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幸福感悖论”与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
2019-09-17叶茂愉
叶茂愉
摘 要:为了回答为何社会经济地位更低的农民及农民工生活幸福感却并不低于(甚至高于)城市居民这一问题,文章提出了“相对幸福感”这一概念。该概念认为幸福感是一种相对感受,是在具体的生活环境中通过与他人的比较而得出的。因而,个体幸福感的高低,一方面取决于参照群体,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具体环境中的互动氛围。以城市社区生活为例,当社区中有良好的互帮互助传统,能够营造出和谐互助的社区氛围,社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便会得到提升。当参照群体超出社区层面,社会不公以及高昂的房价使城市居民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从而导致生活幸福感降低。因而,政府需要在塑造社会公平正义之风以及调控房价上下更多的工夫。
关键词:“收入-幸福感悖论”;相对幸福感;城市居民
一、“收入—幸福感悖论”
以往的研究认为收入与幸福感之间呈现正向关系,收入是影响个体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黄嘉文,2013)。如果说收入对居民幸福感有正向影响,那么,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应该要比农村更高,但实际上却出现了相反的现象,这该做何解释呢?换句话说,为何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幸福感反而更高呢(怀默霆,2009)?其实不仅在个体层面出现这种收入与幸福感相悖的问题,在国家层面也存在这样的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伊斯特林(1974)就發现,国家层面的经济增长并不会带来国民主观幸福感的增长。后人把这一现象称为“伊斯特林悖论”。围绕该悖论,形成了诸多理论解释,如相对收入理论、适应理论和幸福饱和理论。其中,相对收入理论被认为是最为有效的解释理论之一,在很多经验研究中被引用。该理论认为,个体的主观幸福感不仅取决于绝对收入,由于社会上比较心理的普遍存在,更取决于个体相对收入的高低。当经济增长带来个体收入增长的同时,实际上带来的是所有人收入的提高,这在相对水平上,意味着个体收入并没有增长,因而,个体也便不会感受到收入增长所带来的刺激,国民幸福感亦不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上升,这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伊斯特林悖论”。
二、参照群体与“相对幸福感”
受相对收入理论启发,提出“相对幸福感”这一概念,以进一步解释个体社会经济地位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社会经济地位主要由个体的收入、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状况三个维度构成,相对收入理论着重从收入这一维度对幸福感悖论进行了解释。“相对幸福感”概念则涵盖了更多的维度。此外,相对幸福感认为个体的感受是相对的,要放在具体的生活环境中才到能够得理解。
幸福感是一种个人的主观感受,而人的主观感受或对自己的评价往往是从他人那里得来的。也就是说,人们会在意别人如何看自己,从而得出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这就是库利的“镜中我”理论。按照“镜中我”理论,周围的人(参照群体)会影响个体的自我判断。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中产阶级整天混迹在富人圈里,那么不仅富人会把他当作一个“穷人”,而且他自己也会倾向于把自己定位为一个“穷人”。上述例子表明,人对自我的判断和主观感受是受周围环境影响的,是一种“相对感受”。据此,笔者认为主观幸福感也就是一种“相对幸福感”。可以将“相对幸福感”作这样的定义:它是指当人们将自己的实际生活境况与某种标准或某种参照物相比较,发现自己处于优势或没有处于较大的劣势时所产生的(对生活的)某种肯定态度和积极感受。
据此,笔者认为收入、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状况等社会结构性因素不会对幸福感有直接的影响,因为每个人所处的具体环境不一样,他们幸福感的“参照物”也不一样。收入高低和受教育程度只是相对于周边的人而言,如果农民和农民比较,工人和工人比较(李培林、李炜,2007),那么职业状况显然对幸福感的影响不大。
所谓的“相对幸福感”,即指人的主观幸福感要放到一个具体环境中来理解,这个环境必须和他们的工作生活学习息息相关,因而才有参照对比的意义,也就是环境及环境内的个体构成了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参照系,或者参照对比的对象。
人们是如何选择参照群体的呢?人们往往根据社会经济特征或者地理范围界定参照群体。地理范围体现了共享的环境资源与限制,也代表了面对面交流与互动的可能性。对城市居民而言,社区居民往往就是他们的参照群体,住在同一社区,不仅代表了他们较为相近的社会经济特征,也提高了日常生活交流与互动的可能性。当然,城市居民的参照群体也有可能超出社区范围的限制,社会上的其他一些群体也有可能成为他们的参照群体。需要从社区环境建设和社会环境建设两方面着手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三、如何提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感
