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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经济,历史与新潮

2019-09-20王燕青

南方人物周刊 2019年26期
关键词:夜市消费经济

王燕青

广州,游客在广州塔上乘坐摩天轮,观赏夜景

夜市起于汉代、兴于唐代、盛于宋代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这是唐代诗人苏味道所描述的大唐夜市盛况;到宋代,苏味道的后人苏轼也曾以“牙旗穿夜市,铁马响春冰”等句描写当时夜市的情景。

被夜生活激发了诗情的文人骚客在中国古代诗歌史上有很多,如唐代诗人杜荀鹤写姑苏夜市:“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王建写扬州夜市:“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是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据史学家考证,中国夜市萌芽于汉代,盛于唐代,在宋代繁盛,继而在明清成为常态。学者倪根金据东汉桓谭《新论·离事》及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考证,认定汉代已有夜市。在《后汉书·孔奋传》中曾有“市日四合”的记载,唐代李贤对此注曰:“古者为市,一日三合,《周礼》曰:‘大市日侧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今既人货殷繁,故一日四合也。”《周礼》中的“一日三合”即为:大市、朝市、夕市,汉比《周礼》中多出来的一个“市”,应该就是最早的夜市。

不过,在文献中尚未发现汉代夜市存在商品交易和夜市形貌的具体记载,更多是一种如《史记·滑稽列传》中写到的景象:“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大家夜晚在酒店喝酒消遣。

到唐代,在严厉的“宵禁”政策下,却出现了夜生活遍布大唐各州府的景象,酒楼、妓院盛况空前,官僚士大夫、仕子及行商是夜生活的绝对主角。

东都长安、西都洛阳的夜市更是盛况空前:“一街辐辏,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与之比”;“洛阳风俗不禁街”、“千灯夜市喧”、“夜市桥边火”、“蛮声喧夜市”……

大唐的夜市并不止于在长安、洛阳和扬州这样的大城市,甚至在巴南、巴西、江南、长洲、峡中等地乡村集市中也出现了夜市。

北宋夜市更加兴盛。公元965年,宋太祖下令开封府:“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到北宋中后期,夜市可以通宵达旦。宋代夜市高度繁荣,出现了以北宋东京、南宋临安为典型代表的大中型城市夜市,形成规模经济。在夜市形态上,出现了商圈夜市、流动夜市,夜市不但提供饮食、娱乐,还有文化、休闲、旅游等消费品类。夜市成为体现宋代发达的城市化进程和商品经济的一个鲜明特征。孟元老曾在《东京梦华录》中,对北宋开封的夜市有过详细记载。欧阳修在《生查子·元夕》中写过“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后来被邓丽君改编成歌曲,传唱度极高。

夜市在元代经历过低迷,在明清时期再度兴起。清人宣鼎曾在《夜雨秋灯录·古泗州城》中记载:泗州城“人物往来贸易若夜市”、“夜市三条人似蚁”。夜市一直繁荣到民国,“天涯歌女”周旋传唱度极高的《夜上海》就反映了民国上海滩的夜生活盛景:“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夜生活,都为了衣食住行。”

西方夜经济和中国夜经济

最早从政府层面推动夜经济发展的国家是英国。20世纪70年代,英国经济学界提出了夜间经济(night-time economy)的概念,它是指发生在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早上6点,以本地市民和外地游客为消费主体,以第三产业,如休闲、旅游观光、购物、健身、文化、餐饮等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城市消费经济。

河南开封鼓楼夜市

1995年,英国正式将夜间经济纳入城市发展战略,打造“24小时城市”(The 24-Hour City)。2016年,伦敦地铁实现了周末24小时运营制,同时为了解决城市布局、治安、噪音、垃圾等问题,还设立了专职管理夜生活的公务员。据公开数据,预计到2030年,仅伦敦市的夜经济收入将可以达到300亿英镑。

