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公社时期的湘潭县农田水利建设研究
2019-09-16贺丽辉
贺丽辉
摘 要:“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一段非常特殊的历史时期,这一阶段推行的是高度集权的组织与管理制度。湘潭县的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一大批农田水利设施在这一阶段投入使用,其农田灌溉面积以及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均因此而得到了巨大的提高。这方面的改革实践为后期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有序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文中笔者在汇总各方理论资料的前提下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
关键词:人民公社时期 湘潭县 农田水利建设
湖南省是中国首“首屈一指”的农业大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为发展本区域的农业,政府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湘潭县在这方面的实践中则表现出了非常显著的典型性,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后续管理中均积累下了宝贵的经验,但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因素,相关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对这一时期农田水利建设取得的成功经验远没有给予相应的关注。刻意的“回避”这一时期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积累下的经验是没有必要的,新形势下,我们需要正视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并肯定其为我国农业生产改革所做出的贡献。
一、人民公社时期湘潭县农田水利建设的基本概况
湘潭县属湖南省中部偏东,居于湘江下游西岸,县域内南北长约75公里,东西宽约60公里,总面积2512.23平方公里,县域地处湘中浅丘与洞庭湖尾闾地区,特定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全县既要抗旱又要防洪的双重任务。在1950-1983年湘潭县人民在蓄、引、提、灌、小水电、治河防洪、水土保持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成绩,为提高湘潭县人民生产生活水平做出了巨大贡献。
据资料统计,1950-1983年,湘潭县在水利事业上国家投资4853.07万元,群众投入劳动工日16454.4万个,完成土石方15639.26万方。至1983年,全县拥有大型引水工程韶山灌区左、右、南三条干渠,全长93.249公里;中型水库5座,小(一) 型水库27座,小(二)型 水库104,中型河坝一座,小型河坝1829座;电力排灌站1119处,计1189台,33597.5千瓦,内燃提灌机械10605台,合计54467马力;水轮泵站17处,19台,喷灌设施25台;湘、涟、涓三水两岸,建成防洪堤33条,全长144.64公里,垸内有撇洪渠32条,全长142.5公里。还开发了部分水能资源,共建成小水电 30处,42台,装机1919千瓦,除报废或停止发电的外,80年代末实际发电的还有22处,34台,装机1851千瓦,年发电量420万千瓦。1983年统计,全县蓄引提达7.37亿方,为1949年的3.7倍,有效灌溉面积92.15万亩,旱涝保收面积74.8万亩;各占水田总面积的96.8%和78.7%,分别是1949年的1.85倍和3.57倍。
二、人民公社时期湘潭县农田水利建设实例
(一)建设情况
1、韶山灌区湘潭段工程
1)、韶山灌区湘潭段的建设情况。韶山灌区是位于湖南省境内一个以农田灌溉、水源综合利用为主的大型引水工程,其输水渠主要由总、南、北、左、右五大干渠以及宁乡和韶山两大分渠组成,水渠总长度为240公里。韶山灌区的灌溉总受益农田为100万亩,其中包括湘潭县境内的39.5万亩的农田。
1965年,在中共湖南省委的主导下,韶山灌区工程分指挥部在湘潭和宁乡等地顺利成立。同年7月,韶山灌区工程全线开工,湘潭县承担了全长约为39.5公里的施工任务,本县各公社、生产队均组织了民工出工。施工中,工程指挥部主要负责部分民工的伙食及工具补贴分配,出工民工的其余劳动报酬会按照所得工分会生产队再进行集中分配。韶山灌区湘潭段建设工程共出动民工4.5万人,1996年4月工程顺利完工。湘潭县在完成了左右干渠的修建施工任务之后,又再次组织民工完成了南干渠的配套施工建设,全长共42.773公里。因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976年境内的三条干渠才全部完成施工。[1]
2)、韶山灌区湘潭段的建设举措。首先是思想動员方面的管理举措。湘潭县委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根据上级指示,把水利工程建设的任务放在首要位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的领导干部因为接触机会少、信息渠道单一等原因而存在诸多顾虑,进而导致其工作开展“畏首畏尾”。针对这一问题湘潭指挥部要求做好动员工作,借助各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贯彻落实思想工作,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其次是人员组织工作方面的管理举措。[2]当时湘潭县委共上民工45000人,在开工之前全部就位,并结合实际需要建立了党团支部、民兵和贫协组织。为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公社提前到建设现场,搭建基础设施,有能力的施工群众自行添置生产生活用具,实在有困难的则有生产队预支购买。
最后是民工问题的管理举措。根据施工情况的需求,湘潭指挥部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施工队伍,能够根据施工条件及工作量的需要进行有机组合,施工队伍能够综合技术工及熟练工进行协同作业,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对于民工在工地的日常工作实行工分制度,将其纳入生产队的分配,并坚持民工工分高于生产队同等劳动力的原则,以此来激发民工的工作热情。
3)、韶山灌区的灌溉效益。韶山灌区完工并投入使用之后,辐射于湘潭县境内的左、右、南三条干渠不间断供水,有效推动了湘潭县本区域的农业生产改革发展。结合实际分析,其灌溉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左干渠。综合相关数据分析,左干渠渠首的引流量已经达到了12.4m3/s,本区域内的超美公社受益明显,总灌溉农田的面积为21859亩。②右干渠。右干渠的渠首引流量为11.5 m3/s,境内的金星与先锋公社受益明显,总灌溉农田面积为160347亩。③南干渠,其渠首引流量为12.4 m3/s,湘潭县境内的东风、韶山、红旗以及白云等公社和县农场受益最为显著。综合相关数据分析,该灌渠的总体辐射农田为213197亩。
根据湘潭县农业水利局公布的数据显示,韶山灌区工程投入使用之后,湘潭县全年引用的水量已经突破了2亿m3,共惠及农田40万亩。自该工程投入使用之后,湘潭县境内的粮食产量正在逐年上升。
