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五四四五”措施 扎实推进机构改革
2019-09-27李仁智
李仁智
自市县机构改革启动以来,桓台县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了县镇机构改革有序、稳步、顺利推进。
一、突出“五个坚持”,精心谋划推进改革
(一)坚持领导挂帅,落实县委主体责任。对这次机构改革,县委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履行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既牵头挂帅、统揽全局,又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全省市县机构改革推进会之后,桓台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并作出安排部署,成立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集中谋划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机构改革期间,共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议5次、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会议10余次、县委编委会2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机构改革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牢牢把握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偏向。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黨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从机构设置和制度安排上进行统筹设计和精心谋划。组建和调整组建了县委财经委员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10个县委重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并明确办事机构和设在部门,并开始履行协调议事决策职责。在县直部门“三定”中,统一明确抓党建的职责,在镇(街道)统一设置了党建工作办公室。加强县委工作机关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明确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编办,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老干部工作;县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电影、文物工作;县委统战部统一管理对台工作和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并结合桓台实际,制定了《关于在桓台县县级机构改革中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代管有关要求的意见》,明确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具体方式和机制,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
(三)坚持上下贯通,严格落实规定动作。按照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明确的23个“规定动作”,严格按照省委批准的37个党政机构限额,对县级党政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和设置,在党政主要机构设置上与省、市保持基本对应,因机构限额未单独设置的进行综合设置,明确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省、市政府部门职能划入党委机构的,县级做了相应划转,这次调整以及未调整的县级党政部门及其职能,均实现了与省、市保持一致,确保了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理顺体制机制。在严格落实23个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桓台实际,整合原县委调研室、县政府研究室职能和人员力量,新组建了县委政策研究室(挂县政府研究室牌子),实现了资源共享,形成了工作合力;针对桓台县是工业大县、经济强县的实际,新组建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强化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地方金融安全的职能;整合组建了县商务局,解决了长期以来内贸外贸职责管理不顺、上下不协调的问题;调整优化住建部门职能,将原房产、建管、人防等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全部剥离划入县住建局,解决了住建领域职责分散、政出多门的问题;理顺“大城管”体制,强化了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职能定位;理顺和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解决了过去国有企业管理主体不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
(五)坚持部门联动,形成改革合力。在改革启动和推进过程中,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改革伊始,就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县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做好机构组建、职责划转、人员转隶、经费资产和档案划转移交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围绕做好经费资产的有序划转,财政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机构改革中经费资产管理的通知》等3个文件,为新组建和调整部门变更户头12个,拟撤销银行账户28个,划转公用经费24笔和项目资金14笔。县档案馆印发《县级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处置和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监督指导档案交接与管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合理统筹调配办公用房,完成了23个部门办公用房的整合利用工作,及时制发启用涉改部门(含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23枚印章,保障了以新机构名义顺利开展工作。
二、坚持“四个严格”,强化纪律刚性约束
(一)严格改革步骤程序。严格按照省委、市委规定的步骤和程序推进改革,落实改革任务。去年12月23日,省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县机构改革方案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了研究。今年1月5日,《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立即形成《实施意见》。1月12日,《实施意见》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召开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同日召开了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1月15日前,所有涉改党政机构全部完成挂牌组建。
(二)严格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县级党政部门“1正3副不超过三分之一”的政策口径核定部门领导职数,按“1正3副”配置领导职数部门12个,其余25个部门均按“1正2副”配置。涉改事业单位和改革后调整优化整合的事业单位,严格按省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编制为基数核定领导职数。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通报》要求,坚决做到“三个严格执行”,不自设领导职数名称、不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职数,不搞上下攀比、比照配备领导职数,常委部门中的常务副职,一律占副职领导职数。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党政部门和涉改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之后,县委在干部调整配备上进行了充分研究,严格按照核定的领导职数调整和配备干部,对各部、委、办、局的正职副职实行一次调整理顺到位。对多部门合并后超出核定职数的干部进行了妥善调整安排。
(四)严格政策口径,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执行省委、市委改革政策口径,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机构、增加领导职数。严格按规定,对39个限额外行政机构进行了全部清理规范,共清理核减领导职数38名(其中正科级15个,副科级23个)。
三、抓住“四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机构改革
(一)抓好编制调整核定关。县级编制总量少,调整的空间余地小。县委编办严格在上级下达的编制总量内,对行政机构和涉改事业机构的编制调整方案反复研究测算了十几稿。在行政编制配置上,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以部门划入划出职责相应划入划出编制抵减后的编制数为基数,同时统筹考虑部门原有编制数、职责任务轻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适当调整,解决了过去部门编制配置不均衡、编制与职责任务不匹配等问题。在事业编制配置上,职责任务减弱的、剥离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编制,多个事业机构整合的相应核减领导职数所占编制,职责任务增加的事业单位,适当调整增加编制,保证事业发展需要。
