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商法的消费者信息权保护对策
2019-09-10张宝轩
摘 要:由于我国社会整体发展呈现出逐年上涨的势态,因此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特别是在社会现代化发展的环境中,各种法律法规的出台,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积极的贡献。本文针对民商法的消费者信息权保护对策,展开详细的分析,为我国和消费者正常生活和社会安定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民商法 消费者 信息权 保护 对策
引言:对于消费者信息权益这一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虽然比较短,但是其发展速度却相当惊人,在民商法中已经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消费者信息权线管理论进行详细分析研究,结合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总结出一套有助于保护消费者信息的措施和制度,使我国现代化的法律机制得到明确。
一、分析消费者信息权保护的影响因素
我国社会现代化程度逐渐加深,各种信息的生产方式变得多元化,信息交流的频繁程度越来越密集,使得消费者对产品的优劣信息无法进行正确判断。而消费者信息权相关保护措施的出台,不仅使得购买方的权益得到了保护,还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映带得到保护。这种信息保护方法具有明显的双向性,在承接原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效弥补现行法律法规中的不足之处。因此,加大分析消费者信息权保护的影响因素的力度,能够有效提升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时效性、稳定性、有效性。除此之外,在民商法中各项民法条例的辅助下,买卖双方的交易公平性与平等关系得到保护。
二、引导消费者依靠民商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对民商法展开的大量实际调查研究发现,消费者的消费信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下,得到了妥善的保护。消费者在对自身权益进行维护的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的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制定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消费者使用有效的方法对自身的权益进行维护。伴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程度的逐渐加深,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在不断深化,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领域,已经能够灵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然而,由于我国整体发展的速度比较快,新产品、新技术不断出现,虽然能够在消费体验方面给人们带来更高的享受,但是,却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带来了艰难的挑战。比如,很多商家在市场竞争活动中,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具有的自发性因素影响,会使用很多不正当、不合法、不公平的商业行为,为自身牟取暴利。当消费者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应该利用武器,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三、细化民商法关于购买方信息权保护的规定
根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展开的大量实际调查研究发现,与消费者信息权益相关的管理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当商家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时,必须将产品的信息内容全部呈现给消费者,使消费者对产品有明确的了解。第二,在保证信息具有较高真实性的情况下,还要保证信息的内容具有较高的全面性,坚决杜绝使用突出、片面语言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发生,使消费者能够准确判断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财产受到损失。第三,如果商家违反上述两条内容,就必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这里的法律责任一般指民事责任。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能够知道,对商品的服务信息、企业的产品信息的提供者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比较详细、全面的要求,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发现产品的实际信息内容与商家发布的产品信息内容不同,就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赔偿并解除买卖关系,有效保护自身的权益[1]。
四、加强虚假广告信息打击力度
现代化社会人们对产品的了解,大部分是通过商家制作的产品广告为主要途径。广告对于现代化企业而言,是提升消费者对商家服务于产品认可程度的有效手段、是加快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动力、是企业扩大自身影响力的科学方法。然而,一部分企业由于受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发性的影响,会通过广告将产品的优势和效果盲目扩大,通过利用渲染、夸张的方法,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这种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宣传方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能够保证消费正当权益的方式方法进行全面优化处理,在此基础上,加快政治企业在营销产品的过程中,出现的差、乱现象。与此同时,合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管理条例,严格管理企业广告服务与产品服务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而,使消费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下,享受应有的权益[2]。
结束语:综上所述,根据以上针对民商法的消费者信息权保护对策,展开的深入分析,我们能够明确的了解,在读消费者信息、社会信息交互具有的重要性明确了解的基础上,管理者还要民商法具有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发挥出来,这样,才能使消费者的信息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加大对民商法的消费者信息权保护对策研究力度,以社会实际情况为基础,鼓励消费者树立良好的信息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王莉.民商法的消费者信息权保护对策研究[J].纳税,2018,(26):56-58.
[2]刘海英.浅析民商法的消费者信息权保护对策[J].纳税,2018,(24):79-80.
作者简介:
张宝轩(1994—),男,汉族,吉林长春 ,硕士研究生,民商法方向,東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