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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蓓:后半生圆梦的“三栖律师”

2019-09-19李秀平陈姗姗

民主与法制 2019年33期
关键词:律师案件工作

李秀平 陈姗姗

>>陈蓓 作者供图

人物小传

陈蓓,1924年生于天津。1945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在读书期间入党并参加地下党组织。在沈崇事件、反饥饿反内战运动等活动中,做了大量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陈蓓进入工人日报社工作。在“反右”运动中,她和丈夫何家栋受尽磨难。

改革开放后,陈蓓被调到复建不久的法律出版社工作,得以回归法律人队伍。在法律出版社工作时,她兼职做律师,实现了年轻时的律师梦。

在北大法律系,亲历沈崇事件

到2019年农历五月十二(6月14日),陈蓓年满95岁。近些年来,她基本住在医院。

陈蓓出生在天津一个大户人家。她的祖父陈秀谱曾在清朝大臣铁良手下当差,后开办生产军服的军衣庄发家,在天津置办了大量房产和地产。她的姥姥家则是书香门第,她的姥爷是清朝最后一批举人中的一位。他能文且善于经商,一度担任天津商会会长。

因为都在商会任职,陈蓓的爷爷和姥爷彼此认识,顺理成为儿女亲家。

陈蓓的父亲在南开中学读书时,与周恩来是同窗。从南开中学毕业后,他到了天津一家私人纺纱厂工作。因为打算盘打得既快又准,被称为“铁算盘”。她的母亲小时候上过私塾,与陈蓓父亲结婚后,养育了四男四女八个孩子。即使照顾孩子再艰辛,她也一直坚持读书。

“父亲母亲都是很正直的人,讲究公平、公正。他们对我们几个孩子的教育是潜移默化的,遇到事时会教我们怎么做人。”陈蓓说。她记得父亲喜欢读书看报,其中有不少进步书刊。她的母亲则遇事挺讲原则,孩子做错了事也会批评。

在陈蓓的记忆中,父亲和母亲都很喜欢她。因为身体比较弱,她10岁才上学。但在上学之前,父母就教她看书识字。由于识字多,她在上学后能连续跳级,后来就和7岁上学的孩子一样了。

在小学阶段,每到发榜,陈蓓总是第一名。后来,她以优异的成绩升入温家宝祖父温瀛士先生开办的普育女子学堂。上高中时,她考取了美国人办的教会学校——天津中西女中。

陈蓓上高中时,抗战爆发。在1945年高中毕业时,抗战胜利。

在1945年考大学时,陈蓓按照父亲“报考法律专业”的心愿,报考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被录取。

“父亲让我考法律系是有原因的。”陈蓓说。原来,陈蓓父亲兄弟五人,其祖父在世时及去世后一直没有分家,这个大家庭由她的父亲管理。“来的钱,走的钱,一笔笔都记着”,一大家人过得平平安安。后来,她的五叔去世,五婶要分家就打官司把她父亲等人告了。

后来,陈蓓的父亲把她爷爷留下的大批房产和土地等分成五份,又做了五个阄,各家抓阄得到相应的家产。分家这件事虽然顺利,但也让她的父亲伤了很多脑筋。为了防止以后再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不用花钱请律师,他就希望女儿学法律。陈蓓不负父亲期待考入北大法律系,“当一名正直的律师,为人伸张正义”也成了她的梦想。

进入北大不久,即1945年的冬天,国民党派人到北大做反动宣传,蒙蔽了不少同学。包括陈蓓在内的进步学生决定通过办壁报的方式宣传进步思想,他们为壁报取名为《新法壁报》。每周一期的《新法壁报》,内容大都是时事评论。在李公朴、闻一多惨遭杀害时,《新法壁报》义正词严地抗议国民党的暴行。因为《新法壁报》标题醒目、内容充实,期期都吸引了很多同学观看,也激发很多学生对解放区的向往。

1946年冬天,陈蓓他们选举成立了北大女同学会。这个女同学会,实际上是在地下党的领导下成立的联系群众的组织,在15名领导成员中,陈蓓担任总务部长。

北大女同学会成立不久,“沈崇事件”爆发。

1946年12月24日圣诞节前夜,北大先修班女生沈崇去看电影,被两个美国兵架到影院附近的树林里强奸,相关消息却被国民党扣压了。陈蓓和同学们得知这个消息后都很生气,大家决定当晚就把美军的暴行揭露出去。

当天夜里,大家用大字写好一份墙报并贴了出去。“第二天一早,这张大字墙报就像火种一样迅速蔓延开来。同学们个个义愤填膺,争着写标语和大字报,很快墙报就贴满了广场西墙。”陈蓓说。后来,这面墙被称为“民主墙”。

