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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产权交易的风险规避及其监管体系研究

2019-09-10宋计成

锦绣·下旬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委托代理监管体系风险规避

宋计成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产权市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是分析总计了我国技术产权交易发现目前存在很多的风险,诸如委托代理和信息不对称等問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我国技术产权交易的科学发展,存在很多难以规避的风险,为了有效规避技术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科学进行监管体系建设,对此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解决的对策,实现技术产权交易合理规避交易风险。

关键词:产权交易;委托代理;风险规避;监管体系

引言

随着技术产权交易工作的发展,其功能更加优化,监管体系的规模逐渐扩大并完善,为实现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不断优化技术产权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技术产权市场潜在的风险逐渐显现出来,对此,有必要建立健全技术交易工作的监管体系,提高规避技术产权交易工作的风险的水平。

1.技术产权交易发展

早在20纪80代斯蒂格勒、布坎南等提出合谋问题,合谋指的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间的不完全契约,在某种契约下将有效提高效用水平,但是这个过程中在某种程度上回存在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为了有效缓解该问题,则会出现破坏契约机制,无法实现该契约签订的契约意义。随着信息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发展,极大促进了合谋理论的发展和优化,通过引入优势信息不明显的三方,并最大限度克服了合谋存在的问题,达到最优契约的效果。

2.技术产权交易风险分析

在进行技术产权交易的过程中由于存在很多的因素,使得技术产权交易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潜在的风险,技术产权交易涉及参与主体、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和最终的受让方,并且内部含有多样的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等关系复杂,都可能成为产权交易合谋主体,主要表现为:利用其委托人地位拥有技术产权交易控制权,在表面属于正常交易,实则个人利益味道浓厚;合法化的“暗箱操作”,与中介达成私下交易,低估技术产权价值,损害受让方权益;意志导向,受行政命令或长官意志影响,使得产权责任不明确,使得技术产权流失严重;不当利益的交易,技术产权交易问题的根源,以形成合法的交易程序达到不合法的交易目的,

不合法地进行操纵交易进程,如与三方机构合谋、密协商、扭曲评估信息,从而获得额外收益,同时损坏产权受让人获,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出让三方评估信息,该评估信息将直接影响了产权受让人的判断能力和最后的交易价格,为了掩饰技术产权的不良特征和风险或者夸大技术产权特质,从而获利,以上的行为将践踏了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带来欺骗性的风险,影响市场公信力。

3.技术产权交易风险存在原因的分析

3.1技术产权交易风险的根本原因 信息不对称

技术产权交易风险的原因涉及很多方面,其中信息不对称是技术产权交易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不对称信息指的是拥有不对称的信息,为了使得利益最大化,

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参与信息寻租,为了使得利益最大化,而获得额外利益。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会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获得信息,并利用信息调整交易策略,最终得到最大利益,损失最小。

产权信息主要包括显性信息和隐形信息等,出让人具有信息优势,已经掌握了有关信息(显性信息和隐形信息等),这时,所掌握的技术产权知识和潜在风险等信息少于产权出让人使得处于不利地位,交易劣势,产权受让人希望获得三方的技术客观评价,为了规避风险,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获得更多利益,产权出让人希望三方帮助自己维持优势。技术产权受让人和产权出让人间的合谋契约,有不对称信息,两者达成的契约往往没有正式的契约文本,暗中进行契约的议价和利益转移,所无法承受交易或成本,形成的合谋关系被产权受让人发现的概率很小,处于信息弱势。产权出让人和三方合谋通过机制获得收益,产生的利益转移是合谋的动力,利用信息不对称,向受让方寻租合谋、串通、黑箱操作,低值评估、规避责任。可见产权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中合谋行为很难被发现,通过技术产权为受让人获利。

3.2委托代理关系不清

技术产权交易风险的原因涉及很多方面,其中信息不对称是技术产权交易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而委托代理关系不清是其存在问题的直接原因。委托代理关系不清会影响知情者获得信息,还会影响不知情者的利益,使得双方不得不承受行为风险,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利用信息优势代理人实现效用最大化,其行为会损坏委托人的利益,产权出让方信息优势较受让方更加明显,根据交易流程,产权出让人与三方形成委托关系,产权出让方与受让方形成委托关系,独立评估人处于最下层,使得存在委托代理信息租金缺失导致风险,信息租金缺失受让人独立获得产权信息,但由于信息缺失,提供信息真实难以确定。

4.技术产权市场的风险规避对策

明确产权交易市场参与者的法律地位,规范产权交易关系,通过制定技术产权交易法律,明确行政监管权限,规范技术产权交易行为,建立完善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必须有法律作为保障,制定统一技术产权法,提高技术产权转让法律层次,明确转让双方权利义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发挥政府部门监督保障作用,坚决打击技术产权转让中不正当行为;完善三方法规,发挥三方技术转让中的作用;还要发展舆论监督,造成舆论压力,技术产权交易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4.1完善行政监管制度

行政监管是我国国资委对产权交易组织参与者实施的行政监管,通过规章、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为直接控制产权交易参与者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资格认定,全方位进行监测,形成促进建设技术产权交易竞价机制,实现信息化产权竞价创新,网络交易促进技术产权交易透明化,降低了技术产权交易中存在的暗箱操作,每个购买者反复报价等行为出现的概率。

4.2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为了发挥技术产权交易的监管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监督的力量,以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构成产权交易监督体系。在高诚信社会状态下,舆论监督更接近交易第一线,往往能如实反应问题,直接监督产权交易行为,有力制约监管腐败,同时促使其他监管主体提高它们的监管效率。

结语

综上所述,技术产权的交易市场存在很多的现实问题,但是基于对技术的保护,上文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导致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了一一解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解决的措施。

参考文献

[1]陈志俊;恒甫;防范串谋的激励机制设计理论研究[J]经济学动态,2002 (10):52-58.

[2]沈立群;如何规范产权转让中的多重权义关系[J]上海国资,2005 (12):62 -67.

[3]王京哲;我国国有股份制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J]华东经济管理,2006 (4):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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