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2019-09-10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以农业、农村、农民为核心的“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有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村庄规划作为支撑,而新时代村庄规划如何定位?近日出台的几个重要文件给出了回答。2019年5月24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提出“结合县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庄布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5月29日,自然資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村庄规划的工作重点:第一,严守底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守好耕地红线;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第二,优化布局。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第三,充分参与。强化村民主体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导,提高村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参与意识;建立驻村规划师制度。
以上述文件出台为标志,我国村庄规划全面进入了“以生态文明为引领、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空间规划为载体”的新阶段。新时代的村庄规划既要严格落实上位五级空间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又要充分反映村庄农民主体对于美好生活远景的诉求,这是前所未有的课题。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总体定位,当前亟待全方位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研究。