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波治疗眼科玻璃体混浊的临床效果探讨
2019-09-10夏海旭
夏海旭
摘要:目的文章主要针对超声波治疗眼科玻璃体混浊的临床效果进行分析研究。方法选择2018年4月—2019年4月期间该院眼科收治的78例玻璃体混浊患者为研究对象,以治疗方式为依据将其分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39例患者。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药物治疗,研究组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进行超声波治疗,观察和对比治疗效果。结果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研究组总有效率为87.18%,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1.79%,总有效率对比,研究组治疗效果更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1.032,P<0.05)。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对比,研究组过性眼压、角膜内皮损伤、眼房角出血、短暂视力下降等并发症均未发生,对照组1例患者短暂视力下降,发生率为2.56%,经有效治疗已经恢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03,P>0.05)。结论玻璃体混浊患者,药物治疗的基础上进行超声波治疗,安全性高,治疗效果满意。
关键词:超声波;眼科;玻璃体混浊;临床效果
引言
玻璃体混浊(vitreousopacity),为眼科常见疾病,常见于>40岁年龄段人群,患者视力明显下降,对患者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在此,本文以78例患者为研究对象,经实践探讨,分析观察了超声波治疗眼科玻璃体混浊的临床效果,现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该院眼科收治的78例玻璃体混浊患者为研究對象,以治疗方式为依据将其分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39例患者。对照组39例患者中,男性患者21例,女性患者18例,年龄28~74岁,平均年龄(57.16±4.84)岁,病程0.5~3年,平均(1.42±0.18)年;研究组39例患者中,男性患者21例,女性患者18例,年龄28~74岁,平均年龄(58.07±4.92)岁,病程0.5~3年,平均(1.39±0.33)年。该次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两组患者一般资料相比,年龄分布、性别构成比、病程等各个方面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①经医院各项检查,确诊为玻璃体混浊;②玻璃体混浊症状持续半年以上;③眼镜检查资料显示玻璃体内有丝状、絮状等类型的混浊物。排除标准:①排除血液系统疾病患者;②排除肝肾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不全者;③排除先天性玻璃体混浊患者。
1.2方法
(1)对照组给予常规药物治疗,如透明质酸酶、碘化钾等。(2)研究组在常规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配合超声波治疗,操作如下:应用75%酒精,常规清洁、消毒治疗部位皮肤,用10%碘化钾药液浸湿的纱布敷在治疗侧眼睑皮肤上,应用超声波治疗仪(声强设置为0.2W/cm2,频率调整为800KHz),直接固定直径为15mm的圆形声头在眼睑上,浸湿的纱布上滴入治疗药液,治疗期间,按照右-左-下-上的顺序,指导患者转动眼球。1次/d,3~5min/次,7d为1个疗程。
2结果
2.1治疗效果比较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研究组显效20例,有效14例,无效5例,总有效34例,总有效率为87.18%,对照组显效15例,有效13例,无效11例,总有效28例,总有效率为71.79%,总有效率对比,研究组治疗效果更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并发症比较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对比,研究组过性眼压、角膜内皮损伤、眼房角出血、短暂视力下降等并发症均未发生,对照组1例患者短暂视力下降,发生率为2.56%,经有效治疗已经恢复,两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103,P>0.05)。
3讨 论
超声波检查可以明确显示玻璃体的病理状况及与视网膜的联系,显示视网膜脱离的范围及有无增殖牵引,因此对玻璃体手术选择适应证、手术时机及制定手术方案、选择手术入路和手术效果的估计有着重要价值。正常玻璃体是一种特殊的黏液性胶样组织,呈透明的凝胶状态,本身无血管及神经组织,其新陈代谢极其缓慢,它的营养和代谢是通过邻近组织的扩散来完成的。玻璃体混浊是指玻璃体内出现不透明体。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眼病,而是眼科临床常见体征之一。常见原因有:老年人玻璃体变性、视网膜或葡萄膜的出血进入玻璃体、高度近视、先天残留在玻璃体内的胚胎细胞或组织、眼外伤、眼内异物存留、寄生虫和肿瘤等。生理性者无需治疗,病理性者应针对发病原因进行治疗。一般首先针对病因抗炎或止血治疗,其次应用碘制剂、透明质酸酶、尿激酶或钙剂等促进吸收,也可使用超短波、或超声波和碘化钠电离子透入等物理疗法。1.手术时机:新鲜的玻璃体出血3个月内可先用药物治疗,但属以下情况可更早行玻璃体切割术:①双眼出血致视功能损害者;②黄斑区浓厚玻璃膜下出血有危险致牵引性黄斑脱离者;③近黄斑有牵引性脱离致浓厚出血而又有碍观察者。玻璃体出血应定期行超声波检查,若发现玻璃体增殖,且与视网膜广泛粘连或出现牵引性视网膜脱离应尽早手术治疗,本组14例患者玻璃体出血3个月以上未吸收,B超检查发现玻璃体增殖与球壁粘连,4例出现玻璃体后脱离;12例出血半年以上未吸收出现增殖性改变,而行玻璃体切割手术。穿透性眼外伤患者应尽早手术,一般认为伤后10~14d为好,可避免牵引性视网膜脱离。本组5例穿通性眼外伤患者未能及时做超声波检查以致视网膜脱离。特别是球内异物取出术后患者更应经常做超声波检查,及时手术。本组1例为磁性球内异物者(铁片)用磁铁吸出后行玻璃体切割术;另1例非磁性球内异物者(沙粒),先切除混浊的玻璃体,直视下用异物钳自睫状体扁平部取出异物,两患者术后均有不同程度的视力。2.制定手术方案:超声波检查如果发现玻璃体增殖条带与球壁粘连及牵引性视网膜脱离,可根据超声波检查结果,制定玻璃体视网膜联合手术方案。本组7例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先把牵引的玻璃体切净,再联合眼内激光、注入硅油或惰性气体等操作,术后均视网膜复位,裂孔封闭,视力提高。该次研究中,研究组患者以常规药物配合超声波治疗,最终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研究组显效20例,有效14例,总有效34例,总有效率为87.18%,对照组显效15例,有效13例,无效11例,总有效28例,总有效率为71.79%,总有效率对比,研究组治疗效果更佳。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对比,研究组过性眼压、角膜内皮损伤、眼房角出血、短暂视力下降等并发症均未发生,对照组1例患者短暂视力下降,发生率为2.56%,经有效治疗已经恢复。选取102例患者的162眼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治疗方法不同分为研讨组和对照组,各81个病眼,结果显示,研讨组总有效率80.2%显著高于对照组总有效率64.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并发症方面,两组患者均无并发症发生,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该次研究结果一致。综上所述,证实玻璃体混浊患者,药物治疗的基础上进行超声波治疗,安全性高,治疗效果满意。
参考文献
[1]罗霁菡,匡毅,赵琳,等.YAG激光治疗生理性玻璃体混浊的临床研究[J].国际眼科杂志,2016,16(9):1753-1755.
[2]王俊芳,梅立新,刘银萍,等.苦碟子注射液对兔眼玻璃体积血疗效机制的研究[J].临床眼科杂志,2016,24(5):459-462.
[3]黄俊,吴琛,毛新帮,等.玻璃体混浊治疗的研究进展[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16,34(12):1246-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