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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香港?

2019-09-23郑永年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9年9期
关键词:殖民地特首抗议

郑永年

对香港观察者来说,香港的局势发展到今天,并不是那么令人震惊。这么多年来,香港的抗议活动从未间断,甚至有人说,香港是名副其实的“抗议之都”。既然如此,真正令人震惊的是什么?乃是抗议活动的暴力化。

按理说,香港是中产阶级居多的富裕城市,民众较为理性,抗议相对平和。但现在情况完全不同,暴力化已经成为不可扭转的大趋势。

局势发展到今天,人们必须选择支持哪一边。人们需要花大力气去理解“何从何去”的问题:香港发生了什么?何至于如此不可收场?香港的未来在哪里?

上述问题终将汇成一个根本性一问:谁主香港?

1

1997年香港主权从英国回归中国,实行“一国两制”。那么,是中国在治理香港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实行“一国两制”,中国只享受主权,没有治权,“港人治港”,治权在行政长官和香港政府手里。

如此,中国只在大多数领域享有“名誉主权”,实际主权则少而又少,且多表现在有限的外交领域,即使是驻军也只具有象征意义。就治理而言,最具有实质性的法律体系并不在中国的主权之内。

即便在维持“一国两制”上,中国内地也没有像西方所说的那样,积极介入香港事务。实际情形是,为了维持“一国两制”,内地把大量的好处向香港输送,以期维持其繁荣,至少是经济上的。

此外,社会、经济和民间层面的交流和来往大大增加,这些能够对香港经济产生影响,但对香港的治理制度和能力没有实质性影响。

2

是香港政府在治理这个城市吗?也不是。这里涉及诸多制度设计因素。

就权力结构而言,香港在立法方面只有不到一半的权力属于行政当局,且这部分权力是通过“建制派”达成的。

行政当局对司法则完全没有权力,整个司法系统几乎仍旧掌握在“隐居”的“港英当局”手中。在行政系统中,除了特首,其他几乎均从港英当局“整体”接收而来。

再看政治权力的来源,问题更大。香港基本上“无政党政治”,也就是特首的产生和政党之间没有必然的有机联系。在实践层面,特首不得不把“公务员”体系当作政党使用;在运作过程中,这使得行政中立成为不可能。

一旦特首被“政治化”,公务员系统也不得不政治化(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并且这种政治化更有可能和特首的政治意向背道而驰。这次公务员系统很多人公开向特区政府施压、分歧表露无遗,便是典型案例。

恰是因为“无政党政治”抽离了坚实的政治(政党)支持,特区政府往往很难有所作为。即使是具有善意、实际上也能改善香港状况的政策,也很难有好的结果。首任特首董建华的住房政策的流产,就是很好的案例。

3

是香港人民在治理香港吗?也显然不是。香港人一直在争取他们理想中的“港人治港”,即“双普选”。但因为各方面的较量,迄今并没有什么结果。

不过,应当指出“双普选”也只是一个理想的“设想”,因为也有太多的经验表明,即使实现了“普选”,也并不见得会出现有效的治理。

更为严重的是,通过“自下而上”的社会运动来争取既定目标的达成,这个过程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

其一,“众口难调”,人们希望“一步到位”,但往往难以使各方达成妥协。在争取过程中,抗议者并非没有机会实现他们的诉求,但因为没有妥协,所有机会都付之东流。

其二,抗议演变成暴力,发展成为破坏性极强的“为了抗议而抗议”的社会运动,或者运动型社会。如此,就形成了抗议者“你不顺我意,我也绝对不让你做事情”的心态,造成了政府和抗议者的严重对立。

4

那么是外国势力在主宰香港吗?要清楚地意识到,香港是国际化的都市,外国势力的存在和介入并不奇怪。

长期以来,这座城市一直是东方信息中心,很多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都有强大势力的存在。只要香港是开放的,外国势力一定会在,并且会努力地去影响香港的发展。

就外国势力来说,尤其要强调英国的角色。香港曾是英国的殖民地。很大程度上,九七回归之后,香港只是从英国的“直接殖民地”转变成為“间接殖民地”。

除了部分文字和字面文章(甚至包括《基本法》),香港并未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制度上的变化)来体现港人自治或者中国主权,各方努力秉持的只是香港的“法治”。

无疑,“法治”是香港的制度本质和秩序基础。但正是这个“法治”系统,俨然成为维持既得利益(尤其是英国利益)的最佳工具。不仅如此,因为是“间接殖民地”,英国或其他外国势力坐收渔翁之利时,不用负任何责任。

