初步的工作打算等情况。严把内容调研关,对机构现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政策依据、需求情况以及配套措施、效果预测、后续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先期调研,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准确合理、扎实无误。严把决策落实关,在室务会研究决策时,根据调研论证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变通、严格程序不走样,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构建“大督导”格局,充分发挥部门间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以四部门平台建设为契机,建立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席制度,各负其责,做到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财政管理三者统一,互为约束,整体联动,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以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服务于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向深层次发展。
三、强化关键环节,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以关键环节为抓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约束监督机制,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一是着力抓好严控机构编制工作。贯彻落实控编减编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精神,科学安排用编进人计划。2018年度财政供养人员比2017年度减少173人,比2012年度减少826人。同时把“瘦身”与“健身”结合起来,妥善解决严控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不断推进编制挖潜增效和创新管理。
二是着力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分认识做好“三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有序做好37个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精细架构党政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切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同时利用“三定”巩固权责清单成果,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优化部门职责关系,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部门组织法制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着力抓好举报受理工作。深入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举报邮箱和“12310”举报电话等监督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扩大社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预防或减少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重点督查,不断增强机构编制法定化实效
以重点督查为依托,对机构编制事项推进实施情况进行多层次、各维度、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机构编制事项高效有序落实。
一是注重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将各部门单位的机构和人员信息纳入实名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率先开展“机构编制云平台”试点,将30年来的纸质台账全部扫描入库,建立机构编制电子台账,实现线上线下双监管,对机构编制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检查,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坚持“一变动,一调整”的原则,安排专人专职对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出入编信息三本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人员编制总量清晰,细节有增有减。
二是注重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对24个政府部门及10个群团机关开展机构编制评估,除完成规定指标外,加入权力清单落实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自选指标,实现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实地评估三项结果有机统一。通过评估,推动了政府部门及群团机关进一步落实职能转变,提升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和执行力。
三是注重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工作。将每年的3月、9月确定为“跟踪问效集中督导月”,建立了“调研—监督—问效”的跟踪问效机制,在调查论证中准确掌握情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以“问效”推动问题解决。对于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从严从快予以整改到位。通过对调整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建立整改台账,加大跟踪督导力度,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到位。□E:WHG
关键词:机构编制 法定化 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