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星亚:主打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先行者”
2019-09-19李锐忠池泽梅
本社记者 李锐忠 池泽梅
>>2018年12月18日,郭星亚参加“深圳律师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深圳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 作者供图
人物小传
郭星亚,1943年生于重庆,1962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大学毕业后当过工人、检察官、大学教师;1986年调任深圳特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主任,起草设计出一整套律师体制改革方案;1993年“下海”创立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郭星亚是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倡导者和先行者,在非诉讼法律事务上作出了大胆的探索,开拓出一条律师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
2019年8月里的一天,记者在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见到该所创办人、76岁高龄的郭星亚。她中等身材,干练的职业装配一头短发,让她看起来像六十刚出头。
随着采访的深入,这位年逾古稀的老一辈律师曲折却不平凡的一生,在记者眼前渐次清晰起来。一位看似平凡的弱女子,自强不息、奋勇拼搏,成为时代的中流砥柱,在推动律师体制改革、发展非诉讼业务、探索国内法律与国际接轨等方面作出自己的贡献。
转角遇到机会,她选择了深圳
1986年,43岁的郭星亚背着一个旅行袋,只身从重庆飞往深圳。看似平常的一次远行,却是郭星亚人生旅途中的一个“战略转移”。此次远走深圳和以往不同,并不是去旅游或者参会,而是到深圳市司法局报到。为此,她辞去了西南政法大学教师的职务,放弃了奋斗了许多年才获得的待遇。
时隔三十多年后,郭星亚回忆说,1986年的远走,与1968年的离家,心态全然不同。1968年,是她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两年后才盼来的毕业分配,分配的单位也是在1400多公里外的他乡——江苏镇江的一个工厂,她的职位是工人。当时,她站在启程去镇江的轮船上,面对浑浊的江水与灰雾蒙蒙的天际,念及家人的遭遇与前途的迷茫,内心的伤感与凄怆涌上心头。
郭星亚,1943年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从复旦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新中国成立初期,父母遵照国家的政策,到学校教书。郭星亚的童年虽然要面对父母分居两地的离别,要承受生活的不易,但她的童年是快乐的,她多才多艺,爱唱爱跳,还喜欢游泳等运动。但政治的动荡使她的命运开始了变故。
1957年,国家开始搞“反右”运动。郭星亚的父亲因为在国共合作时期做过几个月的美军翻译,便被戴上了“右派”的帽子。郭星亚的人生也从此走向了苦难的岁月。
郭星亚上高中后,政治压力如黑云压城般袭来,使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稚嫩的肩膀上扛上了政治“黑包袱”。此时国家正是“三年困难时期”,让郭星亚难以承受的不是一个月只有二十斤粮食的饥饿,而是政治压力下的不平等待遇。因为父亲的成分不好,她也成了“二等公民”。
>>1999年9月29日,庆祝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律师与法制》创刊十五周年暨第九届全国部分名律师座谈会,郭星亚(左)与《律师与法制》李主编合影。 作者供图
>>1999年9月29日,庆祝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律师与法制》创刊十五周年暨第九届全国部分名律师座谈会,会后王海云律师、王工律师、郭星亚律师、姜阳春律师、王玉梅律师、李主编合影。 作者供图
为了不让自己的成分决定自己的命运,郭星亚必须要做一个又红又专的人。为了这个目标,她要在政治上表现最好,在学习成绩上争第一。为此,她要承受住巨大的压力,面对各种世事的干扰,还要见缝插针地抢时间学习。她经常在路灯下看书,打着手电筒做作业。为了争取到受教育的权利,为了赢得做人的尊严,高中三年的生涯,郭星亚付出常人不能想象的努力,承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苦楚。
1962年,郭星亚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这于她这样的“二等公民”来说,确是不幸中的万幸。但“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低调并未让她安生。两年后的“四清”运动中,郭星亚虽然通过努力,当上了年级副总班长,但仅因身为“黑五类”子女,她的年级副总班长的职务就被年级主任无理由宣布罢免。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简单粗暴,但她也只得接受。后来,郭星亚又几次申请入党,但都因为成分问题被卡住了。
郭星亚毕业后分配到江苏镇江当一名磨床工人,这与她所学习的法律专业没有任何的关联性。她初到工厂时,连个宿舍也没有,只能在传达室搭个床铺过夜,后来经过争取,厂里正要分配给她宿舍时,又被一名转业到工厂的军代表占了。工作上的委屈与生活上的艰难,郭星亚尚能忍受,最让她难熬的是政治上对她的打击,那时候厂里经常搞政治运动,搞批斗,有一次差点把她打成了反革命。
