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建构逻辑
2019-09-10李志江马慧
李志江 马慧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一个逻辑体系。这个逻辑体系是历史地建构起来的,是百年现代性政治道路艰难探索的结晶,见证了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奋力建构现代国家和现代政治文明的历程。五四运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精神起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色”,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设计,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区高度自治制度等,都是中国现代化实践的必然要求。正确认识这条道路必须坚持政治与经济、社会关系上的唯物论和政治问题认识上的辩证法。
关键词: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中国道路
中图分类号:D0-0;D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9)04-0052-07
五四运动以来百年中国现代化道路探索的伟大成就之一,就是找到了一条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其根本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并以此为指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百年艰苦卓绝探索的成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政治智慧。深入考察这条道路的必然性,是坚持和发展这条道路的重要条件。本文试图从中国近代以来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视角考察这条道路的必然性。
一、百年现代政治文明建构历程
1840年以来中国寻求现代化的进程也是努力建构现代政治文明的进程。现代化是一个社会形态意义上的整体性概念,理所当然包含政治现代化,而政治现代化的核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现代政治是一种启蒙了的政治。所谓启蒙了的政治就是以理性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价值观和权力结构。与前现代的政治相比,现代政治有三大要素,即政党政治、民主政治、法治政治。政黨政治规定了政治的组织形式。近代以来政治活动是以党派的形式进行的。党派是以共同的政治价值观结成的政治团体。现代政治是民主政治,尽管资产阶级民主具有虚伪性,但民主是资产阶级用以摧毁封建专制制度的真正武器,目前民主政治成为了世界上所有国家追求和承诺的政治目标,没有任何一国政府或一个政治家会公然声称要放弃民主政治的目标。法治政治规定了政治过程的法定程序和基本形式,确立了以宪法为根本的法律体系,它摈弃了“人治”政治传统,从而避免了政治行为的随意性,使政治行为受到公开的法定程序的制约。
自近代以来,一切现代化的国家的政治都必然带有这三个特点或要素,虽然它们实际施行的具体形式和规定非常不同。其必然性是由近代以来经济基础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由于生产社会化和交通的发展,基于血缘和地缘的政治力量组合就让位给了基于共同政治理念和政治价值观的政治力量组合,即政党。由于工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往形式不断丰富,个人的独立性日益增强,从而基于个体主义的自由、民主理念也就顺理成章地流行于世。由于人类交往范围的空前扩大,社会治理日益复杂,需要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和处理各种争议,就相应诞生了法治的治理方式。现代政治的这些特点恰恰说明了马克思关于政治与经济之间关系的基本分析是正确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是分析现代社会政治演变逻辑的有效方法。
承认中国政治的现代本质,实际上就是承认当代政治走在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大道上。这条道路是一条独特的道路,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历史传承和政治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渐进改进、长期发展而形成的,是现代政治的普遍性与中国社会特殊性之统一的产物——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它正式出场于改革开放时期,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其现实政治前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而其理念可以追溯到五四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不仅仅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事情,它的渊源在百年前,即在五四运动之中。五四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从源头上锁定了现代中国政治的本质特征。对于中国政治发展来说,五四运动是建构现代政治制度的转折点和中枢。其最主要的作用是找到了建构现代政治的方向:人民民主政治,从此政治理念发生了彻底转变;找到了实现“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力量——人民群众,中国革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运动才有了底气。
观察五四运动以来中国政治发展,可以看出:百年以来中国现代政治建构的历史也恰恰走过了三部曲,即人民民主的理念,党的领导的实践、现代法治国家的制度体系。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开启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核心理念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理念,这一理念不同于资产阶级的“民权”民主理念。“民权”是一种消极的民主观,人民不当家,仍然可以实现一定的民权;而新民主主义革命要求的民主却是人民当家作主,做国家的主人,作为历史的主动的创造力量,人民要做中国革命的根本依靠力量,要主宰国家命运。因此,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政治转变的一个关键点,其基本的贡献即是在政治过程中引入了新民主理念,即人民民主。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及以后的发展是中国现代政治建构的第二个重要环节和里程碑。五四运动引入了人民民主理念,但是人民要真正做国家的主人,担当历史使命,必须有一个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政党,政党即是凝结政治力量的必须的组织机构。没有自己的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就是一句空话,人民的力量就无法汇聚成磅礴之势。正像资产阶级要开展政治活动需要自己的政党一样,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要成为一支现实的政治力量,也必须有自己的政党。在中国,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毛泽东说:“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57页。中国共产党具有鲜明的政治纲领,承诺了现代政治价值即人民民主,是具有现代政治素质的政党,它的成立是中国政治进一步迈向现代政治的新路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的实施,“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以及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国现代政治文明建构的第三个关键因素。这个过程比较漫长,在不断的探索中,中国共产党实现了现代政治文明的完全自觉。百年政治进程是一个现代政治文明因素不断累积的过程。这一进程最终使中国的政治走入了现代政治,使中国成为一个完全具备现代政治文明要素的国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之“特色”及其与现代化的内在联系
