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
2019-09-10朱宜娟
朱宜娟
摘 要:民众的法律信仰和法律理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大学生是社会群体的重要部分,其法律素养将直接影响法治国家建设和中国梦的实现。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礼法相融,自然和合,对当今大学生进行“教化”,加强教育教学改革,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使大学生知法、守法、信仰法律,培育其良好法律素养,提高其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担负起实现中国梦的时代大任。
关键词:法律文化;法律素养;大学生;法治中国
一、导言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该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他还提出:立法者要将主要精力放在教育青年上。
法律素养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通常认为包括三个层次:一为法律知识,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二为法律意识,即对法律有敬畏,有守法意识;三是法律信仰,即从内心确信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法律文化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正如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所说:法律同语言一样,是民族精神最重要的表达形式之一。法律同民族精神相关联,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人们周围,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传统法律文化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不是静止不动的,现在依然有意无意地被人们重复和认可。在构建法治中国这一大背景下,大学生群体的法律素养体现了一个社会、民族和国家的文明程度,更涉及到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和中国梦的实现。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有着丰富的“给养”,一些法律理念、法律思想不仅在当时就影响着周边国家和地区,有些经过几千年的沿革一直延用至今,如“天人合一”、“德主刑辅”等理论无不闪烁着耀眼的思想光芒,我们应有这种文化自信,善于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并用它来对当今大学生进行“教化”,提高其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担当起实现中国梦的时代大任。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状况不容乐观:法律知识欠缺,法治观念淡漠,规则意识缺失,人际交往缺乏诚信,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复旦大学投毒案以及之前发生在高校的多起刑事案件让人至今难以忘怀,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触目惊心。一项针对全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42.97%的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是有本事的人,有80.96%的人认为当法律和亲情发生冲突时则表现出非常难选择。如此结果表明大學生在进行法律活动时,很难完全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在遇到非法犯罪行为时也不一定能挺身而出,自觉站出来维护法律尊严。一个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青年一代手中的,这个群体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很大。面向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要求,面向法治未来,强化大学生法律素养已刻不容缓。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原因分析
为什么经过这么多年的普法教育而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依然贫瘠呢?这严峻形势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1. 教育模式的不合理
严格说我国大学生的真正法律教育是缺失的。上大学前,由于升学压力大,同学们较少接触、正式地学习法律知识,常常将法律课当做“副课”,从教学内容看,多年来忽视对法律知识,尤其是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宣传,学校和家长都是以升学率和高考为中心,从未真正重视法律素养的培育。进入大学后,法律知识是放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里一起学习,且全国统一教材,课程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都不强,学生学的积极性和老师教的积极性都不高,导致实际操作起来的效果非常不理想。据调查有超过一半的学生觉得这门课作用不大,而且大学生从年龄上看已基本成年,一些不好的行为习惯已经养成,使得老师教育起来常感力不从心,收效甚微。
2. 法律信仰的缺失
美国著名的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现在不少大学生对法律知识都是一知半解,抑或不重视,抑或不相信,导致即便碰到问题也较少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反而倾向于通过旁门左道去解决。据调查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同学在碰到问题时会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更无从谈法律信仰了。
3. 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
培根说“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不法行为弄脏的是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将水源污染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如腐败、不公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加上一些没有善恶标准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不良媒体的推波助澜,对我国的法治进程和社会环境尤其对青年大学生的成长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地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影响了大学生的价值观。
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可用一个字概括:“和”,因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深深刻上了“和”的烙印。老子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争两丑,一让两有”,“礼”与“法”并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是道德文化,礼即为法,法即是礼,礼法相融,互为表里。
(一)德法相依
传统中国极为注重道德和法律,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曾评述:中国人最深刻了解、最精心培育、最致力完善的就是道德与法律。从西周的“周公制礼”,到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再到唐代《唐律疏议》,历经上千年的演化,道德与法律实现了完美统一,即所谓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出礼则入刑”,从个人自律到国家治理,道德力量无处不在,而法律常常作为道德的补充和实现方式,即所谓“德治为主、法治为辅”。
(二)礼治秩序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乡土中国》一书中认为,传统中国社会是“礼俗社会”,在缺少变动的乡土社会中,以民间习俗为基础,以礼治为主导进行社会管理,而此时法律内涵则更多地被理解为“刑”,是为保障实现“礼”而采取的一种刑罚措施,凡事更多强调的是社会道德的事前预防,而非国家法律的事后惩罚。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按照自己的“名分”(即社会角色)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各安本分。“分”由伦理道德和法律来确定,道德即是法律,法律也即道德。我国西周时期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给全社会带来了一种和谐安定的“礼治秩序”,也推动了当时经济的发展。
(三)自然和合
以“天人合一”为基础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所要追求的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秩序。《论语.学而》的“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社会各方面都遵循“礼”制,进而达到和谐状态。在社会交往中,更是要讲信修睦,调处息讼,至今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处理民事案件时仍会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以调解作为主要解决问题的方式,注重矛盾的化解。
四、探索培育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新途径
