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地区的城镇体系建设研究
2019-09-12宋豪
宋豪
【摘 要】 城镇体系的完善性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也是区域经济发展和布局的前提。建设符合长江三峡地区实际的城镇体系是实现三峡水库水源涵养与三峡地区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重要载体。
【关键词】 三峡地区 生态经济 城镇体系
城镇体系又称城镇系统,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由一系列功能各异、各具特点、规模不等,既相互分工又密切协作的城镇组成的空间组织形式,往往存在某一个中心城市为核心,具有多层次性、开放性和发展性等特点。在长江三峡地区建设城镇体系,就需要形成一个以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发展的多中心、多层次的体系格局。
本文研究的长江三峡地区包括重庆市的15个区县和湖北省的4个区县,共涉及19个区县。包括:夷陵区、兴山县、秭归县、巴东县、万州区、丰都县、忠县、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武隆县、石柱县、涪陵区、长寿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
一、长江三峡地区城镇体系的建设现状
在东西长达500多km的水平轴线上,分布着渝北、江津、万州、开州4座大城市,从地图上看分处一中一尾。三峡地区沿长江城镇呈明显的“串珠”型分布,重庆15个区县中,其中政府所在地的10个县城沿江分布,沿长江支流江(河)岸分布的有3个县城,沿次级支流分布的1座,占总县城数的93.33%。
由于受到地形环境、交通设施的水平限制和行政区划的分割,大城市对其他区县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大减弱,三峡地区形成一个典型的“鞭长莫及”的地区。主要表现在:从城镇化水平看,巴南、渝北、江津、长寿、涪陵等地受特大城市重庆主城区的近距离辐射,城镇化水平较高,城镇化率在64%~81%;随着离重庆主城区距离的增加,到了武隆、石柱、丰都、忠县,除万州外(万州为65%),城镇化水平在42%~45%,到了三峡腹地的开州、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城镇化水平降到 35%-46%%左右,最低的巫溪县35.3%,到湖北四个区县,因为宜昌市的辐射带动,其城镇化率又有所提高。从经济发展水平看,靠近重庆主城区的区县人均GDP 值高于三峡腹地各区县人均GDP 值。[1]从中也可看出,城镇发展水平与社会经济水平同步并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此外,重庆有 14 个区县、湖北26个区县市被纳入《2016 年国家级贫困县名单》中,其中有11个就位于长江三峡地区(重庆9个、湖北2个),主要位于三峡腹地。
城镇体系的职能类型结构反映城镇在城镇体系中的分工以及城镇之间和城镇与区域之间的关系。整体分析三峡地区的城镇都属综合性城镇。主要表现在:产业“空洞”缺乏再生内动力。长江三峡地区产业基础相对较弱,产业发展水平失衡;产业组合同构性突出,产业大同小异,地方性传统产业为主;相邻城镇产业独立性十分明显。虽然地区产业有雷同,但由于城镇产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产业链条短,分工不细,跨城镇间的产业联系有滞后,没有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城镇群落产业体系,城镇之间辐射和联动效能差,城镇缺乏互动机制。
二、长江三峡地区城镇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
长江三峡地区城镇体系的建设要符合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极化中心、点轴发展、区域带动,着力建设因地制宜、生态优先、联动发展的现代化城镇。
依据经济圈理论,在三峡地区城镇体系建设中,以重庆、湖北长江经济带为纽带,逐步形成以渝北、万州、涪陵等中心城市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村镇发展,具有三峡特色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等级规模有序、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布局合理的城镇格局。[2]
依据增长极理论,在每个区县选择一个或几个城镇作为增长极,集中县域范围内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势,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将其发展成为一个小城市。即通过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通过县域小城镇向乡村扩散信息、技术和城市文明,推进腹地的经济发展。
依据点轴开发理论,对城镇化率水平低、经济落后区县进行开发建设,而对于经济水平较高地区,则应注重“面”的扩张,进行区域的综合开发。
三、建设符合长江三峡地区实际的城镇体系
建设符合长江三地区实际的城镇体系,需要高效集约布局城镇空间,发展多样化的城镇模式,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不断优化城镇体系,努力把三峡地区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生态城镇群。