经过一百年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体系已经形成并基本定型。这个政治制度体系具有鲜明的特色。
第一,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民主政治的体现。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政治安排,它实行的是“一院制”,而不是西方常见的“两院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部有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两层政治架构,而不是西方常见的一层架构,也就是说人民代表有大会代表和常任(专职)代表两种。这种政治安排,是根据中国的实际形成的。实行一院制而不是两院制,是为了提高效率,防止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清谈馆”,成为政治扯皮和恶斗的场所。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众多,是为了有广泛的代表性,忠实地反映人民的意志,而常务委员会的设立,是为了加强法律制定和监督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高水准。
第二,中国的政党制度具有鲜明的特色。中国实行的是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它不是多党制,也不是一党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最鲜明特色。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地形成的,具有深厚、坚实、稳定的历史基础、现实基础和群众基础,其历史基础就在于百年中华民族复兴史基本上就是中国共产党党史,现实基础就在于中国的现代化必须由一个先进的、具有强大凝聚力、动员力的政党来组织和领导,在当代中国,这个政党只能是中国共产党。没有党的领导,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就会前功尽弃,半途而废。其群众基础就在于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扎根在群众中,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得到群众的信任。
第三,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智慧的结晶。它开启了民主的新传统和新路径,即与投票民主不同的协商民主。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21页。这就把协商民主的发明权牢牢掌握在中国人或中国共产党人手里。这是一次思想解放,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和中国政治发展规律、对中国国情、中国文化和政治传统认识的深化,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自信的表现。
第四,中国的国家共同体构建方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是幅员辽阔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近代以来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又形成了香港、澳门和台湾三个特殊的经济、政治单元。因此,在这些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区高度自治制度。这一制度与西方的联邦制不同,但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单一制,而是吸收了复合制的一些有益因素的单一制。实行这一制度,是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需要,也是尊重历史、尊重各民族和特区人民生活方式多样性的体现。
中国政治制度的独特设计还有很多,这里择其要者列举四个方面。应该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富有政治智慧的民族,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富有政治智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自从诞生以来就注重政治制度、政治道路的创新,强调政治制度、政治道路必须与中国的历史、文化、国情相适应。如果说建国后,中国经济制度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即模仿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那么,政治制度上并非如此。我们在政治制度上从一开始就没有完全照搬苏联。比如政治协商制度就是一个伟大创造,这是苏联所没有的;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与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制度不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也不同于苏联的苏维埃制度。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只有很短的时间把工农代表会议叫作“工农苏维埃”。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并不是从1978年开始的,而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构造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的时候就开始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政治制度之所以有这些特色,根本原因在于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化的特殊要求。
现代化是一条必由之路,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和方向。马克思早就指出了全球现代化的必然性。在《共产党宣言》中,馬克思就指出:“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他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04页。就中国的发展来说,马克思写道:“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那就是旧中国的死亡时刻正在迅速临近……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亲眼看到世界上最古老的帝国的垂死挣扎,看到整个亚洲新纪元的曙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00页。
这条道路是现代化的道路,但不是西方化的道路。现代化发源于西方,但是现代化不是西方的专利。世界各国在现代化的道路上都显示了自己独特的特征。中国在变革图强的过程中,当然少不了学习西方,但是交流、学习、借鉴并不等于全盘西化。
现代化自15—16世纪发源以来,以多种样式在世界铺开。其基本样式包括四种类型:欧美内生自发型现代化,印度、非洲、拉美外生自发型现代化,中、日、韩外生追赶型现代化,伊斯兰世界的外生对抗型现代化。
欧美国家长期处于现代化潮流的前端,引导着世界的现代化。在这些国家,现代化的动力是内生的、自发的。欧美国家是现代化的标杆,世界其他国家的现代化表面上看起来就像是欧美化、西化的过程。在这些区域,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迭代作用也是明显的。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美国先后成为现代化推动中心。
