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的两种行政理念:德治与法治
2019-09-10党宠曲永军
党宠 曲永军
如何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治理国家,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感兴趣的一个中心问题。(1)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都对政府艺术作了精辟的论述。
(一)儒家德治
思想家在思考如何治理国家、促进社会发展时,不免要问人性是什么?了解和把握人的本质,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孔子关于人的本质的概念主要集中在他关于德性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论上,哲学家认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可以改变任何不实践儒家理想的人,只要在他们中间生活一段时间,就能使他们暴露于美德之中。因此,孔子认为,由于儒家美德的力量,所有的人都会被吸收到中国人的世界里,这只是个时间问题。(2)在这些特质的范围内,孔子把仁、和、道、家庭的重要性、我(义)、理(礼、义)等观念放在一起。孔子用这些概念来确定他认为普通百姓、公仆,特别是统治者应该如何行动。他认为人性是这些美德中最重要的,因为他说人性在社会关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孔子用两部分来界定仁爱:第一种是在人际关系中保持一种尊敬的态度,并且时时刻刻都要表现得恭敬有礼;第二种是推诿孔子和孟子主张,人具有相似的、善良的天性,每个人都有善良的潜能。因此,治理的最好方式是樹立道德榜样,让民众遵循,加强道德教育。由于孔子和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人都是正直的,所以他们强调了统治者人格对社会的作用:社会管理机构的表现可以帮助百姓改变他们的行为。(3)因此,孔子提出,只要统治者品行端正,民众不受命令,不按道德行事,如果统治者是邪恶的,就不服从甚至邪恶。孟子也同样认为,一个国家的命运在于执政者的言行,当权者的人格影响社会安全。因此,孔子和孟子都认为,统治者必须善于言谈善行,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
根据孔子和孟子的说法,统治者的美德是以对部属仁慈为象征的。 (4)孔子要求统治者爱他们的人民,尊重人民的需要,而不是把他们的厌恶强加于他们。孟子很重视仁,他说,人是天生的仁,如果放弃仁德,就不会是真正的人。他主张只要当权者愿意,他们就可以成为仁者,只有以对人民仁慈的方式治理国家,他们才能使国家达到大的和谐。 (5)第二,如何保证人民的生存。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人类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温饱,因此经济始终是古今中外思想家的重要课题。孔子和孟子非常重视老百姓的生活。(6)孔子认为,统治阶级要赢得人民的心,前提是确保他们有足够的食物,当政的人在忙庄稼的时候不干涉农民,这样才能使他们获得足够的粮食他的终极目标是教育合适的人担任政府职务因此,他的教育政策与政治思想联系在一起,儒家的首要目标之一是不断为政府和行政服务提供合适的人才。
(二)法家的法治
韩非对人性的态度与孔子的态度大不相同,他声称人性是坏的,每个人都渴望名利、财富和荣誉、安逸和舒适,并希望摆脱贫穷、贫困、痛苦和辛劳。(7)社会财富有限,人的私欲无限,后果是无限的。如果允许所有人在没有贡献的情况下寻求享受,那将是危险的:社会将陷入停滞和混乱,人们会被欺骗或欺骗、掠夺或掠夺。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如何能够顺利运作呢?韩非认为,最好用奖惩来治理社会。 (8)由于人性恶劣,每个人都想不播种就收获,韩非认为上议院实行奖惩:对国家作出贡献的人将得到财富和等级的奖励,那些破坏国家的人将被关进监狱,甚至被处死。韩非认为实行奖金和惩罚来鼓励功绩和压制邪恶是有效的。如果统治者不能利用奖惩的优势,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会受到损害,邪恶分子的逆反心理也不会受到抑制。韩非主张,立功者必须得到奖励,邪恶必须受到惩罚。韩非认为,必须制定法律来规范奖励和用笔的实施。
儒学与法家自儒家与法家对待人性的异同以来,都设计了不同的国家管理措施:一是主张德治,二是法治。哪个是对的?哪一个更可行?儒家德治和法家法治都是中国古代等级社会的产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儒家和法家都认为人应该分为两种:贵族是神圣的,伟大的,他们的使命是在他们的臣民之间公布秩序;第二,儒家美德和法家法在形式上似乎都是对统治者的制约,但它们在本质上是维持社会等级的手段。孔子、孟子、韩非都主张君主专制。(9)他们不要求人民群众享有民主权利。第三,虽然孔子和孟子鼓励统治者爱人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得到同样的关心。虽然韩非建议政府应该依法治国,这似乎是不偏不倚的,但他主张由上议院单独制定法律。上议院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法律是君主控制人民的手段,而不是人民约束上议院的手段。上议院决不是与人民平等的。我们不能把韩非提出的法治与今天的民主法治同时提出来。儒家认为人性是善的,每个人都有潜在的德行,因此强调道德影响,认为统治者的行为可以影响下属的行为,以改革社会。
(三)结论
与我们的祖先一样,我们也面临着许多同样的问题。虽然时间过得很快,但我们有可能继承我们古老文化的优秀部分。受古代社会发展的制约,我国的文化遗产必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我们必须以批判的眼光看待这一继承。就儒家和法家理论而言,我们可以从他们关于道德和法律的讨论中吸取教训,因为我们今天仍然需要道德和法律。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他们思想的目的不在于维护平等、民主、正义和参与,而在于维护等级社会秩序,因此我们应该摒弃儒家和法家理论的糟粕。我们坚信,一个功能系统和高尚的道德是任何社会顺利运行所不可或缺的。这种制度是基本的。此外,只有一个既能规范群众,又能约束领导,特别是高层领导的制度,才能使社会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中国山东曲阜师范大学孔子研究所。
[2]社论:在儒家思想中,人际关系和治理是一个伦理问题的两个高度统一的方面。英语读者可以参考标准的翻译,如孔子,“论语”,翻译。刘博士,孟子,企鹅出版社,1979年;孟子,译。刘德华}尊士,企鹅出版社,1988年;沃森,伯顿(译)“墨子”、“徐宗祖”和“韩非·慈济”,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67年;德巴里,Wm。西奥多&布鲁姆,艾琳的中国传统来源从最早的时代到1600,第二版,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
[3]至于统治者的行为对老百姓行为的影响,孔子和孟子都提出了许多意见,见“论语”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以及孟子第七章。
[4]至于如何找到和部署人才,见“论语”第2、5、13和15章。
[5]孟子非常重视人才问题,见孟子,第二章和第七章。
[6]关于孔子和孟子对经济生活的详细讨论,见“论语”第一章和第十二章,以及“孟子”第一章和第五章。
[7]关于人性的讨论,见韩非,第33、37、38和54章。
[8]关于奖惩的观点,见韩非,第6章、第19章、第46章和第48童。
[9]孟子说:“人民是最重要的,祭坛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