中国人善于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获得解决当下问题的思路。我们要学习先人礼法并用,以礼为先的理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是道德的底线,而道德又是存在于个人内心的法律。针对目前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贫瘠的现状,依托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采取传统与现代相融合的方法,努力使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润物细无声”地植入学生的心中,形成其牢不可破的法律信仰。须知:建设法治中国,目标恢弘,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我们必须着眼当下,从培育和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着手,提高其规矩意识、法律意识,培养其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方能促使其当担起时代大任。没有切切实实的落实,建设法治中国只能是一句空话。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着手:
(一)注重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掌握
1. 法律教育和专业教育并重、相融
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应当与专业学习相融合,且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应打破公共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割裂的现状,借助专业教育提升法律意识,将法律教育融入各专业课程的学习中,使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的同时培养起了对自然法则的信仰,同样法律教育也须注重社会科学规则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如老师在进行专业知识讲授的时候融入对知识来源及相关权利的介绍,并在专业学习及后期的考核中加入法律意识的培育,将道德教育、法律知识的传播及如若触犯法律所应受到的惩罚融入课堂教学中,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是靠死记硬背的,不是仅仅停留在试卷的高分上,而是在潜移默化之中。当学生知晓抄袭不仅违反道德还触犯法律、认识到考试作弊不仅丧失诚信还破坏了公共规则的时候,法律意识于无形中就植入学生心中。同时应将如《弟子規》等传统文化中关于“礼”的学习渗透至专业学习中,使同学们自然地将“礼”化为其自觉行动,如针对个别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长辈的行为采用“礼”对其进行教化,使其懂得“或饮食 或坐走 长者先 幼者后”、“称尊长 勿呼名 对尊长勿见能”的道理,有了这些基本认知后,其道德水准就会提高,其守法意识自然就会提高,就会将一些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社会犯罪率就会下降。
2. 营造校园法治氛围
在校园中积极营造法治氛围,首先学校做到依法治校,高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真正合法,是大学生建立法律信仰的最直接感受,在与同学们切身利益密切相连的事务上,如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发展党员、勤工助学、纪律处分等方面完善程序、健全内容,依据相应的条件和程序公示公开,发挥积极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日常学生活动向学生传递法治理念,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学校还应该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提高大学生依法治校的热情与参与度,如让学生参与一些校纪校规的制定,理解校纪校规的意义,从而真心接受它、遵守它,而非只是被动的被管理者和校纪校规的接受者。
学校还应为大学生法治教育提供实践和锻炼机会,如借助于每年的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开展辩论赛、热点案例讨论、模拟法庭,参与法院旁听等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让学生感受法律氛围,从而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作用,鼓励学生实行自我管理,并按照规定接受监督,在这些小集体中,那些违背规则的行为受到怎样的对待,是默认、嘉许还是受到鄙视,对同学们的影响很大,因此在高校众多的学生社团中,须着力营造弘扬正气祛除歪风邪气的舆论氛围,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从充分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的影响力,尽可能多地订阅法律类和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报纸、杂志、书籍,引导学生阅读。继续加强“礼”的教育,定期开展关于“礼”的演讲、辩论赛等系列活动,让“礼”深入同学们心中,礼法相融,这些对培育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培育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不仅学校要营造法治氛围,家庭、社会、政府更要同步,有了整体的法治氛围和社会思想基础,大学生才会从内心对法律有认同感,才会自觉培育内在的法律素养。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形成的内在原因就来源于民众对法律自觉的认同和推崇,法律的权威来源自人们内心的真诚拥护和信仰,利用好网络和平面媒体的力量,利用新媒体,创建专门宣传法律知识的网站、制作优秀的法制节目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可以让大学生感受到“法治”就在我们身边,当同学们碰到问题时,首先会想到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还应当加强精神层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学习先人的礼法相融,提倡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谐共处。正确理解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及权利的相对性,明白行使权利以不损害他人为底线,才能现在较好地处理和室友、同学及老师的关系,明天处理好和同事及领导的关系,才能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提高学习、工作效率。只有正确地行使权利,积极地履行义务,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社会的稳定。使学生知道:知其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同时加大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多宣传具有正能量的典型事例,少一些会对同学们产生负面影响的报道,如此方能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而减少犯罪、稳定社会,促其更好地健康成长。
(三)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新理念
大学生法治教育最终应当以树立法律信仰为核心,使法律素养上升为其内在需要。在这种境界下,使外在规则内化为人的基本素质,形成其内在的自觉行为,这其实是一种道德修养,仅靠法制教育显然是不够的,须存有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之心,这种敬畏的源动力来自于理性及人文精神,要具备这些素质,离不开传统法律文化中“礼”的教育,此点也正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旨要义,以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背景,优化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使大学生成为具有独立的“公民人格”和法律素养,成为有学识、敢批判、明义利、存良知的人,使诚实守信、追求公平正义、服从法律的精神深人人心,成为其灵魂的一部分。儒家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提倡一个人先要做好自己,在家守孝道、爱家人,在社会忠于职责、诚信对人,方有资格、有能力去治理国家。通过接受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深浸润”,使今天的大学生能够在宿舍里、教室里、食堂里、图书馆里、运动场馆等任何公共场合,真正做到“自治”,守好本分,那么相信明天的教师、医生、公务员、法官、工程师等也一定能守好自己的本分,做到人和人、人和自然、人和自己的和谐相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五、结语
一个国家或民族若丢失了自己的文化,其本质是消亡的。保留自己的文化精髓,学习他人的文化才会发展得更好。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当代大学生的使命。当代中国一个相对健全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且绝大部分法律、法规均取得了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效果,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各行各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而我们软实力的提升远远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目前中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时期,大学生群体是当今社会最年轻、思维最活跃的群体,其法律素养的高低是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大学生群体法律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法治中国的建设和中国梦的实现进程。让我们个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联动,重拾经典,建立起我们的文化自信,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内化为我们的行动自觉,“礼”“法”相融,尊重法律、敬畏法律,让法律成为我们的语言,使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真实信仰和忠实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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