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状与发展
2019-09-17易乔乔张毓娥张平
易乔乔 张毓娥 张平
摘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发展中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在此种经营机制下,依靠科技手段,通过龙头企业、中介带动农户发展的模式,能够达到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目的。目前不同地区间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差异较大,所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也各不相同。本文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状与发展进行了简单论述。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状
1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状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发展模式是农产品企业、农产品市场、中介组织或技术服务组织作为龙头,带动农户发展。此种模式有较强的带动能力,能够使农业生产规模化,并且增加辐射面积,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以及市场适应性。无论是哪种带动方式,都是经过大量的农业生产实践总结并发展出来的,符合农村农业经济发展要求,能够有效地应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农业建设进程,使农产品深加工得到发展,进而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调整农业结构,以实现提高农民收入的目标。但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需要解决所面临的矛盾与问题,以保证发展的平衡性。
1.1 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大多数的龙头企业属于中小规模的企业,经济实力较弱,没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并且在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方面也有待提高。
1.2 组织化程度较低
龙头带动的发展模式要求组织化经营,但在目前的发展中,各类龙头组织与农户之间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缺少专业且规范的管理制度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导致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无法统一协调发展。
1.3 利益机制需不断完善
合理的利益机制能够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保证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的利益,但目前相应的利益机制还不够完善,无法使农户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利益分配中的矛盾出现。
1.4 加工技术较薄弱
产品的生产技术较为薄弱,难以生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大多数农产品为初步加工,精加工的产品数量和种类都很少,无法实现长久稳定发展的目标。
1.5 支柱性产业发展缓慢
地区内的支柱性产业发展较为缓慢,具有一定规模,且较强竞争力,具有特色的主导产业十分有限,大多数主导产业的规模小,不能进行成批量的生产,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1.6 区域划分不合理
部分地区的农产品基地建设不规范,存在同一地区重复建设、部分地区缺乏基础设施的问题,没有形成区域性的规模化产业,无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
2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农业快速发展,资源日益丰富,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和类型具有多样性,无论哪种经营模式,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需要具备以下几点。
2.1 发展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龙头企业是将农产品基地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并销售的主体,是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只有龙头企业自身发展良好,具有科技创新和开拓市场的能力,才能够带动农户共同发展。因此,龙头企业的自身实力以及其带动能力是决定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规模和利益的关键。在目前的发展中,要求龙头企业能够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使农户能够获得加工以及销售环节的部分利润。根据经营类型不同,可将龙头企业分为三类:其一是加工型,主要进行农产品加工;其二是流通性,主要进行农产品的销售;其三是服务型,主要为农户进行生产指导,进而带动农户发展。
2.2 明确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柱。主导产业要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能够符合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并且主导产业也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向。对于主导产业的要求,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能够充分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具有自己的特色;需要根据龙头企业的需求进行生产;逐渐增加高科技含量的产品。根据生产经营种类的不同,可将主导产业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是种植型,依靠当地的农作物或经济作物资源,开展农业生产活动。第二种是养殖型,根据本地的资源特点以及气候,饲养畜禽开展农业活动。第三种是自然资源型,以开发及利用当地特色的种植物以及矿物为主。
2.3 建立农产品基地
农产品基地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农民作为农产品生产的主体,决定着生产质量,进而会影响到农业效益。农产品基地包括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经济作物和粮食;根据龙头企业及消费者需求生产畜产品或水产品。
2.4 完善利益机制
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利益机制,是指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制度,其中包括龙头企业在回收农产品时的相关政策;农产品的加工与流通环节中,农户所分配的利润,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对农产品基地的扶持政策。要确保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平衡,并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中不断完善利益机制。
2.5 加强管理
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以及用工管理。通过降低生产成本,逐渐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质量管理,严格进行劳动用工管理以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