(二)抓好人员转隶关。根据“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对照部门、单位划入划出职责和编制,由编办牵头,会同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县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工作相关问题的意见》,就转隶工作责任主体、人员转隶遵循原则和转隶程序、时间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经划入、划出行政部门协商一致,人员转隶审核组集中审核确认后,所有29个涉改部门共252名在职人员、256名退休人员,108个涉改事业单位共626名在职人员、319名退休人员实现整体划转。
(三)抓好“三定”规定拟定审核关。“三定”规定是检验机构改革成果的重要标志。3月8日,县委编委会第一次会议对《党政部门和涉改事业单位编制调整和领导职数配置意见》审议通过后,立即启动了部门“三定”规定拟定审核工作,“一对一”制定了37个部门的《机构编制职能职责、领导职数调整框架意见》,逐个印发给部门,制定了“三定”规定审核工作流程,成立了3个审核小组,召开了部门起草拟订人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专题培训。在审核过程中,注重做到“五个好”:一是注重上下贯通好,对照上级部门“三定”,对县级部门“三定”职责逐条逐项进行审核,确保职责无差错无遗漏,上下贯通,协调一致;二是注重与县域实际结合好,明确县级部门的管理权限、职责边界,特别是着重理顺了执法与监管、审批与监管的职责关系和边界;三是注重与部门衔接对接好,对有异议的事项,反复对接沟通,确保职能职责界定合法合规、精准精细,经得住实践检验;四是将部门职责交叉分工明确界定好,明确牵头、配合部门,确保监管无盲区,部门履职无缝衔接;五是注重将党建、人才、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计等共性职责确定好,特别是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在各部门“三定”中都逐一进行了明确,确保重点共性职责全覆盖。
(四)抓好职责交接和融合运转关。在制定部门《机构编制职能职责、领导职数调整框架意见》时,对部门划入划出职责列出清单,一一进行明确,目前已全部划转交接到位。为实现机构统一管理、职责快速融合、职能运转顺畅,县里对相关部门、单位分散的办公场所进行了统一调整,实行集中办公,如县市场监管局将原工商、食药和质监的办公场所由三处集中到一处,原县林业局、县物价局职责分别整合并入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后,办公场所也集中到主管部门;同时,为加强部门对代管事业单位的集中统一管理,将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集中搬迁至相应代管部门的办公场所。为加快改革从物理聚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针对改革后班子新、队伍新的实际,春节过后,县委结合推进“工作落实年”,组织举办了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培训班,安排县委常委和副县长集中轮流授课,重点围绕党政机构改革后如何抓班子带队伍、抓运行开好局、抓落实争一流、抓重点促发展等内容开展了集中培训。
四、把握“五个统筹”,保证各项改革协同配套
(一)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将74个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纳入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现已全部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重新规范机构名称、按照新的公益职能定位开展工作。通过改革,共撤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2个(其中正科级14个、副科级6个、科级以下2个),保留事业单位52个(其中副处级1个、正科级38个、副科级13个)。同时借此次改革,将其他职能相近、“散、弱、小”的25个事业单位同步进行了撤并整合。同时,统筹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从2017年10月起,就将确定的5家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扎口管理。去年10月份,县财政局牵头制定印发了《县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工作方案》,明确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时间、基本原则、阶段步骤等内容,下一步,将按照“条件成熟一家,转企改制一家”的原则,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二)统筹推进镇(街道)和马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桓台县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复后,桓台县于1月11日印发了《桓台县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一并进行了动员部署。《桓台县马桥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省、市批复后,及时印发了《改革实施意见》。镇(街道)行政、事业机构按“7+5”或“6+5”架构来设置,马桥镇按“8+6”设置。这次改革共给9个镇(街道)下沉行政事业编制50名,其中一类镇各核增事业编制5名,二类镇(街道)各核增事业编制3名,马桥镇核增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5名(其中市级下沉10名)。同步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马桥镇下放106项,向其他镇下放80项。2016年马桥镇在全市第一个编制了镇级权责清单,2017年各镇(街道)均编制了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近期,将结合改革后调整情况,对以上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三)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中央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将27个县直部门单位的169项行政许可事项、79项关联事项,集中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在全市最多),从相关部门共划转20名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划转行政编制人员11名,事业编制人员21名,按“一正三副”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同时研究制定了《桓台县行政审批与监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行政审批与监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推送制度、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等制度,实现审管无缝对接。桓台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做法得到了省、市肯定。去年12月28日,全省“一次办好”改革推进会现场观摩了县政务服务中心、果里镇便民中心和兰香园社区便民中心。今年1月初,市委、市政府又专门发文,要求各区县来桓台现场观摩学习,推广县、镇、村(居)三级“一次办好”改革经验。
(四)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部署要求, 2017年,全面启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10个部门单位、16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将涉及领域的执法职责、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进行整合,组建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全县原有的16支执法队伍整合调整为8支。今年3月,又将原县质监局稽查队和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整合为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支执法队伍(不含环保领域),同时根据省、市改革要求,锁定现有执法隊伍人员编制底数。为清理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组织、编办、人社三家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借调人员和编外人员使用管理的通知》,清理规范编外聘用人员,严格禁止使用编外辅助人员执法。这次改革后,各镇(街道)均设立了实体机构综合执法办公室(马桥镇设综合执法局),统筹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畜牧、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派驻监管机构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建立了镇街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目前,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已达104人,其中,县综合执法局下沉27人,各镇(街道)配备77人。
(五)统筹推进编委、编办自身建设。为适应党管机构编制和归口组织部门管理的新体制、新要求,县委编委会第一次会议及时研究审议了《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健全完善了议事决策协调机制、归口管理机制、管理运行机制、制度约束机制,对党管机构编制工作作出了具体制度安排。通过这次机构改革,机构编制部门的干部接受了锻炼,经受了考验。下一步,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格物致知、以知促行”的研究创新精神,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述学活动,加强机构职能、执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规律性研究,着力提升学习力、谋划力、创新力、执行力和政治引领力,当好抓改革促落实的“谋士”,努力打造善学善谋善作善成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作者系桓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E:CWK
关键词:机构改革 三定 机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