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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宜宾市蚕桑产业发展情况

2019-09-20刘学锋李冬兵曾泽彬

中国蚕业 2019年3期
关键词:珙县桑枝蚕农

周 丽 刘学锋 李冬兵 王 一 曾泽彬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四川宜宾 644000)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蚕桑生产国[1]。茧丝绸产业从古代肩负的民生重任到今夕的出口创汇、改善民生,对我国的发展乃至整个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均做出了卓越贡献[2],近年来在脱贫攻坚阶段也显现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持续发展,我国的蚕桑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蚕桑生产区域也不断转移[3-4],经商务部“十一五”的蚕业区划调整,四川省作为全国8大主要蚕区之一,在2010年末已形成攀西、川南、川西北3大优势蚕桑产业带,发展势头良好[4]。宜宾市凭借着良好的发展环境,其蚕桑产业目前已稳居四川省第2位。

宜宾市地处内陆,多为丘陵山区,“冬暖、春早、夏热、秋凉”的气候特点突出,适合“立桑为业”的发展理念[5]。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宜宾丘陵山区蚕桑生产模式,并利用快速成园、桑树省力化高效管理和持续丰产技术改造石漠化丘陵山区、建设生态桑园和标准化桑园。“十二五”期间,宜宾市将蚕桑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5大特色产业之一,引进、筛选优良蚕、桑品种和适宜本地丘陵山区的新机械机具,大力引导蚕桑产业发展。在推动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兼顾环境治理,开展桑枝栽培食用菌技术集成及推广应用。期间,宜宾市积极探索先进的产业经营模式,在“公司+专业合作社+共育户+蚕农”模式的推动下开展桑园多种经营和蚕桑资源多元化利用,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6]。宜宾市蚕桑产业的发展有众多有利条件的支撑,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甚至挑战。本文就宜宾市“十二五”期间蚕桑产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探究解决发展中出现问题的对策,以期为今后的蚕桑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1 宜宾市蚕桑产业的优势

1.1 发展势头良好

受多方因素影响,“十二五”期间我国蚕茧产值为抛物线形,以2013年为拐点;但是,由于消费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推动,在产业链延伸、桑园间作套种复合经营和产业综合开发方面发展迅速,我国蚕桑产业综合产值持续上升。另外,“东桑西移”工程使全国蚕桑生产集中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整个“十二五”期间四川省的蚕桑生产环境相对稳定[7]。2011—2015年宜宾市围绕“10万亩蚕桑循环经济产业带”实施方案和2014—2023年的产业规划要求,围绕高县、珙县、兴文县、筠连县和宜宾县5个县域建设“20万亩蚕桑产业长廊”,蚕桑产业布局由分散向集中转变,产业规模、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逐年递增,蚕桑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8]。2014年,《宜宾市优质桑蚕茧生产技术规程》等9个系列标准顺利出台[9],在系列标准的指导下,宜宾市累计新建共育室200余间,改建共育室300余间,小蚕共育率达70%,室外标准化蚕棚养蚕率为60%,方格蔟使用率超过90%。至2015年,宜宾市桑园面积达到了2.87万hm2,发种量41.50万盒,产茧量1.70万t,盒种产茧量40.0 kg,蚕茧产值6.20亿元,蚕桑产业综合产值达11.70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幅分别为9.96%、16.44%、41.67%、8.11%、68.02%和48.10%,各项经济指标逐年增长(表1),蚕农增收效果明显。

表1 2011—2015年宜宾市蚕桑产业情况

年份桑园面积/万hm2发种量/万盒产茧量/万t盒种产茧量/kg蚕茧产值/亿元综合产值/亿元20112.6135.641.2037.03.697.9020122.7037.761.3438.04.359.0220132.7140.081.3536.04.9810.0520142.7540.881.5738.56.0210.7020152.8741.501.7040.06.2011.70

“十二五”末年,宜宾市共有11家蚕桑龙头企业,其中省级2家[四川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原高县立华蚕茧有限公司)、珙县智溢茧丝绸公司]、市级4家(四川省宜宾县天蚕丝绸有限公司、宜宾市筠连华泰蚕茧有限公司、兴文石海茧丝绸公司、翠屏忠谊丝绸有限公司)、县级5家(屏山县经纬丝绸有限公司、南溪区兴远蚕业有限公司、南溪区皇都丝织品有限公司、江安县玉丰蚕业有限公司、长宁县玉丰蚕业有限公司),拥有6 000 t干茧生产规模;丝绸加工企业3家(四川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珙县智溢茧丝绸公司、兴文石海茧丝绸公司),基本形成了栽桑-养蚕-产茧-缫丝-织绸较完整的生产链条。以珙县、高县、兴文县为代表的“公司+专业合作社+共育户+蚕农”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向蚕农提供了涵盖栽桑、养蚕、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大幅提高了春、夏、正秋、晚秋的蚕茧产质量。