第二天中午,在女同学会主席的领导下,北大女生率先发出“抗议美军暴行,要求惩办凶手”的吼声。那天午饭时间,陈蓓站在饭厅里一个板凳上,向大家讲了沈崇事件的经过。后来,几乎所有北大女生都参与签名,向全校师生发起抗议美军暴行的活动。

之后,陈蓓和其他女生组成了北大抗议美军暴行筹委会,发起了12月30日在北京市举行的抗议美军暴行的大中学校学生游行示威活动。最终,迫使国民党政府判处美军主犯皮尔逊十五年徒刑,美国驻在平津的海军陆战队全部撤到青岛。

1947年年初,国民党政府在内战连连失利的同时,滥发钞票,导致物价飞涨。全国各地的学生掀起了反饥饿、反内战运动。陈蓓和志同道合的北大同学,一起经历了1946年的反美抗暴运动和1947年的反饥饿、反内战运动。

1947年的秋季,随着北大女同学会主席刘俊英毕业,女同学会转入地下活动。1948年8月的一天,国民党当局准备逮捕200多名大学生的名单发布,其中北大就有71人。为此,地下党召开紧急会议,决定让这些同学撤离北平并护送他们到解放区去。

新中国第一批报人,改革开放后的出版人

进入北大不久,陈蓓经一名高中同学介绍,于1945年10月认识了地下党员何家栋。

当时,何家栋在中外出版社负责出版业务。中外出版社主要有两个任务:一是推销翻印解放区的出版物,如《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论解放区战场》;二是为解放区的机关和学校提供国统区的报纸、刊物和图书。

>>青年时代的陈蓓 作者供图

>>中年时期的陈蓓 作者供图

何家栋出生于河南信阳一户农家,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革命军队。抗战胜利前后,他受晋察冀军区城工部文委领导,在北平做地下工作。

1947年,通过中外出版社工作人员的介绍,陈蓓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她帮中外出版社卖进步书籍。

不久,陈蓓和何家栋从地下党的工作关系发展成恋爱关系。当时,他们谈恋爱经过了组织批准。1947年7月,两人秘密结婚。那年11月,中外出版社被国民党当局查封。不久,何家栋撤到晋察冀解放区,陈蓓也在12月撤离到解放区。

>>陈蓓在伏案工作 作者供图

>>陈蓓夫妇合影 作者供图

到解放区后,陈蓓和丈夫在华北联合大学政治班学习一年。他们所在的政治班是速成班,目的是培养共产党的进城干部。

1948年,陈蓓和丈夫从华北联合大学毕业后,双双被分配到华北新华书店,后来又到了《新大众报》。

1949年年初,何家栋被派往天津军管会新闻处参加接收工作,接着又调到工人日报社工作。不久,他亲手创办了工人出版社。当年11月,陈蓓到达北京并被分到工人日报社工作。一开始,陈蓓在资料室管资料,几个月后成为工人日报社的北京组组长。北京组是个编、采、通合一的综合性部门,又编又采又搞通讯和联络。北京组不到十个人,每个人都日夜不停地忙,早上八点上班,通常要一直干到夜里12时以后。有时白天外出采访、编辑,晚上还要写文章,一般到凌晨2时才能回家睡觉。

和何家栋结婚后,陈蓓于1948年生下了大女儿。1950年,她又生了二女儿。在接下来的1952年到1955年,她又接连生了3个儿子和1个女儿,成了6个孩子的母亲。

“孩子虽然生得多又密集,可我一天也没有耽误工作。那时,产前和产后一共有四十五天假期,休完产假我就回去上班了。”陈蓓说。为了不耽误工作,她请婆婆和保姆一起带孩子。在生下六个孩子后,家里一度有两个保姆。

在陈蓓最小的孩子两岁那年,一场政治风潮波及了她的家庭。那是1957年,随着“反右”风潮刮起,先是她的丈夫何家栋被打成“右派”,随后陈蓓也被打成“右派”。

陈蓓记得,自己被打成“右派”,主要是因为一篇名叫《让和风细雨吹洒过来吧》的杂文。原来,在1957年5月“整风运动”开始后,她写了这篇文章表达自己的期望:“整风不要整人,不要疾风暴雨,要和风细雨。”文章发表后,没有人提出异议。但在“反右”开始后,有人翻出这篇文章说是“右派”言论。

