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英语生活化教学策略探究
2019-09-10陈敏
陈敏
摘 要:英语学习十分重要,在初中英语教学中采用生活化方式进行教学有利于学生学习效果的提高。文章主要围绕初中英语生活化教学有效策略展开探究,主要介绍了营造生活化情境,提高学生理解知识程度;联系生活化实际,锻炼学生使用英语能力;布置生活化作业,落实学生英语学习效果等几种不同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初中英语;生活化教学;教学策略
英语作为一门語言学习课程必然与生活脱不开联系,无论处于哪个阶段中的英语教学都可以在生活化教学策略中得到提高教学效果。初中阶段的英语教学处于承上启下阶段,更加适合用生活化教学策略进行各项教学任务。英语并不是学生的母语,学生在英语学习中经常容易出现陌生感以及思维转换的不顺利,生活化教学策略能够降低学生对英语学习的距离感,促使学生增进对英语各方面知识的了解,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效果。初中英语教师在教学中采取生活化教学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营造生活化情境,提高学生理解知识程度
初中英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将生活化教学策略与情境教学进行有机结合,为学生创设生活化情境,使学生在一定情境中学习英语知识。情境构建中,学生处在英语交际或解决问题的仿真环境中,有利于学生利用英语思维进行思考,而生活化的情境更能够给学生熟悉的感觉,方便学生联系自身实际生活,思考过程更加顺畅。教师在为学生构建生活化情境过程中需要注意既要与当前教学进度相匹配由于学生生活有所关联的场景,做到与学生学习实际相适合,使学生从中有实际收获。
《Do you have a soccer ball?》教学过程中,教师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对话小组,为学生创设周末朋友见面的情境,每位学生都向对方询问所拥有的球类,并对某一种球类活动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自由发挥,任意虚构自己所拥有的球类,学生之间的对话内容十分丰富。学生也表示喜欢这种虚拟假象情境,可以在其中不知不觉锻炼到多个生词及语法结构,增进对英语知识的理解与记忆。
二、联系生活化实际,锻炼学生使用英语能力
初中英语教师为学生构建生活化情境有利于提高学生对英语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学习效果,但课堂教学中的生活化情境毕竟是教师虚拟出来的场景,真实体验不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化实际则是锻炼学生利用英语思维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学生使用英语英语的能力进行考查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感知英语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学生在联系生活实际过程中能够感受到英语的诸多作用,增强学生学好英语的动力与信心。
《What does he look like?》教学过程中,教师向学生提问:“同学们,你们最好的朋友是谁,可以向我们大家介绍一下吗?”介绍亲密朋友给其他人认识是每个人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场景,学生在介绍亲密朋友过程中就会用到课文中的生词与词组搭配和不同的语法结构,能够锻炼学生运用英语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也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英语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用途。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进一步深入学习的动力,对自身学习英语的态度与观点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使学生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更加专注于提升使用英语的能力。
三、布置生活化作业,落实学生英语学习效果
初中英语教师不论是为学生构建生活化情境还是带领学生联系生活实际都是对学生的英语学习进行锻炼,布置生活化作业则是检验学生英语学习成效的有效手段。学生的学习过程包含有知识的输入与输出两大阶段,生活化教学中的情境构建与联系实际更多地针对学生的知识输入阶段,生活化作业则是学生知识输出中检验学习成效的有效途径,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深浅及学生利用知识的熟练程度等。教师在为学生布置作业过程中需要注意创新原则,增加学生的完成兴趣,提高作业效率。
《What's the best movie theater?》教学结束后,教师为学生布置了如下作业:在看过的电影中挑选不同电影,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划分,并对电影的基本信息进行介绍展示,阐述自己喜欢与不喜欢的理由,形成一张表格,表格大小不限。这种作业一方面考查了学生对不同电影的归类能力,另一方面考查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表格作业中能够看出学生对一般电影的分类较为准确,但在用英语介绍电影信息方面略有不足,不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仍需要加强教学。
综上所述,在初中英语教学中利用生活化方式进行教学能够对学生的英语学习产生诸多益处,教师为学生营造生活化情境,能够提高学生理解知识程度;教师联系生活化实际,能够锻炼学生使用英语能力;教师为学生布置生活化作业,能够落实学生英语学习效果。教师通过上述生活化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对英语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够对学生的英语学习水平产生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周彩红.以生活为本,为生活而用——初中英语生活化教学的感悟[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8,15(04):94.
[2]冯敏玲.生活化教学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英语教师,2016,16(07):1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