1. 高效集约布局城镇空间。合理布局城镇等级。长江三峡地区城镇体系可分为五级,即大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包括渝北、江津、万州、开州)、中等城市(地区性中心城市,包括涪陵区、巴南区、长寿区、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小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包括巴東、兴山、秭归、夷陵、巫山、巫溪、石柱、武隆)、重点镇和一般镇。以中心城市为核心,近郊组团为纽带,以长江、公路干线和铁路为轴线展开,联动重点镇、特色镇沿线点状聚集发展,构成“点—轴”、多中心组团式城镇体系发展网络结构,形成分布合理、高效集约、产城融合的城镇空间布局。
合理布局城镇体系。梯次推进、均衡发展,多层级布局、多功能完善。发挥万州、宜昌等为中心的城市群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发挥城市群之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补充作用,加快培养中心城市为增长极—县城为龙头—重点镇为支撑—特色小城镇为单元的城镇体系。
2. 发展多样化的城镇模式。在充分考虑三峡地区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的基础上,善于利用三峡地区山水城自然形态,顺“势”而为,因地制宜,避免简单刻板、“千城一面”,发展多样化的城镇模式。
建设山水生态型城镇。三峡地区因“山水”而兴,构建独特的山城风格和“江城”特色,突出小城镇“山水”特色,将这一特点作为一大优势来开发,建设山水交融、错落有致、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建设移民文化型城镇。在三峡移民的伟大实践中孕育而成了三峡移民精神。要将三峡移民精神以物化的形式凝聚在三峡城镇文化之中,建立移民文化区(园)、移民街道(移民大街)和移民社区,修建标志性建筑、塑像广场等,营造移民文化氛围,赋予三峡城镇移民文化特色。
建设巴渝民俗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型城镇。三峡地区是古老文化积淀的富集区,是中华民族文化中一个民族色彩和地域色彩浓厚的文化圈,具有丰富的巴渝民俗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底蕴,提高城市文化品味和价值。
建设生态产业型城镇。坚持以发展生态产业作为重点,培育和创造新兴的生态文化,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態产业特色城镇。深度开发再生生态资源,进一步培育与新的生态产业相联系的商业文化特色,从而形成三峡城镇的生态产业特色。
3.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小城镇是国家城镇体系的“基层”,是城乡连接的重要纽带与载体。将三峡地区小城镇及其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重庆和湖北宜昌市城镇体系大格局,并赋予其“固本强基”的地位,重点支持和壮大特色小城镇建设。
在“类”上有规划,差异布局。要体现三峡特色,注重区域定位,实施分类发展。对区县域周边的重点镇,加强与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对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培育成为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枢纽等专业特色镇;对远离中心城区的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赋予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试点。
在“特”上下功夫,修炼内功。在小城镇生活形态上,避免小城镇建设“非镇非区”,既不像行政区划单位上的一个镇,也不像产业园区。避免土地问题上的大规模房地产化从而挤占特色产业用地,甚至造成土地浪费。
在“美”上有亮点,凸显美感。充分挖掘内涵丰富的三峡地域文化,传承和利用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把历史文脉有机融合在小城镇风貌之中,避免千篇一律、千城一面。自觉把地区的小城镇建设融入自然、接续传承,既有现代元素,又有历史文脉。让小城镇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注 释】
[1]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统计局网站和各区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 参考:《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参考文献】
[1] 赵萍,冯学智.基于遥感与GIS技术的城镇体系空间特征的分形分析[J].地理科学,2003,23(6):721-727.
[2] 张敦富.区域经济学原理[M].中国轻工出版社,2001.
[3] 王顺克.三峡库区城镇布局结构特征及发展框架构建研究[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5):147-149.
[4] 徐建国.关于构建重庆市城镇体系的总体思路[J].农村经济,2003(12):81-83.
[5] 朱宏,何蓉.湖北长江经济带城镇化战略思考[J].三峡论坛,201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