印度、非洲、拉美的现代化,属于外生自发型现代化,这些国家的现代化的压力虽然来自外部,但由于缺乏内部有组织的力量的推动,它们的现代化基本上是自发性的。马克思曾经对印度的发展进行过深入的考察,他指出:“英国则摧毁了印度社会的整个结构……印度人失掉了他们的旧世界而没有获得一个新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50页。“印度本来就逃不掉被征服的命运……他们就在这个一无抵抗、二无变化的社会的消极基础上建立了他们的帝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56-857页。
中国、日本、韩国的现代化属于外生追赶型现代化。与印度、拉美等国家不同,这些国家的现代化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和有组织的力量,因此是一种强力追赶型现代化。外生追赶型现代化需要一个具有现代化眼光的精英组织去引导、推动,使整个国家有组织地动员起来,以急行军的方式追赶先进国家。
一国之所以分属于不同的现代化类型,与一个国家民族不同的历史文化、历史阶段和国际环境有很深的关系,是历史地形成的。近代以来中国遭到列强的欺压,但是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造成了一种独立、自由、自强不息的意识和精神。自强不息、不甘落后、强力追赶甚至超越西方已经现代化的国家,实现民族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的梦想。落后挨打的现实与奋发图强的意识激发了中华民族伟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使有组织的、强力追赶型现代化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特点。
有组织的、奋力追赶型的现代化需要一个具有现代意识,有牺牲精神,有凝聚力和领导力的政党;奋力追赶型的现代化就需要一个有效率的立法和行政机构,效率成为压倒性的标准;奋力追赶型的现代化就要求凝聚全国人民的力量聚精会神搞现代化,而不是搞党争、权争。从现代化的需要出发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在中国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行政治协商,而不是搞反对党;为什么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而不搞两院制;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区高度自治制度,而不实行联邦制,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色就蕴含在中国现代化的要求中。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方法论启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建构带给我们诸多启示。首先,政治道路的选择,政治制度的构建,政治体制的改革都要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标准。政治道路、政治制度不能是自身的标准,否则就会犯“左”的和右的错误。正确的政治道路、好的政治制度是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逐渐选择出来的。政治制度本身不能自我证明。把对社会主义的定义和认识僵化,机械地把其定义当作制度设计和检验其正当性的标准,就是“左”的错误的认识论基础;以西方和其他国家的政治道路和制度来衡量中国政治道路和制度,是右的错误的认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对其自身来说再好、再有效,也不能成为中国照搬它的理由。中国政治道路、制度的正确与错误、好与坏只能由中国的政治实践来检验,只能看它是否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是否带来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国家独立、人民幸福。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其中的道理,他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
其次,反思这条道路,要坚持认识论上的辩证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问题上,有两大争论。一个是关于救亡与启蒙的争论。有学者认为,五四运动以来由于救亡压倒了启蒙,中国的民主道路就被阻断了。延至今日,需要补民主的课,需要新启蒙。事实上,关于救亡压倒启蒙的说法是缺少历史辩证法的观点。历史的真实是:救亡和启蒙是紧密相关的,是完全一致的。中国真正找到救亡的道路是依靠五四运动开始的启蒙,人民民主理念使中国人在黑暗中看到救亡图存的真正力量在民众中,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中国。中国后来走的道路不是一种阻断民主的道路,而是符合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民主。某些人之所以得出所谓后来的民主道路被遗忘、中断的结论,其根源就在于把西方的抽象民主概念作为民主的衡量标准。本质上来看,一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救亡史就是一部不折不扣的中国启蒙史。
另一个大的争论是党大还是法大。有些人不理解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合理性,在黨、人民和法究竟哪个大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在其心目中必然有“一个大过其他两个,那两个都要听命于这一个”的疑惑。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实际上关于党大还是法大的辩论完全是一个虚假的问题。这一难缠的问题源于非辩证的单线思维逻辑。为什么有且只有一个大呢?为什么不能是都大?为什么不能是履行不同职责的同样大?旧式的思维是一定有一个大的东西,一统天下,是绝对的大,囿于这种前现代的思维方式,就会制造各种对立的范畴和观点,今天这种思维方式已经过时。事实上,党、人民、法是统一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和人民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动,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并不矛盾。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历史的必然,但是没有代表人民的政党来组织人民、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是空话,因为当家作主总是需要有个组织过程的。人民通过党、依据法律当家作主。只要懂得辩证法并愿意辩证地思考问题,这个问题是不难理解的。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最本质的特征是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加、增强党的合法性资源。“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 第367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建构是一个累积式发展过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也是在不断累积执政合法性的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是应中国救亡图存、实现人民民主而产生的。在以后的历史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总能正确认识形势,正确提出新的历史任务,循序渐进地把中国现代化进程推向新的历史高度。中国进入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要保持其创造力,就要继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不断创新,不断赋予其更丰富的内涵和鲜活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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