1.2 重点县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高县、珙县、兴文县和宜宾县是宜宾市的4个蚕茧“万担县”,按照“十二五”期间制定的蚕桑产业规划要求,建成了环高县、珙县、兴文县、筠连县和宜宾县“20万亩蚕桑产业长廊”,形成了“3+2”重点县发展格局。从2015年宜宾市各县蚕桑生产情况(表2)可以看出,2015年高县和珙县的桑园面积占宜宾市桑园总面积的78.75%;高县、珙县、兴文县、宜宾县4个县的发种量与桑园面积匹配,蚕桑产业发展较好;仅筠连县由于交通不便、劳动力缺乏等原因,蚕桑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表2 2015年宜宾市各县蚕桑生产情况

生产县桑园面积/万hm2发种量/万盒产茧量/t蚕茧产值/亿元高县1.2418.277 3432.28珙县1.0215.206 2602.04兴文县0.304.682 0580.76筠连县0.210.612130.06宜宾县0.101.565560.17

1.3 综合开发形势向好

宜宾市蚕桑产业由茧、丝单一发展模式向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型,蚕农收入由单纯的售茧向桑园间作套种、桑园立体种养多途径转变,加强了对桑枝、蚕沙等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形成了“桑-蚕-菇-肥”“桑-蚕-禽-肥”“桑-蚕-菜”等多种循环经济模式,提高了蚕农的收益。而且,随着栽桑养蚕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许多原来作为副业的蚕桑生产逐渐变为主业,养蚕大户、家庭蚕场和以蚕桑为主要产业的村、镇数量均有所增加。据我们调查统计,2015年养蚕年收入1万元以上的农户35 735户,产值上百万元的村254个,与2011年相比分别增长819.4%、72.8%。

1.3.1 桑园间套作助农增收 大量研究表明[10],合理的间套作能够充分利用生态位差异,提高复种指数和资源利用效率,在桑园中发展间套作不仅能提高桑园土壤透气、透光、透水性,改善土壤理化性质,还能减少虫害,优化栽培桑园的管理。宜宾市发展的新栽桑园,均采用标准化宽窄行,适合发展间套作。从入村调查的情况看,宜宾市桑园间套作面积近40%,约为11 333.33 hm2;而且宜宾市桑园套种作物也成功实现了由“高”到“低”、由单一到多样的转变,即从套种玉米、油菜等高杆作物到套种不影响桑树光照、不影响桑叶采摘的大豆、花生、马铃薯、食用菌等低矮作物转变。虽然受桑园地形、距离、肥力、劳动力、栽植规格等因素的影响,不同乡镇间套作和非间套作桑园差异较大。但从2015年宜宾市桑园间套作调查情况来看,间套作桑园每667 m2年产值近5 000元,而非间套作桑园不到3 000元,增效明显(表3)。

表3 每667 m2桑园间套作与非间套作的经济效益

桑园管理类型投入成本/元产叶量/kg产茧量/kg蚕茧产值/元作物产值/元经济效益/元间套作1501 4001254 000800~1 0004 600~4 800非间套作1001 000953 04002 900

经济效益=蚕茧产值+套种作物产值-投入成本;数据来源于2015年宜宾市桑园间套作情况调查。

1.3.2 桑枝食用菌变废为宝 针对宜宾市蚕桑产业发展及桑枝处理等问题,我们开展了对添加不同桑枝配比的培养料进行桑枝栽培食用菌的相关研究,结果表明适当添加桑枝屑(50%及以内),可促进香菇菌丝的生长,其营养价值与硬杂木相当;与常规硬杂木生产食用菌相比,桑枝香菇中含有桑属植物独有的天然生物碱1-脱氧野尻霉素(1-DNJ),能抑制人体血糖的升高,具有特殊的保健功能。“十二五”期间,宜宾市通过鼓励养蚕大户利用非养蚕季节的闲置蚕房生产桑枝食用菌和建设桑枝食用菌种植示范村的方式,发展桑枝食用菌生产,共建立种植示范村8个,生产规模达300万袋,成功将桑枝变废为宝,既解决了多余桑枝产生的环境问题,又增加了蚕农的收入。

1.4 扶贫效果显著

“年初栽桑,秋季见效,翌年脱贫,三年致富”是发展蚕桑的最大特点之一,也是蚕桑产业扶贫的亮点之一。从栽桑养蚕经济效益和见效时间来看,第1年年初栽桑,秋季每667 m2即可饲养家蚕0.5盒蚕种,实现收入700元左右,加上间种收入800元左右,合计约1 500元;第2年可饲养家蚕2.0盒蚕种,收入约3 600元;第3年桑园全面投产后,按人均1 333 m2桑园发展,可实现人均综合收入近1万元,增收效果明显。