旧金山是美国较早推行夜经济的城市,繁荣了城市的画廊、夜店、音乐及舞蹈表演场馆、餐厅及酒吧等消费形态。

2017年,纽约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专门成立了“纽约夜生活”办公室。该部门的报告显示,纽约的夜生活每年能创造约290亿美元的经济收入、25万个就业岗位以及110亿美元的薪酬。其中,73%的工作岗位、68%的发放薪水和63%的经济收入来自于餐饮;文化艺术提供的工作岗位为9%,经济收入为16%。为了推动夜生活发展,纽约的地铁24小时运行,夜晚出行的人,不用担心晚归没有交通班次。

除伦敦、旧金山、纽约,荷兰阿姆斯特丹、澳大利亚悉尼、日本东京、韩国首尔、中国香港、法国巴黎和里昂等城市都是夜经济发达的城市。

中国的夜经济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已兴起。它的最初形态是灯光夜市,主要围绕“食、游、购、娱、体、展、演”等消费品类展开。夜经济早期主要以营业场所延长经营时间为主。后来,新兴业态开始出现,比如酒吧、KTV、迪厅、舞厅等。

随着夜经济发展,有些地方开始围绕夜经济打造夜经济聚集区,比如,南京“夜泊秦淮”依托“一江一河”,以城市夜景灯光和两岸的地标性建筑为特色,将餐饮休闲、观光表演及互动娱乐融于夜间游船,结合游船码头的商街夜市,形成综合性的夜游产品;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夜游西安的实施方案》等。

在政策文件颁布上,早在2004年,青岛市就出台了加快发展市区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2006年,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发布了《杭州市夜间娱乐休闲生活发展报告》,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推动夜间旅游休闲发展的序幕;2007年《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2007修订本)》第八项“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中第五条明确提出了“城市夜景与晚间旅游活动”的要求;2010年河北省专门召开发展夜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推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年11月辽宁省政府对全省夜经济发展做出全面部署;2014年8月,宁波市下发《关于发展月光经济的指导意见》;同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夜市经济的意见》发布;2017年11月,南京市政府辦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4月,西安市正式发布《关于推进夜游西安的实施方案》;2018年5月,北京市商务局发布了《支持“深夜食堂”特色餐饮发展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11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夜经济可以延长经济活动时间、提高设施使用率、激发文化创造、增加社会就业等,蕴藏着繁荣城市经济发展的巨大商机。此外,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夜经济可以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国人消费形式和生活方式日益丰富的背景下,夜经济又可以满足民众消费的多元化需求。

2018年12月19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形成国内强大市场”。提振夜间经济、繁荣夜间消费,成为许多城市的共同选择。以北京市为例,据北京市发改委的统计数据,自2006年以来,北京市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投资,10年来消费率不断提高,2015年达到63%,高于投资率2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七成。滴滴、饿了么等平台发布的数据显示,北京的夜间出行(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占比排国内各大城市前列,夜宵经济排行全国第六,有较高的夜间消费需求。2019年1月,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将出台繁荣夜间经济促消费政策,该政策是北京“激发新一轮消费升级潜力”的重要举措。7月,北京出台“夜间13条”,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上半年中国GDP增长6.3%,其中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以服务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夜经济”在城市GDP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断加大,京、沪、穗、深等城市的夜间消费甚至约占全天消费额的一半,并还在逐步上升。

进入2019年,各地政府密集出台了推动夜经济发展的政策。2019年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设一座具有独特韵味的“不夜城”;上海设立“夜间区长”“夜生活首席执行官”,进一步优化夜间营商环境;天津提出打造“夜津城”,2019年底前形成六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南京提出到2020年,力争夜间经济试点区域新增经营收入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左右;成都出台加快建设国际消费城市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挖掘夜间消费新动能;西安提出构建“品牌化、全域化、特色化、国际化”西安夜游经济。

2019年8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關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夜经济成为国家层面促进消费的20条意见之一。随着政策层面的放宽和支持,夜经济的发展将越来越蓬勃,成为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繁荣社会消费的一个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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