陈蓓夫妇双双被打成“右派”后,何家栋因为编写《刘志丹》这本书,被工人出版社留用了。陈蓓则没有这么幸运,她于1958年被下放到河北唐山一个农场“劳动锻炼”了三年多,1961年又被下放到山东省成武县教育系统。

“文革”开始后,在成武县五中工作的陈蓓又因为《让和风细雨吹洒过来吧》这棵“大毒草”被打成“牛鬼蛇神”,丈夫何家栋也被关入“牛棚”。在那段艰难岁月,他们的两个儿子无辜受害,死于非命。

终于,1978年来临。这年10月,何家栋回到北京参加《工人日报》的复刊工作,并担任副总编辑。不久,陈蓓也被平反,回到工人日报社当编辑记者。

>>陈蓓在西柏坡 作者供图

1980年,法律出版社重建。陈蓓作为法律专业人才,被调到法律出版社工作,担任法学著作编辑室负责人。在这里,她一直工作到60多岁。

人生后半程,圆了律师梦

到法律出版社工作后,陈蓓每天与法律书籍和法律人打交道。随着律师制度的恢复,她心中的律师梦苏醒了。

自1982年起,陈蓓开始当兼职律师。1984年年底,她应北京市第一特约律师事务所(后改为北京青山律师事务所)的邀请,成为这家律所的特邀律师。

1985年,陈蓓从法律出版社离休。此后,她就开始全身心拥抱律师梦。

1993年,69岁的陈蓓转到长城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当律师。在这里,她一直工作到1996年,才彻底休息。

在90岁那年回忆这段历史时,陈蓓对自己处理过的法律事务如数家珍——

从法律出版社离休后,我当过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中国农业机械化服务总公司、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等公司和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那时候,我每周都要去这些单位执行任务,到律师事务所值半天班,另外还写一些专栏文章和回忆录。《经济参考报》有个法庭内外版,开设了“经济合同法入门”“涉外经济合同法基础知识”“本报法律顾问答读者问”等几个栏目,每期我都要为这些专栏写稿。除了这些,我还在中央电视台讲授经济合同法,去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讲授民法、经济法等法律知识。

当律师的时候,陈蓓经手的各种案件加起来有上百件。这些案件,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经济案件,还有一些是刑事案件。令她自豪的是,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案件,经她之手后,有的下了判决,有的是调解结案,总之“没有一起是打输的”。

陈蓓曾经计算过,在她当律师期间,除了为登门求助的熟人或他们介绍来的陌生人提供法律咨询,她平均每年代理10起左右案件。这些案件,大都是些与生活有关的小案件。比如,她经手过这样一起离婚案:一位男士在农村娶妻,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错。后来,男士带着家人到了北京。在北京,男士在一家知名单位工作,慢慢地看不起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村老婆了,身边有了个年轻漂亮的第三者。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陈蓓是女方的代理律师。后来,法院判他们离婚时,因两个人没有什么财产,女方“分到点钱算是补偿”。

另一起案件的开庭场景,也深深地嵌入了陈蓓的记忆。案件在北京一家法院开庭审理,案情是一个鱼塘死了很多鱼,受害者要追究管理人的责任。因为涉及民生的原因,那次开庭时有上千人旁听法庭辩论。

因为在开庭前做了充分准备,陈蓓在法庭上不仅一点儿也不紧张,而且应对自如。最终,她为当事人打赢了官司,原来是有人投毒,鱼塘的管理人没有责任。

在律师生涯中,陈蓓经手过一起非常有影响力的案件。这起她耗费了30年时间和精力的案件,就是方志敏烈士小儿子方兰的案件。这起案件,直到2013年才圆满解决。

自1985年正式离休后,陈蓓帮人打官司就都是义务帮忙。

除了帮人打官司,在离休之后,陈蓓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北大校友会的工作上。北大校友会于1984年成立时,陈蓓担任理事。她在参与组织各种活动之外,还参与办刊物、编书等事务。《北大岁月》和《北大红楼:永远的丰碑》两本书,都浸透了她的心血。

在北大校友心中,北大有伟大的精神和光荣的传统。在陈蓓心中,北大精神就是“五四运动提倡的民主与科学的精神”,北大传统就是蔡元培提倡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传统。北大的精神和传统发源于北大红楼,红楼是北大的精神象征。北大迁入燕园后,有些师生将博雅塔和未名湖当成北大的象征。陈蓓投入大量精力编辑《北大红楼:永远的丰碑》这本书,是要告诉后来的北大人,不要忘记北大的精神象征——红楼,要把北大的精神和传统传承下去。

这就是陈蓓—— 一位北大法律系校友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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