今天,这套“法治”体系已经演变成外国势力固若金汤的“话语权”,它既是特区政府最有效的“监督者”,也是香港变化最有效的阻力。

不过,这绝对不意味着这套“法治”需要退出历史舞台。这里的问题也是“谁主”“法治”?比较一下二战之后从殖民地独立出来的国家的不同作为,就可以清楚看到要如何处理殖民地遗留下来的制度遗产了。

一些国家完全保留了原来殖民地的制度,并且跟着原宗主国实行西方式民主,但成功案例寥寥,失败案例比比皆是。

也有国家实行“去殖民地化”。不过,因为方式不同,结果有好有坏。一些国家简单粗暴,废除了所有制度遗产,但新的制度建立不起来,不仅影响了和西方的关系,最终制约了本地的发展。

也有正面案例,新加坡最为典型。在独立之后,新加坡进行了有效的去殖民地化,保留积极遗产,去除消极影响。新加坡的“法治”体系,就是在殖民地遗产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

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只有几个字:牢牢把“法治”掌握在自己手里。新加坡自独立以来,在涉及主权和国家重大利益的问题上,从来毫不含糊,总是竭尽全力保护之,甚至不怕“得罪”任何一个国家。

这和香港的“法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很大程度上说,香港的“法治”能够有效保护原来殖民地者利益,但很难增进香港本身的利益。

5

自然,这套“法治”的维持也和香港本身的既得利益有关。这里的問题是,香港是这些既得利益在统治吗?可能也不是。

很显然,他们理论上是香港的统治精英,并且香港的发展是他们的切身利益。但同样是因为制度设计缺陷所致,这个既得利益阶层只追求利益,不用承担任何政治责任。

这些年来,往往出现既得利益者“有利益一哄而上,面临问题全身而退”的局面。“法治”对既得利益而言具有同样的逻辑,即“法治”是保护他们利益免受损失的最有效武器。

考虑到现在香港根深蒂固的既得利益,是在港英当局时期成长起来的,这个逻辑并不难理解。

对所有这些情况,中国内地并非不了解,也因此想要做出改变。但从现实来看,因为实行“一国两制”,所以内地很难改变往日香港的殖民地遗产,只有香港本身才有这个能力。不过,现实似乎刚好相反。

如上所述,因为各种制度因素,治权并不在香港人手里,也不在特区政府或者香港社会。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香港人把这种局面归咎于中央政府,也因此把矛头对准了中央政府。

在实际层面,回归之后,殖民地式的教育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变本加厉。从前的民主运动还有些“反英”的味道,现在则转向了反祖国大陆。国家认同完全走向了反面。

要清楚地意识到,这些年来抗议者的主体便是九七回归之后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他们也是现在“港独”力量的主体。

正因为如此,本来是一体的“一国”和“两制”便分离开来,内地方面强调“一国”,香港方面则强调“两制”,而特区政府夹在中间,无能为力。

6

为了化解这种僵局,这些年中国内地也开始进行积极主动的政策调整。大湾区建设便是很好的例子。这无疑是正确的方向。

在“一国两制”遇到困局的时候,对内地来说,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一国”能够做些什么?大湾区这样的发展计划,本就是通过内地的单边开放政策,通过社会经济的方式来逐步化解矛盾,以期最终解决问题。

不过,在官僚层面,人们并没有深刻理解这个问题。官僚层面趋向于想通过改变“两制”来解决问题。这次推出的“逃犯条例”就是典型的例子。

因为之前有“23条”的经验,推出“逃犯条例”的社会回应应当是预期中的,但官僚层面没有足够的考量,还是匆匆忙忙推出来了。

无论如何,在不存在一个有效的治理主体的情况下,香港产生今天这样的“权力真空”局面并不奇怪。

香港特区政府不仅受制于来自内部的各种制约,包括源自制度设计的权力制约和来自社会力量的制约,更受制于外部外国势力在“法治”旗号下的制约,导致了实际上的“无政府状态”。

同时,尽管追求“公益”成为不可能,但还是有人在大力追求“私利”,那就是隐形的老殖民地者和既得利益者。追求公益的“不作为”和追求私利的“有作为”,便造成了今天香港的现实。

今天,经过如此长期激烈的社会抗议运动,香港所面临的诸多矛盾都已经充分暴露出来了,即使那些没有浮上台面和隐藏在背后的,人们对它们也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

但这并不等于问题可以得到解决。香港问题的有效解决,仍然取决于回答“谁主香港?”的问题。

既然所有这些问题是香港缺失政治主体的结果,在没有一个政治主体出现之前,没有人会天真地认为,香港会出现稳定的局面,这些问题会得到解决。

更为重要的是,今天的香港已经完全不是回归之初的香港了,事情已经发生,香港也不能再回到原点。对中国内地的挑战便是:如何使香港实现“二次回归”?

(摘自2019年8月20日人民日报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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