(一)从社区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
根据上述分析,人们的幸福感并不应该用收入、受教育程度以及职业状况等个体的社会结构性因素来衡量。人们的幸福感是一种相对感受,受周围具体环境的影响,只有放在生活环境中才能够得到理解。因而,要提升个体的幸福感,应该从提升个体周边的环境做起。对城市居民而言,这个具体的环境就是他们生活的社区环境。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提升社区环境,从而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第一,社区生态环境建设。把社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好,给社区居民一个舒适干净的活动空间,他们才会有愉悦的心情。此外,如果每个人都关心社区的环境卫生,自觉把垃圾扔到指定位置,不随手扔垃圾、不占用公共资源等,那么社区内的冲突、邻里间的争吵也会减少,这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第二,社区保障与安全建设。有研究表明,社区的安全系数会对社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产生影响,社区越安全,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越高。此外,社区的安全保障程度也会影响到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当社区安全环境良好的时候,人们更愿意在社区公共空间交流,而且不会受到时间的限制。比如,不会因为太晚而不敢在社区散步、聊天等。第三,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文化建设是社区环境建设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幸福感主要是由个体在环境中的位置以及环境的氛围决定的。如果个体在一个攀比氛围比较重的环境中,而他在环境中的社会经济地位又比较低的话,那么他的生活幸福感也会比较低。但如果在社区中形成一种互帮互助、和谐友爱的氛围的话,尽管个体在社区中的社会经济地位比较低,他也会有较高的生活幸福感。
(二)从社会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
由于资讯的发达以及社交的需求,人们的参照群体往往会超出社区层面。当参照范围扩展到地区或国家层面,国家或地区间的收入不平等水平则成为影响个人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二者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黄嘉文,2016)。因而,从国家层面来说,要想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地区间的收入不平等现象。社会不平等是多面向的,除了收入不平等之外,还存在其他的一些不平等,比如公务员系統中的贪污腐败。目前中国正处于政府职能转型期,“反腐”“反贪污”“打虎”等词汇一度成为热门词汇。国家处理了一大批“特权”官员,实际上就是为了重塑社会公平正义之风。只有社会越加地平等公正,人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幸福。随着城市房价的攀升,住房日益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城市居民日常讨论的话题就是“谁谁又在哪买了房子”,“哪家的姑娘嫁人一定要有婚房”等。住房资源分配的不均匀以及高压的房价,让部分买不起房的城市居民有了巨大的“被剥夺感”,这导致了他们生活幸福感的降低。因此,为了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政府还需要在房价调控方面下更多的功夫。
四、结语
为了回答为何社会经济地位更低的农民及农民工生活幸福感却并不低于(甚至高于)城市居民这一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对幸福感”这一概念。该概念认为幸福感是一种相对感受,是在具体的生活环境中通过与他人的比较而得出的。因而,个体幸福感的高低,一方面取决于参照群体,另一方面还取决于具体环境中的互动氛围。以城市社区生活为例,当社区中有良好的互帮互助传统,能够营造出和谐互助的社区氛围,社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便会得到提升。当参照群体超出社区层面,社会不公以及高昂的房价便会对城市居民造成强烈的“剥夺感”,因而,政府需要在塑造社会公平正义之风以及调控房价上下更多的工夫。
参考文献:
[1]黄嘉文.教育程度、收入水平与中国城市居民幸福感[J].社会,2013(5).
[2]黄嘉文.收入不平等对中国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J].社会,2016(4).
[3]怀默霆.中国民众如何看待当前的社会不平等[J].社会学研究,2009(1).
[4]李培林,李炜.农民工在中国转型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态度[J].社会学研究,2007(3).
作者单位: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