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剂要打破“算地方小账”窠臼
2019-09-19社评
社评
作为“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剂制度改革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博弈,往往牵一发动全身,历来备受关注。自2014年末养老保险破“双轨制”改革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初步实现了从有到优、从不够公平到基本公平的全覆盖。然而,由于各地之间存在负担比的差异,导致缴费压力轻重不一,资金余缺各有不同,产生了需要中央调剂才能确保养老保险更公平的改革问题。
鉴于此,国务院2018年6月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建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此举旨在均衡省与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实行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是解决省与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不平衡问题的优先选项,既有助于切实发挥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统筹的互助共济功能,又能激活整个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一池春水”,从而促进全国范围内更公平公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好制度要实现落实好最大公约数,还必须逐一解决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就现状而言,掣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应声而落的关键问题,主要不在于政策措施的缺乏,而在于实际利益的调整。如果各地一味地“斤斤计较”自己利益的得失,那么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剂制度就形同虚设,不但会导致该制度互助共济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也会让该制度平衡各地养老保险基金缴费负担的基本功能大打折扣,无助于公平公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所以,“算地方小账”的思维和做法必须坚决摒弃。
各省级政府特别是向其他省份“输血”的省级政府,在统筹调剂缴纳养老保险基金过程中,应当坚持“全国一盘棋”,学习北京市和其他一些“输血”省份的做法,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地方和全国的利益关系,主动打破只算地方“小账本”的思维窠臼,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与勇气,切实强化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执行力。做到了这些,才能确保惠及民生的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真正爬坡过坎,进而撬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避免陷入“知易行难”的尴尬。
(摘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