2、吟江拦河坝工程的建设。如果按照规模划分,吟江拦河坝是湘潭县境内唯一的中型河坝工程。1964年6月,湘潭县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吟江拦河坝工程指挥部,当年10月10日,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本工程总造价为115万元,其中各公社、生产队自筹47万元,政府财政拨款68万元。工程主体结构由湘潭水电局负责设计,枢纽工程的施工建设则由水电局下辖的水电施工队来负责施工。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各公社的支持下还安排了800名民工辅助配合施工。其主体结构为浆砌块石重力坝,固定坝长为100m。该工程的建设及投入使用使涓江水系由过去的害水转变为了“利水”。总体来说,吟江拦河坝工程共包括一扇扇形结构的钢筋水泥活动闸门、两座冲沙闸、一座船闸和两座进水闸的水利工程项目,全部由机械控制开闭,该工程的建设及顺利投入使用使下游2.7万亩农田具备了自流水灌溉的条件。该项目投入使用之后,本区域的粮食产量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依托吟江拦河坝,后期湘潭县还建立了一系列防洪防汛设施。
(二)、人民公社时期湘潭县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情况
1、韶山灌区的管理机构设置。韶山灌区工程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之后,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起了“以群众管理为主”的民主管理机制并成立了代表大会及管理委员会,在群众管理的基础上也为其专业化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条件。1965年,在湖南省编制委员会的引导下“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正式成立,管理局下辖10个管理所,按照统一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进了对其各项管理工作的优化改革。
该工程的代表大会主要由各农田灌溉受益区的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灌区代表大会是灌区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监督落实。八四年以前,每年都需要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上主要听取各管理所的工作报告并落实各项决议。灌区各类基础设施的维修一开始是由维修班负责,但因为工作量较大且维修班成员薪资福利待遇较低,所以后来改成了个人分段维修。
2、河坝工程的防汛安全管理。为保证防洪安全并降低相关突发灾害的影响,自建國以来我国政府就一直在关注河坝类工程的防汛管理。1962年,湘潭县人民委员会曾颁布过《关于保管使用好防汛器材和保护堤垸的布告》,重点在于强调对于河坝、堤垸工程的安全管理和防汛林的保护监督管理。考虑到涓江水系的危害性,当地主管部门在吟江拦河坝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因为宏观政治环境因素的影响,所以其实际管理工作中仍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三、对人民公社时期的水利建设情况分析
在人民公社时期湘潭县的水利建设对湘潭县的社会、经济、农业和人民的生产生活的提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保障了农业灌溉。韶山灌区、中小型水库及塘圫建设全县蓄引提达7.37亿方,为1949年的3.7倍,有效灌溉面积92.15万亩,旱涝保收面积74.8万亩;各占水田总面积的96.8%和78.7%,分别是1949年的1.85倍和3.57倍。为湘潭县农田灌溉提供了有力保障。
2、增强了防洪能力。建成防洪堤33条,全长144.64公里,垸内有撇洪渠32条,全长142.5公里。保护全县沿河27个乡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电力排渍站60处装机83台,7165千瓦,排渍面积10万亩。
3、提高生产力。水轮机、小水电工程在当时电力紧缺的社会背景下为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保障。
4、促进科技创新。在人民公社时期,湘潭县水利人在科技创新取得了辉煌的成就,1953年“胜利式河坝”在全省推广,1965年引进广东省“钢丝薄壳渡槽”,在全县共建成大小200处,流量达6立方每秒,1970年在南田水库采用条石圬工排架成功,同时钢丝网的弧形闸门,防洪闸门、搭迭门及平桥台闸门投入运用,安全可靠,撇洪渠上红砖板拱桥、双曲拱桥和无筋无肋的混凝土双曲拱桥,混凝土预制拱块对隧洞衬砌,节约了大量的材料,大大缩短了工期。
湘潭县人民公社时期的水利建设取提了突出的成就,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受当时规划水平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工程规划的欠科学的方面;工程达不到设计效益,工程留的尾巴较多,如中小型水库灌区配套基本上未完成;受施工条件、材料工艺的制约,工程使用年限受影响,特别突出的是小型水库的输水涵洞,泄洪渠的渠下涵,当时多采用砖石砌体或三合土竹筋等材料,运行多年隐患问题突出等。因为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规划缺乏科学性等问题的影响,所以湘潭县在人民公社时期建立的很多农田水利设施根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人民公社结束时,绝大多数工程均没有达到预期的效益,这是今后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总 结
水利工程不仅是农业发展的命脉,更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为我国农业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前提条件,也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就湘潭县人民公社时期的水利建设来看其去了的辉煌成就,对当时的农业发展起到了显著作用,时至今日依旧具有深远影响。现如今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三农问题”开始被人们广泛关注,因此我们更需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加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从而推动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蓉.湖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现状及分析[J].时代金融,2013(35):111-112.
[2] 唐雨林.湖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探讨[J].湖南水利水电,2012(01):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