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融资现状及风险防控措施探析
2019-09-10吴玉玲
摘要: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满足企业经营建设的需要,因此融资行为在国有企业中广泛存在。融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有企业的资金难题,但由于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也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本文首先介绍了国有企业的融资背景,然后结合国有企业的经营实际提出了融资风险防范策略,希望能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融资现状:风险防控
一、国有企业融资背景
自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处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以来,要求各地地方政府要加快构建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虽然这项举措有效防治了显性债务风险,但由于债务的限额管理与预算管理对违规以及变相举债行为的约束力度有限,加上近年来泛化的PPP融资模式,一些地方政府假借PPP变相举债融资,极大地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常见的隐性债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包括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其承担其融资平台性功能的国有企业直接借入或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所形成的债务,以及部分企事业单位通过银行贷款、信托、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金融产品或非法集资形成的债务,最终都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偿还:一些PPP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名股实债”性质的融资方式:BT形式的建设工程项目融资借故拖延工程款的支付从而规避政府债务管理:在工程建设时超出自身能力范围进行投资等。为了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最新的《政府投资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政府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计划相关要求,严禁政府融资平台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优化了项目投资审批程序,并要求严格进行项目开展的全过程监管。通过该项条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了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但同时也相应增加了项目融资难度,如条例实施后PPP所有项目纳入统一的监管平台进行管理,决策审批程序会更为严格,因此以PPP模式进行融资的难度会显著攀升。
二、国有企业融资风险防控策略
(一)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建立风险分析机制
首先,国有企业应严格按照2019年7月7日起实行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国有一把手进行制度层面的管控,根据中央经济会议中提出“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查责任”的要求。倒逼国有企业必须进行转型,增强风险意识建立相关体系。其次,要合理地评估企业的融资需求,确保资金收益与风险的协同性,要建立完善的融资分析机制,结合企业的运营能力水平判断企业可接受范围内的融资金额、融资期限以及融资成本。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减少内部冗余资金,提高内部融资比率,增强企业的内源融资能力。同时,利用股权及债权等吸引外资,降低贷款融资成本,确保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均衡。
(二)优化人才结构,建立风险预警体系
一些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缺乏一定的融资风险管理经验,尤其是一些由政府共同组建的融资平台式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大多较少从事融资风险管理工作。因此,相关人员在提升金融业务专业技术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外部政策的持续不断的学习。例如财预【2018】34号关于《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32号《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等。另外,还需适当从外部引进一批专业化的从事融资风险管理的职业经理人,以优化内部的人才结构,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为了加强风险的事前监测能力,企业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预警指标,包括预期债务率、资产负债率等,将指标量化,实时监测指标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指标异常情况。
(三)防范债务风险,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危机
为了确保企业融资活动持续、稳定开展,国有企业要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坚持“化解存量、遏止增量”的基本原则,采取承接、转化、偿还等方式降低风险隐患,积极鼓励一些城投企业同金融机构加强协商,利用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通过恰当的金融工具来置换隐形债务,在选择金融工具时要充分考虑市场变动因素如贷款基准率等,逐步实现将政府高息、短期债务转变为低息、长期债务,有效减轻政府的短期债务偿还负担,逐步化解隐形债务风险隐患。国有企业需要充分利用各家银行政策的偏好,同时结合自身隐债的特别,进行一事一议,各个击破。同时国有企业还需要考虑银监会在2020年必须到期的资管新规的要求,在期限的错配,结构的优化以及潜力的挖掘上下功夫。
(四)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途径
企业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变传统模式下单一的银行贷款融资模式,创新融资途径,积极探索股权、债券市场,通过股权分配及发行债券等合理地规划融资途径及融资方式。按照新型文件以及政策的要求,国有企业可以创新融资形式,实现从前端一中端一后端的全链条融资。前端如债转股,中端包括项目贷款、企业债、公司债等项目贷款,后端当形成资产和收益后,可以用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证券化(ABS或者是ABN)等途径进行融资。
以股权融资为例,股权融资指的是由企业股东出让部分所有权来获得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方式,通过这种途径所获得的资金通常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并且股利的分配方式也较为灵活,但其缺点在于目前股权融资方面的法规制度尚不完善,外部股权融资限制因素较多,要想扩大股权融资比率,首先要保证建立起多层次、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增加市场容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才能确保企业融资的安全性。融资渠道的增加能够帮助企业更加灵活地处理融资问题,也能有效地分散融资风险,增强风险的可控性。
(五)明确政府职能,减少融资决策干预
国有企业在投资决策方面多是由政府主导,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在做出融资决策时需要厘清政府与企业双方的管理权责,政府在制定好科学的投融资规则条例,加强过程监管的同时要尽可能减少对企业融资行为的行政干预,逐步由国企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监管和服务角色,确保国有企业经营的独立性。同时要完善相关监管条例,建立健全投融资管理制度,通过行政松绑与相关制度体系的健全,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活力,推进国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经营效益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运营和资本运作的良性循环。
(六)加强融資平台管理,引进新型融资手段
政府参与创建的融资平台形式的国有企业,大多是以某一类型公用事业为主,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了规范平台的融资行为,加强平台管理,需要制定一套统一的标准,限制平台的负债量,坐实资本金,核查各项资金到位情况,以确保融资平台的可持续稳定运营。同时,利用国有企业特殊的身份特点,引入新型融资手段,包括中期票据融资、资产支持证券化(ABS或者是ABN)等模式下的融资等。以中期票据融资为例,中期票据融资指的是利用融资平台的信用等级进行免担保融资,该种融资手段通常发行利率较低,发行期限较短,一般在3-5年左右,融资成本不高。相对于其他融资手段,其形式更加灵活,更符合当前融资市场的发展现状。利用该种融资手段,可以及时补充企业资金,有效地防范企业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只要企业能够确保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做好票据发行的信用保障工作、确保发行成本在企业可承受能力范围内,就能帮助企业随时获取大量的流动资金,以满足企业经营运转的需要。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国有企业开始逐步实现全链条融资,企业更需注重融资风险防控,结合企业的融资现状,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融资体系,建立健全融资风险防控机制,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小慧,国有企业融资现状及风险防控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7(19):310.
[2]邹留红,国有企业融资风险防控现状及对策[J].会计师,2017( 19):14-15.
作者简介:
吴玉玲,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