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指标体系扎实推进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
2019-09-27
潍坊市按照“先行试点探索经验、健全机制提供保障、常态实施确保实效”的思路,稳妥推进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完成问效事项564项,其中市级86项,县(市、区)478项,有效拓宽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渠道,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健全制度机制,稳步推进实施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是抓好跟踪问效的基础,为确保问效工作“开篇破局”,潍坊市积极试点,大胆探索,稳步实施。一是试点先行。根据《山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对审批后一年内未组建到位或者未正常履行职责的,应予撤销或者调整”的要求,潍坊着手探索建立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跟踪问效工作实施方案,采取调查摸底、单位自查、现场督查等方式,首批选取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4个试点部门(单位),确定10类问效事项、43项问效内容实施了跟踪问效,为问效机制建立奠定了基础。二是制度跟进。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潍坊市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广泛征求市级分管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建议34条,针对《办法》中涉及的问效对象内容、程序步骤、结果运用等条款,先后修改完善40余处,并在全市印发实施,为问效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政策保障。三是全面推开。将跟踪问效工作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内统一规定、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全面推开,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在制度规定上,要求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工作权限和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在推动实施上,要求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将问效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编办备案;在评价机制上,将县级跟踪问效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通过以上措施,促进了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在市县两级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二、完善指标体系,强化问效导向
建立科学完善的指标体系是确保跟踪问效结果客观准确的前提。坚持把指标设置作为牵引问效工作的“牛鼻子”,本着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制定问效指标体系,精心实施量化评价,有力推动了问效工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一是明确问效对象范围。着眼问效的针对性、时效性,将市县两级研究确定或批复6个月后、12个月内的机构编制事项纳入问效范围。如2018年市级在确定问效对象时,将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期间公布实施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梳理汇总,从中筛选出青州古城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10个被问效对象涉及的14个问效事项纳入问效范围,增强了问效工作的针对性。二是科学设置问效类型。实行“分类问效”,将机构编制事项细化为机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等4个类别,同时又将事项类别细化为30项问效内容。其中,机构设立类事项的问效内容包括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等8项指标;机构变更类事项的问效内容主要包括转移和下放的职责是否移交到位等8项指标;机构合并类事项的问效内容主要包括内部机构调整设置情况等9项指标;机构撤销类事项的问效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分流安置情况等5项指标。三是合理量化问效指标。每类事项按照内容指标的重要程度、工作难易度及所需工作量等标准赋予相应的权重,并全部采用百分制形式。在指标评定时,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对于相同问效类别中未涵盖所有问效内容的事项,为便于进行量化比较,采用完成情况百分比的方式进行量化分析,从而实现同类可比、科学评定。
三、把握关键环节,确保问实问准
跟踪问效重点在“问”,关键在“效”。工作中,紧扣“问什么”“怎么问”以及如何落实“问”的效果等关键环节,优化确定了部署安排、调查摸底、自评自查、现场核查、综合评定、情况反馈和督促整改等7个环环相扣的工作步骤。具体操作中,突出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深入调查摸底。采取查询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查阅“三定”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等方式进行调查摸底,多方收集信息,区分要素类别,全面掌握机构组建、人员配备、法人登记、年度考核等方面情况,建立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为顺利实施问效奠定基础。二是突出现场核查。建立与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组成联合问效工作组,凝聚问效工作合力。采取听取介绍、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执行、实际运行效果和调整优化方向等方面的情况。如,问效工作实施以来,共调阅文件资料600余件,询问各类问题300多个,调查核实有关事项100余项,征求意见建议50条。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问效情况进行量化赋分和综合评定,形成专题问效报告,向问效对象进行书面反馈,督查落实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结果运用“三个抓手”:将问效结果逐一建立电子档案,完善信息数据,为领导决策和机构编制调整优化提供参考依据;对于设立类事项得分低于60%,且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出机构撤并或核减编制的处理意见;对落实不到位且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工作。
四、实现四个推动,问效成效明显
跟踪问效工作机制的建立,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创新实践和有益探索,对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运行效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推动了监管方式实现新突破。跟踪问效是对机构编制事项监管链条上事前审核、事中把关、事后评估等环节的补充完善和拓展延伸,与预审、评估、专项督查等程序一道,组成了无缝衔接的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工作现象,提升了监督检查工作管理服务效能。二是推动了机构编制决策事项有效落实。在市县两级层面,不管是问效对象还是其他部门(单位),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快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执行效率明显提升。据调查统计,市级部门(单位)面上科室设置周期由5个月缩短为3个月,组建效率提升40%;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数量较往年实现了大幅增长。三是推动了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建立问效结果反馈机制,可以有效地指导部门(单位)健全职责体系,优化组织机构,提升行政效能,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例如,在对某单位进行问效时,发现该单位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建议其补充产业规划、招商聯络等相关专业工作人员。该单位积极整改,通过遴选、考录等方式及时选强配齐了专业岗位人员,人员结构得到了显著优化。四是推动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意识提升。一方面,工作过程中,加大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观念,强化机构编制的“红线”意识。另一方面,由于推动机构编制事项与单位的职责调整、机构撤并、编制核减等相挂钩,增强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的法规纪律意识、责任主体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E:WHG
关键词:机构编制 跟踪问效 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