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情境教学法中幼儿职业角色体验学习的意义
2019-09-10胡炎杉
胡炎杉
摘 要:幼儿正处于心智萌发初期,这个阶段对其进行社会性教育有助于他们生活认知、情感态度与行为技能的良性发展。为此,针对当前幼儿教育中对幼儿社会性培养不全面的问题,教师可采用模拟情境式体验教学来增强幼儿的主观认知。情境化的体验教学能够激发幼儿的主观能动性,而后便可让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得到真情实感的体验,从而达到促进其智力构建与人格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学前教育;幼儿;模拟情境;体验学习
以体验为核心的体验式学习作为一种独立的学习方式,顺应了当前国内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趋势。幼儿指导纲要中提出要尊重幼儿的主体性发展,保证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以体验为课程中心理念来培养幼儿情绪、态度与情感的发展。由此出发,幼儿教师可通过模拟情境教学来唤醒幼儿的体验意识,让他们通过联系特定情境,将已有生活经验和新知识融会贯通,从而对事物产生更高层次的认知。以下,本文从生活化情境、社会化情境以及艺术化情境三方面谈谈模拟情境教学法中幼儿职业角色体验学习的意义。
一、创设生活化的体验情境,丰富幼儿的生活体验
生活教育是幼儿教育中最基础且最重要的一项内容,而情境体验则是幼儿乐于接触的一种学习方式,教师将两者有机结合,能够在唤醒他们参与积极性的基础上提高他们的认知能力与学习效率。基于幼兒普遍生活经验短缺、社会阅历浅薄的特性,教师应把握幼儿的“最近发展区”,根据其心理和生理特性制定更符合他们生活实际的体验情境,将目标知识合理地融入到幼儿的体验活动中去,由此在丰富其生活体验的同时锻炼他们观察、实践与自主内化的能力。
例如:幼儿在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多为陆地交通工具,笔者便开展“模拟轮渡客船”的职业体验活动来帮助他们拓展认知。首先在课堂伊始科普关于轮渡客船的相关知识,并用多媒体课件进行动态展示,然后将幼儿分成几个不同的职业小组分别体验船长、驾驶员、乘务员、检修人员、安保工作人员以及乘客,而后通过“开启一趟旅程”活动让大家展开学习体验。在此体验教学中,幼儿不仅可以在情境模拟中尝试多种客船职业的工作内容,还能通过教师的科普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切实达到了丰富其生活体验、拓展其视野见闻的目的。
二、创设社会化的体验情境,培养幼儿的社会技能
社会行为技能是指幼儿在与人交往,参与社会活动时表现的行为技能,其中包括人际交往技能、表达与倾听技能、情感辨别技能以及非语言交往技能,在幼儿社会教育中,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极为重要。基于模拟情境的职业角色体验式学习为幼儿提供了切身实践与自主探究的契机,即可让他们在角色模拟中增加对社会的认知程度,同时激发他们的探索精神。这种丰富且真实的社会化体验情境既满足了幼儿的好奇心与求知欲,又让他们在实践体验中增强了社会技能。
例如:教师可开展“志愿者”体验活动来丰富幼儿的社会认知,即通过让他们扮演不同类型的志愿者让其体验各具特色的职业工作,像是在体验“绿色行动志愿者”时就可以了解到当前地球环境所面临的危机,而后在模拟情境体验中可以学习到环境保护的方法与进行绿色行动的意义;而在体验“敬老院志愿者”时则可以了解到曾经生活的艰苦和如今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从中懂得关爱孤寡老人的生活道理并学习到如何照顾老人的实用技能。
三、创设艺术化的体验情境,发展幼儿的艺术素养
培养幼儿的艺术素养能够使他们在幼时便形成乐于感受艺术、善于发现艺术乃至乐于学习艺术的心理,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还能使之受到人格的熏陶,从而为其优秀人格素养的形成奠定基础。教师以创设艺术化体验情境的方式对幼儿进行艺术熏陶,可以使他们切身投入到艺术塑造的空间中来,如此来给予其一种真切之感,可使之在实践体验中对艺术活动形成主观认同,进而使之更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艺术活动中进行学习与探索。
例如:笔者让幼儿体验教师的角色,即让他们充当教师的角色去教授他人舞蹈、唱歌、绘画等,这种充盈艺术氛围的课堂能够调动大家的主观能动性,使之以更积极热情的情绪投入到教学与学习中来,同时在体验学习中不断发展自身艺术感知与学习能力,切实有助于其艺术素养的良性发展。在这个活动中,幼儿不仅可以获得符合自身兴趣与能力的艺术教学,还能在教授他人的过程中建立自信,进而逐渐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体验兼具生存价值和教育价值,这不仅是幼儿生命存在的方式,也是帮助幼儿建构人生意义的有效方式。基于模拟情境的职业角色体验式学习不仅能够激发幼儿的主观能动性,还能使之在特定情境的引导下对教师所教学内容形成更直观的认识。这样的活动既是幼儿获得初步体验的源泉,又可以提供他们践行体验的机会,且保证其体验能够及时得到实践应用,切实为幼儿社会性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孙慧.情境教学法在幼儿教育中的有效应用[J].中国校外教育,2018(26):157.
[2]唐惠一,庞燕萍.如何在体验学习活动中培养幼儿的主体性[J].学前教育研究,2017(07):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