时光荏苒,郭星亚熬过漫漫长夜后,在1979年迎来曙光,她被调到了检察院工作,终于可以做上对口的工作,发挥自己的专长了。几年后,郭星亚带着培养法律人才的初衷,再次回到重庆,调到自己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任教。这一干就是两年。两年间,她刻苦学习、钻研法学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教学教育水平。她本想在这来之不易的岗位上奋斗终生,以法学教育为事业,与许多教授一样干到退休后安度晚年。但生活之路又一次发生了转向。
1984年冬天,南国深圳温暖如春。郭星亚前来参加全国经济特区法制研讨会。未料,一次临时的安排,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郭星亚回忆说,那次会议开完了之后,突袭的台风让她只能继续逗留在深圳市司法局招待所。不巧的是,当时深圳市委组织部正在搞每周一次的法制讲座,本来安排中山大学的一位教授主讲,因为台风无法如期到来,于是司法局的领导想到了教经济法的她,让她救场。没想到这一讲,就得到了在座市委领导的一致好评。听完课后的深圳市委书记梁湘当即要求市委相关部门一定要把她调到深圳来。
可是从西南政法大学调到深圳来的过程并不顺利。虽然深圳方面的领导很快派员到西南政法办理调动手续,但西南政法大学正是用人之际,不想放走在经济法方面有所建树的郭星亚。为了留住她,西南政法大学计划派她到美国留学深造。她也心动过,毕竟在当时看来,能有出国深造的机会实属难得。但在与深圳方面的领导多次沟通后,她决定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踏上深圳这方热土。
为什么不去“高大上”的美国,而要来到正在建设中的深圳呢?郭星亚道出了其中原委:我认为每个人都要尽力实现自己的价值,尽自己的所能,为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当时认定只有深圳这个地方,能够公正地对待任何一个人,不问人的出身,不论人的背景,只要你有才能,只要你愿意奋斗,深圳就能给你提供一个广阔的施展人生才华与实现人生梦想的舞台!
此后数十年的时间证明,郭星亚的选择是正确的。她没有辜负深圳,深圳也没有让她失望。
风口来临,她拿出了一整套律师体制改革方案
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深圳的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深圳律师行业作为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生力军,对旧的律师体制进行改革已迫在眉睫,不然律师业无法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1993年,郭星亚受命于深圳市司法局,着手进行一场影响中国律师行业发展的攻坚战。
郭亚星于1986年到任深圳市司法局之后不久,被调到深圳特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救场”,任该所的主任。在该所任职的数年间,郭星亚深切体会到了旧有的律师体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格格不入,无法满足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严重束缚了律师行业的发展。因此,对于深圳市司法局的授命,她欣然接受,并大刀阔斧实施改革。
中国人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习性,那就是不愿意改变,不管是变好还是变坏,都在改变之初就从内心抵制。旧的律师体制下,律师属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是国家干部的一部分,占用国家编制,拿国家工资,受国家机关的行政管理。要将这种体制改变成: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不占国家编制,不拿国家工资,完全以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求生存,向市场要效益。这种改变无疑会阻力重重,举步维艰。
郭星亚在经过深思熟虑与反复调研之后,精心设计了一整套律师体制改革方案,概括起来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国办所进行全面改革,主要从产权界定和律师事务所重新组建两方面进行;二是律师分配方面的改革;三是建立健全律师和律师注册年审制度;四是制定现有律师与司法行政机关官员开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定;五是允许外地律师事务所来深圳办分所;六是制定本市有条件的社团、法学研究机构和本人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开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
改革方案成熟之后,郭星亚时不我待,立马着手推动。这年春天,郭星亚进京找司法部的主管领导汇报,力主律师体制改革的可行性与必行性。未料,却被迎头泼了一大盆冷水。
那位部级领导对她说,你这个改革方案,是个自由化方案。这句话不长,但却很重,相当于直接否决了郭星亚的改革方案。但郭星亚并不气馁,她相信律师体制改革符合社会与时代发展的方向,相信自己的判断。她回到深圳后,继续为这套改革方案奔走呼号。
>>2017年12月2日,郭星亚(中)参加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 作者供图
>>2018年12月18日,在“深圳律师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深圳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上,郭星亚(左二)获“特别贡献奖”。 作者供图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1993年6月,时任司法部部长肖扬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力主律师体制改革。郭星亚闻风而动,于是年8月再度怀抱改革“利器”——重新审定后的律师体制改革方案再度进京。肖扬部长看了这套方案后,马上拍板:就这么干!