高县、珙县、兴文县、筠连县均属乌蒙山区省级贫困县,有贫困村228个,占全市贫困村的48.00%,其中发展蚕桑产业的贫困村122个,占全市贫困村总数的25.68%;宜宾市对有意愿发展蚕桑产业的精准识别贫困户提供良种桑苗、引进先进设施设备、开展技术培训等方式引导其栽桑养蚕,依靠蚕桑产业脱贫致富。以珙县为例,2015年全县有29.10%的贫困户栽桑养蚕,以蚕桑产业为精准扶贫主导产业的贫困户的脱贫率为13.10%,脱贫效果显著。

2 宜宾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2.1 栽桑养蚕经营规模不大

按照宜宾市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建成了蚕桑产业基地、产业带、产业环线,实现了宜宾市蚕桑产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小蚕共育也基本上实现了全面覆盖,但栽桑养蚕的经营模式仍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型养殖,而且大多以自家桑园进行饲养,面积在1 334~2 001 m2之间,户均规模不大,养殖大户不多,加上土地流转程度低、山地较多,蚕桑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低,也阻碍了蚕桑养殖的规模化发展。

2.2 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不够

蚕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手段亟需突破,从桑到蚕可利用的资源空间和潜力巨大,宜宾市目前进行的综合开发利用主要是在桑园立体空间和桑枝利用上,虽然近年来开展了蛹虫草和蚕沙堆肥的研究,但缺乏对桑叶、桑椹、蚕蛾、蚕蛹、废茧丝等资源更为深入的研究和利用,导致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不够。

2.3 科技推广服务效果不明显

2.3.1 科技推广力度有待加强 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生产方式在生产中仍占据主导地位,蚕桑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和基层服务体系十分欠缺,部分地区虽然有一定的提高,但是整体上水平落后于其他产业。宜宾市5个蚕桑示范县的发展程度和各区县对蚕桑产业的支持力度不一,部分县域的科技服务和推广相对好一点,能够对蚕桑产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总体来说科技推广力度仍显不够有待加强。

2.3.2 新技术新知识的传播受阻 一是缺乏能够有效推动科技传播的技术人员。在蚕桑生产中基层科技人员需要直接与养蚕户对接,然而基层科技人员中大部分人员年龄偏大、身体素质和受教育程度低、知识老旧、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差,无法实现科技的有效传播。二是大部分养蚕户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差。养蚕户大部分为留守在家的老人和妇女,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接受能力较差,观念转变困难,导致信息传播和接收不畅,使得生产与现代科学技术脱节。

2.4 收茧秩序不规范

蚕桑基地的建设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和龙头企业的资金注入,在高效、省力化等养蚕技术方面也主要是依托政府的农技推广员和企业的技术员开展培训。但是,宜宾市缺乏对蚕茧收购市场有效规范的管理,在鲜茧收购的过程中,遇到行情较好的情况时,收茧小贩往往以高于市场价抢抬茧价,扰乱市场,给龙头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挫伤了企业发展蚕桑产业的信心和积极性。

3 促进宜宾市蚕桑产业发展的措施

3.1 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加强小蚕共育和大蚕省力化饲育技术的推广,因地制宜地开展栽桑养蚕机械的应用推广。降低蚕桑产业的生产成本和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跳出家庭劳动力不足的限制,扩大养殖规模。另外,加快培育蚕桑养殖的新型主体。推动蚕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吸引想养蚕又受桑园面积和劳动力制约的农户、贫困户加入蚕业专业合作社;坚持“公司+专业合作社+共育户+蚕农”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发展养殖大户、家庭农场,走适度规模化的蚕桑之路。

3.2 延伸蚕桑产业链

通过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引进先进的科技成果和优良的发展模式,增强自身的基础研究实力,在现有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做好对蚕桑产业链上各产物和副产物的科学研究,扎实稳步推进“桑、蚕、茧、丝”及其副产物的综合开发,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多模式、多途径发展蚕桑产业,延伸蚕桑产业链,提高蚕桑产业的综合效益和比较效益,吸引外出打工就业的青年回乡就业。

3.3 建立健全推广服务体系

3.3.1 重视从业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丰富科技推广手段,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因地制宜地加强对农村推广科技人员的培养和对农户的培训,尤其是在蚕桑病害防治方面,考虑到受众的情况,可采用现场培训、播放视频、广播等多种方式向蚕农展示,以提高蚕农的科学文化水平。

3.3.2 重视相应服务体系的构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政府加强政策引导以及增加资金的注入,有效提升产业发展,建立涵盖高效省力化栽桑、养蚕、消毒防病、蚕桑品种等方面的配套化基础设施,提高蚕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降低蚕桑产业的经营风险。

3.4 稳定收茧秩序

蚕桑产业想要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良好的鲜茧市场收购秩序是关键因素。收购秩序不稳,农户、蚕桑企业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势必会极大地影响蚕农的生产热情和企业对蚕桑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因此,建议加强对蚕茧收购市场的管理,遵循市场规律,坚持“谁投资、谁扶持、谁收购”的原则,限制投机小贩的收购行为以及其他公司的跨区域收购,稳定收茧秩序,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此外,龙头公司也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施保护价收购等措施保障农户利益,与农户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保障蚕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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