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2019-09-17张俊奎
□张俊奎
寿光市自2017年探索开展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初步形成了“市委决策部署、初选项目征集和项目实施由政府负责、实施项目由代表票决确定、实施过程由代表跟踪监督、完成结果由代表民主评价”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票决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2017年10月,寿光市委下发了《关于推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通知》,11月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对票决制的有关事项进行部署和安排。市政府早谋划、快推进,当年10月份启动了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历时3个多月,经过多道程序,最终确定了12项候选项目。2018年1月15日至18日,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围绕12项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了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票决产生了教育资源优化、医疗服务提升、特殊群体救助、老旧小区提升、文化普及惠民、弥河生态建设、交通优化畅通、平安寿光建设、新型养老服务、大气污染检测等10个项目,作为市政府2018年实施的十大民生实事项目。
2018年10月30日,在经过一年探索的基础上,寿光市委制定了《关于推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推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决定在每年年初的市人代会上,由市人大代表票决确定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2019年3月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对2018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票决产生了2019年度12件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了政府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一个周期的完整闭环。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宝华带队视察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
二、主要做法
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分项目征集、候选项目确定、代表票决、实施监督、代表评议5个环节进行。
(一)项目征集,广纳民意
项目征集是做好票决制工作的第一道关口,须多渠道征求意见,最大范围收集民情民意。市政府根据市委通知要求和人大决定,坚持问需于民,广开言路,从2017年10月开始,向全市人民发出公开信,向“两代表一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广泛征集全社会对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做到了“三个全覆盖”:一是市民群众全覆盖,在《寿光日报》、电视台和政府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市民同步发布征集公告,通过邮件、信件、传真等各渠道接收反馈,扩大了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面和知晓度。二是“两代表一委员”全覆盖,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了《关于向“两代表一委员”征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建议的函》,广泛征求了他们的意见建议。三是镇街区、部门单位全覆盖,通过下发征集通知,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截至2017年10月31日,通过各种途径共收到意见建议140条,有力保障了民生实事项目的广泛性、普惠性。
(二)反复协商,论证筛选
候选项目的确定是票决制工作的重要环节。市政府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了反复协商和筛选,主要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梳理汇总。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建议项目的不同内容,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分类、归并和整理,对建议项目进行规范完善,梳理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初步方案,共梳理出29件民生实事建议项目。二是讨论筛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研究讨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项目相关单位,将群众诉求与单位实际工作充分结合,整理形成25件民生实事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就项目作了进一步论证和修改,整合形成15件民生实事初选项目。三是确定候选项目。把候选项目的确定权交给群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8个平台发布了投票信息,发动全市群众对15项初选项目进行了历时6天的投票。邀请不同领域的部分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他们对15件民生实事初选项目的意见建议,并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民生实事初选项目进行了修改完善。之后通过2017年第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018年第1次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审,形成了12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过充分发扬民主、反复讨论协商,候选项目的确定实现了党委政府意图和基层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为实事项目的顺利票决与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规范程序,代表票决
代表票决是票决制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为确保大会票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程序安排进行了精心准备。一是组织代表充分审议。为凸显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合理安排人代会的会期和日程。在人代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向大会作关于2018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形成过程的报告,并分别安排两个下午的时间,让代表充分审议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和12项候选项目,同时安排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回答代表提问,做好相关说明,使代表对候选项目的具体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等有更清晰的了解。二是规范设置票决程序。为充分体现代表意愿,候选项目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投票表决,差额比例为20%。正式实施的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按照得赞成票多少从高至低依次确定10项,但获得赞成票未超过全体人大代表半数的项目不得列入,确保表决符合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时还明确,若最后若干候选项目得赞成票票数相同,则由大会主席团投票表决。三是发动代表认真投票。在代表填写表决票前,做好组织引导工作,引导代表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轻重缓急的原则,在体现民意的基础上进行圈选,并引导代表尽量选足应选项目。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顺利票决产生了10项民生实事项目,体现了民需民意的高度集中。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视察询问会
(四)监督跟进,助推落实
人代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立即落实责任分工,政府办公室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形成项目建设计划书,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项目名称、内容、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等在《寿光日报》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为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有序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责成5个专门委员会,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年中,各专门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项目质量、实施绩效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重点开展跟踪督察。同时,严肃闭会期间实事项目的调整,确因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对实施项目予以调整、中止的,要求在票决当年的10月之前通过议案的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避免随意变更,切实维护人代会的权威。
(五)代表评议,注重绩效
代表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是票决制工作完成闭环的重要环节。市人大常委会在2018年年底前,针对每件民生实事项目的目标完成和工程质量等情况,专题听取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在2019年3月底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向全体代表报告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主席团通过了2018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随后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从测评结果来看,代表们对2018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总体满意,基本满意票和不满意票占比最高不到2.5%。测评结果在全体会议上进行了公布。
三、几点启示
通过一年多来的探索实践,寿光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取得初步成效。应该说,推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新时代县级人大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地方民主决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地方人大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一项创新实践。总结起来,推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增强了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票决制的核心是在党委领导下“还权于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和筛选由全民参与、实施项目由代表票决确定、实施过程由代表跟踪监督、完成结果由代表民主评议。这一制度设计,改变了以往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由政府单方拍板决定的状况,充分体现了民情民意,实现了多元利益的权衡和整合,很好地保障了实事项目的公平性、普惠性和精准度,推进了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推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个环节,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事实上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最终的受益者,掌握了实质的话语权,人民当家作主在票决中得以彰显。尤其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协商,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选择确定更加符合基层实际,更加贴近民意民需,既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又能从源头上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出现。同时,票决制的开展,对于政府规范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推进政府把财力真正用在群众急需的民生实事上。
二是实现了人大监督的全程性。以往人大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人代会期间主要是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一并对实事项目计划进行审议,并经全体代表审议通过,基本上停留在程序性监督上;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跟踪监督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由于缺乏对实事项目征集、立项等前期的监督介入,以致监督实效受到一定影响。开展代表票决工作,彰显了人大在重大事项决定权上的主导地位,实现了人大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从以往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的转变。同时,通过事前介入、代表票决,以及事后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评议,推进了人大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监督实效明显提升。
三是提高了代表履职的主动性。人大代表在收集民情民意、票决确定项目、监督项目实施、测评项目绩效等环节全程参与,一方面,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代表在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发挥,代表为民代言、为民履职得到充分体现,无论是党委政府,还是选民,对代表的认可度、满意度都有新的提升;另一方面,代表依法享有的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在票决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经过此次票决,广大代表反响热烈,进一步激发了其履职的积极性和使命感,促使其主动参与监督实事项目的推进过程,保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最终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