有了肖扬部长的“尚方宝剑”,郭星亚开始在深圳进行了伤筋动骨的改革。这场改革的实质是各方利益的重新分配。由于利益牵动了相关各方的神经,各种阻力也一起向郭星亚袭来。
首先,是一些律师不愿意交出事务所的固定资产、办公场所、办公设施。深圳的律师事务所没有花司法局一分钱,从1985年起就自收自支,不占国家编制,完全靠自我积累发展,买房用车。而现在改革了就要将这些资产都收归司法局,一些律师认为这样做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其次,是司法局方面的个别领导也心不甘情不愿:改革前律师的收益要上交三成,改革后律师的收入都不用上交了,这下律师岂不是要发大财了?并认为要将律师的住房与办公场地一起上交给司法局。
此外,还有利益相关者到司法部告状,有的甚至告到了时任总理李鹏那里。
面对重重阻力与各方压力,郭星亚没有退却,她在深圳市司法局领导的支持下,终于成功平衡各方利益,化解了相关矛盾,律师体制改革中的具体问题基本都得到了解决。改革后的深圳律师行业,马上呈现了勃勃生机,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增长。
在律师体制改革破冰之后,郭星亚对自己来了一场彻底的改革。1993年11月,郭星亚又做出了人生中重大的决策:扔掉头上的乌纱帽,放弃奋斗了大半辈子的待遇——下海做一名社会律师。只是,这一年,她已经50岁了,到了人们所说的“知天命”之年。
郭星亚的这个决定主要是基于两个理由:一是她作为律师体制改革的倡导者、实施者,是她把全体律师推到了“海里”,使他们去经风历浪。如果她不去与大家一起下海,只是在岸上使劲忽悠,难以服众,也难以推动改革的深入与巩固改革的成果。其二,郭星亚要给自己松绑,做一名依靠专业求生存发展的社会律师,更有利于发挥她的价值,实现她的法治梦想——她要按自己的方式活一回。
这与她来到深圳的初衷一脉相承。
着眼未来,她开拓非诉讼业务
郭星亚下海后的第一步棋,就是创办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不仅如此,她创办的律所不走老路子,根据市场需求,开拓新的业务模式。
郭星亚说,自事务所挂牌伊始,我就明确了事务所的业务范围,除了传统的民事、刑事等诉讼业务外,主要精力放在了非诉讼业务方面。包括证券、投资、贸易、经济等。这种定位是基于深圳是中国市场经济的“试验田”的城市定位。在事务所的经营与管理上,我大胆提出走企业化道路,就是借鉴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来策划与规范事务所的经营与运作,参与市场竞争,使法律服务和经济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融为一体。
比如,郭星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即从企业的立项、注册、经营到融资上市乃至清盘倒闭的全过程着眼。作为电子工业部属下的综合性电子工业企业爱华电子公司法律顾问、董事局成员,她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系列服务。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管理目标提出议案;对企业注册资金增加、转让、企业的终止、合并、解散以及企业章程的修改等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行为提出决策建议,提供法律指导与帮助,使律师工作重在防范,避免诉讼,减少了企业不必要的磨损和麻烦,使企业健康、稳步、有序发展。
郭星亚成立律所后的数年间,在律师见证、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公司破产清算、建筑工程招标、房地产按揭等非诉讼业务方面率先进行了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由于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以及律师业发展时间短等原因,律师业存在的“小、散”的现状及痛点,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竞争的需要。郭星亚又对此做了另一个重大的创新之举:打造律师业联合的“航空母舰”。
2004年12月,郭星亚发起成立了八方律师联盟,成员包括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和内地七家律师事务所。后来又不断吸引新的成员加盟。联盟体里的十多家律所都是国内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影响较好、具有鲜明特色的知名律师事务所。这些成员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山东、重庆、内蒙古、辽宁、山西、郑州、青岛等地,共有执业律师1000多名。联盟体自成立伊始,就达成了诸多共识:通过统一的市场运作、统一的规范管理、统一的人才互动、统一的标识等,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方共赢的目标。这种强强联合的模式,被媒体和业界同仁称作是中国律师发展史上的破冰之举,具有不可估量的“航母效应”。
近年来,国家强力实施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中国的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球经济一体化进一步深入,中国的企业也将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发生各种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
郭星亚早已看到,要实施好“一带一路”倡议,最重要的是要在法律层面做好顶层设计,解决好“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问题。不解决好这个问题,“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将难以见大的成效,难以有深入的发展。
基于这样的背景与认识,年届七旬的郭星亚决心超越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以一种新载体凝聚更广泛的法律共同体力量,从更高的层面、更大的格局上参与中国的法治建设。2013年,在郭星亚的主导与推动下,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意与育成中心、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中国八方律师联盟发起成立了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这是首个入驻前海并实际展业的高端法律智库,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培养基地,郭星亚担任理事长。
郭星亚将手机打开,让记者看里面的图片。这些图片是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的外景实图。她自豪地说,我们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在前海有独栋办公大楼,有研究基地,这里是全国法律界顶尖专家研究国际法律、经济法律的平台与大本营。我们的研究成果,将会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国际贸易与国际合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